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知識產權保護發展越來越完善,專利權的轉讓成為一種比較常見的現象,專利轉讓也是眼下許多人獲取專利權的主要方法,但是不少人對專利轉讓并不了解,專利轉讓必然要遵循法定流程來進行,轉讓后,原權利人喪失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未經許可不能夠在自己原有的范圍內繼續使用,發明專利如何轉讓?主要有以下幾點:
辦理專利轉讓需要個人與公司雙方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然后遞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
在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時,應當提交如下材料:
1、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3、證明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當專利局審查后,會對審查結果做出通知。如果審核通過的話,專利局一般會在2到6個月內頒發專利轉讓合格通知書。并且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庫中查詢到相關的變更結果,了解更多專利申請與專利轉讓的問題可以直接咨詢本站在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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