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職工評職稱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參與評審,其中建筑工程師職稱評審要求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著作,且是硬性規定,不可缺少。本文為大家介紹建筑公司職工評職稱的條件,包括中級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評審條件。
建筑工程師中級評審條件:
任現職期間,公開發表、出版本專業有一定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
(三)在市級專業期刊發表論文2篇以上。
(四)在市級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及在市(廳)級以上專業學術交流會宣讀論文1篇以上。
(五)在市級專業期刊發表論文1篇以上,以及解決技術問題而撰寫的專項技術分析(論證)報告1篇以上。
建筑工程師高級評審條件:
任現職期間,撰寫本專業有較高水平的論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編著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出版本專業著作1部(本人撰寫5萬字以上);
(二)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或在省級以上學術會議交流的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
(三)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而撰寫的有較高水平的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技術總結、立項研究(論證)報告等專業文章3篇以上。
以上就是建筑公司職工評職稱的條件,如您在評建筑方面的職稱,需要論文著作等學術成果,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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