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環境經濟論文
作者:吳波 單位:中國煙草總公司湖南省公司
一、環境經濟指標納入我國環境統計的迫切性
環境經濟統計是指有關環境保護投資、產出和環境保護產業情況的統計調查、分析和預測。構建環境經濟指標統計制度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環境經濟指標納入我國環境統計是堅持可持續發展觀的需要。可持續發展是21世紀各國共同遵循的發展戰略,其中最基本的命題是要處理好發展與環境的關系,以保證發展的可持續性。為了將環境納入傳統經濟核算框架之中,為可持續發展管理提供可靠的數據基礎,非常有必要進行環境經濟核算。中國近20年來是世界發展最快的經濟體。在經濟發展的同時面臨著嚴峻的環境問題。中國政府已經開始將可持續發展觀貫徹到實際管理步驟之中,為此需要建立起環境經濟核算體系,為現實管理提供數據基礎。這就要求在我們進行環境統計時,必須考慮到環境經濟指標的各個要素,進行合理的統計調查的制度和方法的設置。
環境經濟指標納入我國環境統計是發展循環經濟的要求。循環經濟要求統計工作在基礎和制度方法上適應循環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徹底改變重生產、輕節約,重速度、輕效益,重外延發展、輕內涵發展,片面追求GDP增長,忽視資源和環境的傾向,用循環經濟概念指導統計工作,建立科學的循環經濟評價指標體系。這就要求統計工作建立一套能夠準確、快速地反映循環經濟發展過程和水平的有效機制,優化統計的經濟指標,增加統計的環境指標,擴大經濟社會對日的影響和人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等以人為本的指標。增加節約能源、節約用水、節約原材料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的統計指標,以充實和豐富有關發展循環經濟、進行環境投資的統計信息。至少應包括這樣幾個方面:環境保護投資狀況:資源節約狀況;環保產業狀況;技術創新狀況。其中前三個指標是環境經濟統計的內在要求。通過對指標的設定和統計,綜合反映和評價循環經濟的進程和水平,以及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情況。
環境經濟指標納入我國環境統計是進行綠色GDP核算的需要。我國從2004年開始綠色GDP核算的全國試點,北京、湖州等地已將綠色GDP作為衡量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推行綠色GDP核算是我國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計算綠色GDP必須要有環境經濟統計數據,以考量環境成本投入和環境經濟發展狀況。我國多年來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長,忽視了保護環境及節約自然資源,經濟增長的同時,給環境和資源造成了極大的破壞和損失。因此,改革目前以GDP為核心指標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開展環境資源、經濟綜合核算指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就更為突出。所謂綠色GDP,就是從GDP中扣除環境資源成本和對環境資源進行保護的費用,得到的經過資源、環境因素調整的國內生產總值。綠色GDP直接要求將環境經濟指標納入統計體系,以得到合理的核算數據。綠色GDP通過將資源的損耗及環境污染與生態惡化造成的經濟損失貨幣化,使人們認識到經濟開發活動給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帶來的負面效應,從而使人們尋求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協調的方法和措施。
環境經濟指標納入我國環境統計是環境統計體系完善的現實需要。我國的環境統計指標體系分為廢水排放及治理、廢氣排放及治理、工業固體廢物排放及利用、環境污染治理投資、工業污染治理、自然生態保護、環境管理、環境系統能力建設。雖然有環境污染治理投資的指標,但沒有明確環境經濟指標的全部內容,不能準確的反映環境與經濟發展的內在聯系和相互作用,不能反映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環境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對環境統計數據的需求越來越多,對環境統計在全面性、及時性、準確性以及綜合分析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現行的環境統計已不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必須進行改革,客觀地反映經濟發展與環境形勢的變化,真正為環境管理和決策服務。目前的指標體系只對工業企業污染源和城鎮生活污染情況進行調查,缺少環境經濟指標。這要求在提高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成為環境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務時,作為環境管理基礎性制度的環境統計應當擴大統計指標范圍,其中最主要的應將環境經濟指標納入體系,以更好的進行環境管理,更好的為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機制服務。
環境經濟指標納入環境統計是環境統計的發展趨勢。由于環境問題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問題,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在環境統計框架的設計中,都開始考慮和進行環境經濟統計。目前各國使用較多的環境統計指標體系主要是聯合國統計署(UNSD)開發的環境統計框架(FDES)和經濟與合作組織開發的壓力—狀態—反應框架(PSR)。在1995年,環境統計進步政府間聯合工作組根據FDES框架,提出了“環境和相關經濟指標序列”,將環境經濟納入環境統計的序列。而最近,歐盟的統計部門根據FSR開發出的環境壓力指數的權衡指標就包括環境經濟指標。而聯合國現在大力推薦的環境與經濟一體化核算體系(SEEA),要解決就是如何把環境資產、環保投入如何納入國民帳戶體系的問題,該體系分離國民帳戶中所有與環境相關的流量和存量,特別是環境保護費用,因而在環境統計中,環境經濟自然成為重要的指標要素。在德國,1996年就開始環境經濟統計,其法律依據是《環境統計法》。
在德國的環境統計指標體系中,其統計內容是環保投資、環境保護經常性支出、環境保護產品及服務,主要在以下四個領域進行:固體廢物、水、大氣污染控制和環境經濟。在環保投資調查方面,德國從1997年開始實施末端治理投資調查,2001年首次進行了污染預防投資調查。在環境保護經常性支出調查方面,每年進行一次,由聯邦統計局以抽樣調查的方式進行,從4萬家企業中抽取1/3,因為環境統計法規定,調查最多只能調查15000家企業。在環保產品和服務方面,從1997年開始進行調查,每年進行一次。環保產品及服務調查主要調查環保產品和服務的營業額,相關產品均有編號,企業只需填入相應的號碼即可。
二、環境經濟統計的框架
環境經濟指標納入環境統計體系,即將環境經濟指標與污染排放、生態保護的指標并列,其基本框架和運行體系包含以下因素:環境經濟統計的對象。它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即環境保護投資,環境保護支出、環保產業。環境保護投資主要指政府和企業的污染治理投資和生態建設投資,前者包括大氣、廢水、固體廢棄物、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污染治理投資,后者包括土壤整理、退耕還林、自然保護區以及其他生態恢復和保險的投資。環境保護支出主要指企業的日常性環境保護費用支出和發生突發性環境事故的支出。環保產業主要包括環保產品的市場與經營、資源的綜合利用、環境服務三大領域,如環保設備、環保服務和清潔技術與清潔產品。其提供者可分為指提供環保產品的生產性企業和提供環保服務的服務性企業。環境經濟統計的機構與協調。環境經濟統計涉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經濟主管部門和統計主管部門,做好環境經濟統計工作必須協調好三者關系,確立合理的環境經濟統計工作機制。這個統計工作機制,應當以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為主體,統計主管部門為指導,經濟主管部門協助。環境主管部門的環境經濟指標同時報告給統計部門,作為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指標體系的重要參數。當統計環境對經濟的貢獻以及經濟對環境的影響,還需要增加相關的經濟部門如海關、能源等部門配合時,這些部門負有協助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