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一旦正式發表,本身是不會過期的,只不過評職稱的話還是要看論文的發表時間的,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有一個有效期,需要在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的,沒有評過職稱的論文。如果是任現職以前發表的論文,那就不能用了。
職稱論文發表期限長短不一,或者說有效期都不一樣,主要是看兩個職稱等級之間的時間差。我國職稱評審文件中明確要求了,用來評中級職稱的論文是不能再拿來評高級職稱的;具有時效性的醫學職稱論文容易過期。有的人擔心發表早了,會不會在評職稱時時用不上,其實這個不用太過擔心,只要你的論文與要申報的職稱等級要求的論文相符,且沒有用來評過職稱,那都是有效的。
還有一個時間需要考慮,就是數據庫收錄需要時間,大多職稱評審不僅要看到樣刊,還需要數據庫收錄證明。文章刊登出版需要時間,文章上網也需要時間,每個期刊基本都會被知網、萬方、龍源、新聞出版總署等數據庫收錄,這個收錄時間需要1-3個月。有的單位需要數據收錄證明,那在發表論文時一定要把數據庫收錄時間算進論文發表計劃里。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內容時效性比較強的文章可能會存在過期的問題,比如一些先進技術的研究,如果過幾年技術革新了,原來的文章可能就從內容上來說就不再適用了。所以我們在發表論文時要注意好好選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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