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財務管理
近年來,我國相繼推行了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非稅收入收繳、政府采購等一系列財政改革措施,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巨大地推動作用,但目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普遍弱化,還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本文就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應采取的措施作如下論述。
一、問題現狀
(一)預算管理水平不高
預算管理是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中心環節,但由于多方面因素,管理粗放、違規違紀的情況還普通存在。一是編制預算時本位思想嚴重,收入編報不完整,支出缺乏統籌安排、依據的政策和數據不準確、套取財政資金、虛報項目支出等。二是執行預算時,因為部門利益,經常隱瞞收入,支出審批制度不嚴格,隨意擴大開支范圍,巧立名目發放獎金,提高補貼標準,隨意改變資金的用途“,專款不專用”的現象經常發生。三是只注重花錢,不關心資金使用效益和效果,即使跟蹤調查,也是分析膚淺、總結簡單,績效考核基本是走過場,成本考核幾乎是空白,從而使好多項目難以取得預期的社會效益。
(二)內部控制缺位
事業單位業務流程相對企業過于簡單,內部管理還很不到位。一是思想認識欠缺。單位領導及其財務部門對內部控制不了解或不重視,認為只要正常進行資金收支就可以了,忽視加強對單位財務的內部管理。二是內控制度不健全。很多部門尚未制定系統規范的開支標準,業務流程等財務管理內控制度,在實際操作中僅憑經驗、慣例、或者是按口頭不成文的規定辦事,管理的隨意性較大。一些部門雖然制定了一些會計內控制度和辦法,卻因陳舊滯后、不完整等種種原因而不能執行或未執行,執行力低下,制定的制度和辦法形同虛設。三是機構、人員設置、配備不合規定。相當一部分單位未設立內審機構,已建立內審機構的單位不能發揮應有作用。會計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不夠合理,業務交叉過雜,人員兼職過多,職責不明確。部分單位由于種種原因不能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合理設置財務管理崗位,財務人員配備不齊。
(三)會計核算和銀行賬戶管理不規范
一是有的預算單位對項目支出的核算不區分不同的專項項目資金,統一使用規定的行政事業單位的科目核算,不利于專項項目資金的管理;有的單位則只按專項項目歸集各項費用,不按科目核算,不利于單位各項費用的整體控制管理。二是現行預算單位會計制度在會計科目的設置和核算內容上,與部門預算編報口徑不一致。一般預算支出科目與行政事業單位科目不一致,導致在編制決算時,預算單位必須將會計科目合并或拆分后才能得出預算科目。三是一些單位對財政的政策規定掌握不夠,隨意開設、變更各類銀行賬戶,利用賬戶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通過賬戶轉移資金、套取資金的問題,甚至銀行賬戶未納入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四)資產管理有漏洞
1.固定資產購置方面。固定資產購置缺乏前瞻性,忽視客觀需要、財力狀況,對固定資產采購的經濟效益認識不足,未按照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購置固定資產,單位之間互相攀比,盲目、重復購置資產,規避政府集中采購和違規采購現象時有發生。
2.固定資產使用方面。固定資產管理職責不明,職能交叉,對管理人員配備要求不嚴,未建立責任追查機制,資產損毀、盤虧難以追究責任。未建立資產清查盤點制度,固定資產保管、使用情況不清。存在財務與資產管理相脫節、管賬與管物脫節、購用脫節,致使單位資產存量不實,賬實不符,固定資產閑置、浪費、流失較為嚴重。
3.固定資產處置方面。有些單位在固定資產轉讓、處置、報廢等活動中,未按規定向主管部門或同級財政部門報告,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未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擅自定價,也未進行嚴格的資產評估工作,私自處置國有資產,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五)財務人員素質不高部分單位由于種種原因財務人員整體素質不高,隊伍不穩定,絕大部分財會人員一身多職,疲于應付,加之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缺位,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體系不能得到及時更新,有些單位的財務人員甚至連最基本的核算常識都不能掌握,這就導致會計基礎工作不完善,甚至出現賬目混亂,資產流失,會計信息不真實等現象。
二、對策建議
(一)強化預算管理
財務管理工作包括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監督考核三部分內容,預算管理貫穿于財務管理工作的始終,應堅持三者并重的原則。
1.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工作。預算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預算編制工作,要組織有關部門年初提出初步預算,財務部門廣泛收集資料,審核匯總,拿出預算方案,詳細論證,充分研究。要科學、合理地編制部門預算,編制預算應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原則,考慮到積累與發展的關系,合理地科學地安排收支,大力推廣“零基”法、績效編制方法,實行預算內外綜合統籌,將全部收支編入預算。要進一步細化預算收支項目,落實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措施,切實保證預算與實際相符。
2.加強預算執行工作。要加強監督,強化預算的約束力,財務部門要定期分析考評,及時了解經費開支進度和發現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從而總結經驗,采取措施,提高預算管理水平。各項開支必須以預算為依據,嚴格控制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杜絕擠占挪用現象。采購行為符合政府采購目的,嚴格按《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執行。經費支出應取得真實、完整、合法的原始票據,不得以虛假的發票套取經費支出。加大對預算的監督、考評和決算驗收工作,加強對預算結余資金的管理。
3.加強專項資金管理。財務人員要全面參與專項資金的決策與控制,單位要建立完善整套的項目管理體制,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挪用和超范圍開支,不得用于與項目無關的其他開支。結余資金按規定及時上繳。財務審計人員要從事前、事中、事后對項目進行日常監督,實行全方位、多層次、多環節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