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發表論文誰負責投稿?合作發表的論文一般由第一作者或者通訊作者來負責投稿。如果第一作者就是通訊作者的話,那么由第一作者負責論文投稿工作。本文為大家介紹。
通訊作者往往指課題的總負責人,他要負責與編輯部的一切通信聯系和接受讀者的咨詢等。應該說,通訊作者多數情況和第一作者是同一個人,這樣的話實際上是省略了通訊作者。只有在通訊作者和第一作者不一致的時候,才有必要加通訊作者。現在國內很多地方也改革了,很是看重通訊作者的,如果是自己很有分量的文章不要隨便將別人作為通訊作者。
第一作者一般是本文工作中貢獻最大的研究人員。此作者不僅有最多和最重要的圖表 (即體力上的貢獻),也是文章初稿的撰寫人(即對本文的智力貢獻)。一些反映老板重要觀點的文章,老板也不會放過既是第一又是通訊作者。有些雜志甚至聲明只有體力上的貢獻不可以作文章的作者,但可以致謝。
通訊作者即文章最重要的作者,在論文投稿、修改直至被接受發表的過程中的一切聯絡工作一般由通訊作者負責。通訊作者應該是論文對外責任的承擔者
1、通訊作者(本人指導的研究生為論文第一作者的情況)等同為第一作者。
2、一篇論文只統計一次。如該論文由我校多人合著,則只能以第一完作者(或通訊作者)的名義統計一次,并在填報《科研成果匯總表》和網絡申報時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訊作者)給其余參與者核定工作量津貼比例。第一完成人(或通訊作者)的工作量必須大于50%,所有本校完成人的工作量總和為100%。校外作者和研究生不給科研工作量,不用填寫。第二完成人不能分配工作量。
3、"其他參與者名稱及工作量"若未填寫則默認為第一完成人(通訊作者)100%占有該論文科研工作量。
合作發表論文誰負責投稿?綜上可以看出一篇合作論文中誰負責投稿,還是比較復雜的,多是內部作者之間來商量的。如您在論文發表方面有任何疑問,歡迎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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