很多人選擇出版自己的圖書來增強自身的競爭力,圖書出版必須符合我國的出版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否則是無法出版的,有的作者為了讓自己的作品更有看點更具吸引力,所選擇的內容和方向比較敏感不適宜出版,最終耽誤了自己的晉升,那么什么書不能出版?對于不適宜出版的圖書內容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切忌想當然,有的作者就是認為自己的書稿完全沒問題,但最終還是被退稿,以下內容的圖書都屬于敏感內容,不適宜出版:
1.政治。凡涉及國家政治、國家領導人(包括現任及歷任)、敏感國際關系、意識形態等方面的內容,不宜出版。
2.政府。批判各級政府及相關政府機關單位的,不宜出版。
3.制度。批判現行國家制度,如教育制度、養老制度、經濟制度等方面的不宜出版。
4.官場。揭露官場黑暗、腐敗、權力斗爭的不宜出版。
5.社會。批判揭露社會黑暗、反社會的不宜出版。
6.色情。含有色情內容的不宜出版。
7.暴力。含有血腥、暴力過度的作品不宜出版。
8.迷信。含有迷信內容的,如風水、算命、堪輿、靈異等,不宜出版。
9.周易。以周易為主要內容的不宜出版。
10.偽科學。以科學的外衣包裹偽科學的內容,如“水知道答案”等,不宜出版。
11.民科。無專業科學實驗和專業知識做支撐的“民間科學家”奇思妙想的“科學”作品,未經證實的與主流科學界結論相矛盾的“科學”設想等,不宜出版。
12.價值觀。作品的導向與我國主流價值觀不符或相對,如拜金主義等,不宜出版。
13.宗教。涉及基督教、天主教、佛教、伊斯蘭教等宗教的作品,不宜出版。
14.少數民族。涉及少數民族政策、民俗民風、生活習慣,侮辱少數民族的作品,不宜出版。
15.哲學。宣揚唯心主義、批判馬克思主義等方面的作品,不宜出版。
16.身心靈。過于強調“靈性”的作品,不宜出版。
17.語言太過網絡化、口語化,語言無組織、無邏輯、無規范、表述不明、層次混亂的作品不宜出版。
18.抄襲。嚴重抄襲他人作品的,不宜出版。
19.負能量。傳達自殺、抑郁、報復等觀念的作品,不宜出版。
20.敏感人物。涉及敏感人物的作品(主要指政治方面的敏感),不宜出版。
選擇了不適宜的內容可能會比較有看點,但是出版發行就困難了,這對作者來說一點好處都沒有,所以,作者應在出版前盡量了解一些相關的出版常識,使自己的作品盡量避免不宜出版的內容,盡可能地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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