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林業項目論文
作者:林雅秋 單位:福建省林業廳
項目預算管理是部門預算管理的重要內容,是部門為實現既定的工作目標,通過項目預算編制、執行和項目成果考核所進行的一系列財務管理活動,它貫穿于部門預算編制和執行全過程。項目預算管理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部門年度工作目標的實現。全面科學的項目預算管理能夠促進有限的財力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近年來,福建省委、省政府對我省林業發展十分重視,我省有關部門也給予了大力支持,并逐年加大了對林業專項項目的投入,因此,應如何加強林業項目預算管理,更加充分有效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已成為當前林業財務部門的重點工作。下面,就加強林業項目預算管理談幾點粗淺的看法。
一、當前林業項目預算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的基本形成,項目預算管理工作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它對加強財務管理工作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但由于受傳統的預算管理模式的影響,林業項目預算管理與有關規定要求還有一些差距,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林業項目預算結構不合理,重點不突出。專項項目涉及面過廣,項目額度偏小,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只注重預算數額,不關心合理性、效益性,致使爭項目、爭預算的現象時有發生,資金使用效益不明顯。
2“.零基預算”難以落實。“零基預算”是部門預算編制的一項重要原則,但受傳統的“基數+增長”預算管理模式的影響,使“零基預算”難以落到實處。項目一旦立項難以調整,重點項目和重點工作所需資金很難籌足。
3.預算編制時間短,準備不充分。目前,部門預算編制時間只有一個多月,沒有時間下基層調研,也沒有時間對項目預算進行必要的、規范的研究與論證。項目預算編制只是由幾位財務人員及業務人員憑個人經驗和上一年預算水平進行編制,缺乏科學性。
4.預算分配不規范。一是年初項目預算細化程度不夠,待分配比例過高。二是項目預算分配依據不充分,資金安排不科學,帶有一定隨意性和盲目性。三是程序不規范,預算執行進度慢、效率低,影響了林業項目預算執行效果。
5.預算內外項目資金“兩張皮”現象沒有徹底改變。一是在部門預算中分預算內、預算外分別編制。二是項目重復安排較多,難以形成合力。這就造成資金統籌安排程度低,破壞了預算的完整性,削弱了預算的約束力。
二、加強林業項目預算管理的對策
1.加強學習,增強預算法制觀念。一要深入學習《會計法》、《預算法》、《審計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財政、財務規章制度,使預算編制人員能熟悉掌握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增強遵紀守法的意識,依法行政。二要強化單位負責人責任意識。《會計法》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是會計行為的法律責任主體,因此,單位負責人應增強項目預算管理的責任意識,要參與項目預算的編制、執行和考核全過程。三要嚴格執行《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制度,嚴肅預算執行,增強預算的剛性約束。預算一經批復,未經有權機關批準不得調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變更、調劑、擠占、截留項目資金,或擅自擴大、調整資金開支范圍。
2.要建立健全林業項目預算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隨著重點林業項目的建立,財政部門將加大林業項目預算的安排力度,資金管理難度也將進一步加大。因此,首先要建章立制,對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林業項目,特別對資金投入量較大的林業項目,必須深入基層開展調研,盡快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確保林業項目資金管理有章可循,有條不紊。其次,要研究探索科學可行的資金分配方法,建立客觀、公正、公開的項目資金分配依據,盡可能使資金分配依據達到因素化、標準化、數量化和公式化,確保項目資金分配的科學合理、客觀公正。
3.優化林業項目支出結構,提高預算編制水平和執行質量。一要整合林業項目、確保重點支出。對現有的林業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停止已到期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林業項目,合并調整用途重復的林業項目,集中資金扶持一些重點項目。二要細化項目預算,控制待分配額度。除按規定可預留應急和救災資金外,必須細化到具體項目單位,不再搞二次分配。對確實無法一次細化到具體項目單位的,要積極推行標準文本制度。三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一般性支出。要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和勤儉節約的方針,堅決制止和糾正形式主義、大包大攬、鋪張浪費等行為,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杜絕擠占項目資金用于彌補行政經費。
4.做好項目預算編制的前期工作。首先,要認真開展林業項目儲備工作。根據林業發展的新情況,適時儲備一批林業專項項目。其次,要加強對儲備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一要引進項目論證新機制,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和技術人員組成評估組,重點對項目的立項條件、生態、經濟、社會效益、籌資方案、方案設計、資金預算、管理體制及組織方式等各方面開展科學研究,并將評估確認為科學可行的項目列入項目庫。二要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實地,核實所選項目是否切合實際和體現地方特色,項目實施后能否產生明顯的社會、生態、經濟效益等。
5.強化林業項目資金監督檢查,確保項目資金安全運營。首先,要切實加強林業項目資金監管。一是成立稽查機構,充實稽查人員。目前我省林業項目資金的稽查任務重,而稽查力量相對不足,因此必須盡快成立專門的稽查機構,選拔精干力量充實稽查隊伍。二是要充分發揮系統內審計的力量,把對林業項目資金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日常檢查和重點檢查有機結合起來,特別是每年要有重點地選擇部分林業項目進行全過程跟蹤稽查,加大查處力度,逐步形成有效的資金監督檢查機制。其次,要明確責任,加大追究力度。一是建立“一把手”對項目資金安全運行的責任制,將項目預算執行中是否有違規違紀問題作為考核單位一把手政績、職務升遷等的重要條件。同時要把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列入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二是嚴格獎懲制度。對資金使用規范、效益好的單位,在項目預算安排時予以傾斜,對項目資金使用不規范和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的單位,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外,調減或停止該單位項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