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我國市場經濟在不斷發展,但同時也造成了較多的環境問題。隨著我國可持續發展政策的推行,環境越來越受到公眾的關注,各種有關環境保護以及環境監督的法律條例也相繼出臺。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是要將環境監測工作落實到實處,制定配套的環境綜合評價體系,從根本上將環境監測和環境影響評價聯動起來,并建立健全可持續環境發展管理體系,促進環境監測工作質量的全面提高。
一、環境監測概述
環境監測是以污染物控制為主要內容,以各類標準、規章制度為依據,通過對人類和環境有影響的各種物質的含量、排放量的監測,跟蹤環境質量的變化,確定環境質量水平,為環境管理、污染治理等工作提供基礎和保證。使環境管理逐步實現從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單向治理向綜合整治、濃度控制向總量控制轉變。環境監測是環境信息的捕獲、傳遞、解析、綜合的過程。只有對環境信息的解析和綜合,才能揭示環境監測的內涵,直接為環境管理、環境保護服務。而這些定量化的環境信息只有通過環境監測才能得到。脫離環境監測的環境保護是盲目的,加強環境管理也無法落到實處。
環境保護的可持續發展應先判斷環境質量是否已被或將被污染破壞及其污染破壞的程度,這項任務主要依靠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和環境影響預測評價來完成。而評價的依據主要來自對現狀的監測分析。監測的方法主要有環境分析化學方法、物理或物理化學的分析方法、生物的各種方法及各種方法的有機結合等。如對環境樣品組分、污染物分析測試的化學監測方法;如對生態系統中生物的群落、種群變化、畸形變種、受害癥狀等生物對環境污染所發生的各種信息,作為判斷環境污染狀況的環境生物監測方法等。環境監測由多個環節組成,只有做好各環節的工作,才能獲得代表環境質量的各種標志的數據,才能反映真實的環境質量。
二、環境監測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環境監測缺乏內在動力
現行的環境監測管理體制基本上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由于時間和經費的限制,環境評價單位對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的一些監測工作進行壓縮或省略,為了趕進度,監測單位對于某些監測項目的分析未嚴格按照規范進行操作,事業型的運作機制,環境監測部門缺乏驅動力。
2、環境監測工作質量偏低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一方面,新的污染源不斷產生,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另一方面,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大,臨時性、突發性監測任務越來越繁重,監測人員、技術、設備跟不上,經常加班加點疲于應付。在環境監測過程中,由于自然和人為因素的干擾限制,致使監測頻率偏低、監測點位不全等現象時有發生,從而使獲得的監測數據往往代表性不足,某些監測數據結果不能準確、真實地反映環境的實際狀況;部分項目的生態環境影響評價過于形式化,弱化了環境監測在環境影響評價管理中的技術監督職能;對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能力不足、監測質量控制水平不夠等問題的存在使得監測數據準確性不高,不能及時、準確地反映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從而影響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質量。
3、大型儀器設備的使用率低
目前,我國環境監測中儀器設備閑置現象十分嚴重。近年來,隨著各級主管部門的重視和財政的支持,環境監測部門的硬件投入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申請購置某些儀器設備時不夠審慎,只是為了滿足環境監測站的標準配置要求而進行申購,有時不是從為政府和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決策依據出發而購買,從而使監測儀器的配置失去意義。此外,由于未充分考慮地區和本部門的實際需要及其長遠規劃的使用效益和配套管理,造成部分儀器設備使用率低,部分儀器設備購置后基本閑置,浪費現象嚴重。另外,有些大型監測儀器設備的配置是用于應對突發性污染,但由于部分監測部門尚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快速反應機制,致使許多大型設備使用頻率較低。
三、環境監測在環境評價體系中的影響與分析
1、環境監測是環境評價的基礎
環境監測是環境評價的基礎。對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先要對該項目建設地的環境要素進行分析,如大氣環境、水環境、噪聲環境等;項目建成后是否造成新的環境影響和變化、項目擬建設地是否具有環境承載力。環境現狀監測數據可以有效地反映這些問題,準確的環境監測數據可以衡量該地域環境質量支撐項目的可行性,大氣環境中污染物濃度是否小于區域質量標準、水環境質量是否滿足功能區要求、噪聲現狀是否達到功能區要求等。根據準確的環境監測基礎數據可以判斷該地域是否具有環境容量,是否可以進行該項目的建設等。
2、環境監測在環境評價中的監督功能
環境評價體系中,對環境進行監督的方法較多,但環境監測是最基本的監督方法之一。項目建設后,對環境的影響結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可以滿足區域環境區劃要求,就必須有科學的數據來證明,可靠的科學數據來源于環境監測,項目建成后大氣環境是改善還是惡化、水環境是好轉還是逆轉、噪聲環境是否改變區域環境、生態環境是否產生時間和空間變更,這些都需要通過環境監測數據來反映和驗證。
3、環境監測貫穿于整個環境評價體系中
在項目方委托環境評價后,評價單位應先對項目擬建地進行環境本底監測,對本底監測數據進行評價,在環境本底可行的情況下進行項目環境影響預測和評價,同時疊加環境本底值后,預測項目是否具有環境可行性。在項目建成并試運行3個月后,對項目進行驗收,此階段也需要針對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涉及的最主要的環境要素進行環境監測,察看監測結果是否超越了預測結果,是否加重了環境污染或是對環境造成了未遇見的污染,并提出有效地解決措施。環境影響評價中的評價初期、建設期、運行期及后評價期,均需環境監測數據的支持,因此,環境監測貫穿于環境影響評價的全過程中。
四、加強環境影響評價中監測工作的主要措施
1、提高對環境監測的重視程度
加強環境評價單位和監測單位對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監測工作的認識。從思想上認識到環境監測對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性,尤其是加強對環境本底值的監測,為擬建項目的環保審批決策提供數據支撐。確保對擬建項目在環保審批上的嚴格把關。
2、完善環境評價報告書評審責任規范制度
將環境監測作為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重要的一環,進一步細化監測要求;在審查環境評價報告書和環境評價大綱時,要求環境監測技術專家參加,詳細評審監測方案和內容。
3、加強制度建設
應建立并落實環境評價中對環境監測相關內容的時間、經費等方面的配套制約機制,明確將環境監測內容作為一個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評審條件,杜絕急功近利的不良行為。
4、推廣應用新技術
在生態環境監測方面積極應用Es、RS、GIS等新技術,準確測定監測點位,精確采集監測數據,繪制生態片圖,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數據資料。
五、結束語
隨著社會經濟及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環境監測已貫穿于整個環境評價中,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現狀及發展趨勢,為環境管理、環境規劃、污染防治提供依據。環境監測是環境影響評價技術的基礎,具有較強的監督職能,只有認識到的環境監測的重要性,有意識地加強環境影響評價中的監測工作,才能真正體現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意義,從而提高環境保護工作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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