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的通訊作者能有幾個人?通訊作者主要負責文章和文獻資料的對外聯絡工作,雜志社主要與通信作者聯系論文的修改,發表,稿費等事宜,通訊作者的人數并沒有統一的規定,刊物和刊物的要求也不同,有的刊物只允許一個通訊作者,有的則允許有數人,因此,如果作者的文章需要有不止一位的通訊作者,最好先咨詢一下雜志社的具體要求,再著手署名。
一般來說,通訊作者人數在2-4人是比較常見的,一些研究由于學術水平高深,個人或是數人根本不可能完成,而是由幾個團體合作研究完成的,那么這樣的文章作者的人數自然就比較多,通訊作者的人數也就比較多了。通訊作者不能排在第一作者之前,第一作者一定是放在第一位的,一般通訊作者都是放在第二位或者最后一位,加上星號,然后在文章第一頁的腳注處加以說明,如果通訊作者放在第一位,那么表明該作者既是第一作者也是通訊作者。
發表論文作者的署名順序一定要注意,目前國內最看重的就是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第一作者重視度更高一些,其他位置的作者在評職稱中用處不大,因此作者如果是想發表文章晉升職稱,最好能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身份來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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