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作者一般是導師嗎?導師可以作為通訊作者,要根據(jù)實際研究情況決定,除了導師可以作為通訊作者,對學術論文的研究有指導能力,并負擔一定責任的人,都可以作為通訊作者。通訊作者可以有以下人來承擔。
1.論文的法定負責人
通訊作者也是這篇文章的最大受益者,或者說,這篇研究論文的第一作者這篇研究論文的最大貢獻者,而他的通訊作者,則是這篇研究論文的受益者。
2.導師、教授、科研項目的主管人員
他的主要貢獻在于提供科研指導,科研經(jīng)費,試驗場地,實驗室,儀器設備等,可以作為通訊作者出現(xiàn)。
3.任何一篇文章的作者
如果一篇文章有多名作者,那么通訊作者可以是其中的一人。而具體是哪位,則取決于通訊作者是否參與了該研究。如果他能在這次的研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他自然可以成為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
通訊作者為該論文的學術指導或指導,并非只是“聯(lián)絡人”。任何非高級專業(yè)學位的作者或碩士研究生人員均可擔任通訊作者,碩士論文的通訊作者也常常是研究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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