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自我教育論文
作者:鐘蕓 單位:蘇州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思政部
自我教育既是一個古老的命題,又是一個新的課題。自我教育作為一個用來揭示某種教育現象的本質和表達某種教育觀念的重要概念,至今尚未獲得明確、統一的界定。這使得自我教育與教育的關系問題,特別是自我教育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尚不能在特定的、單一的模式中得到澄清和處理。這里,試圖從自我教育概念在使用中的三種主要含義出發,對自我教育與教育的關系問題作一番分析和探討。“自我教育”一詞的字面意思很明確,指的是個體人自己教育自己。當人們用這個詞去表達一種教育觀念時,這種教育觀念的思想淵源非常古老,既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儒家所構想和踐履的德性修養方法,又承納著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主張的“首先要認識你自己”的觀念。最被人熟知的、影響最深廣的自我教育概念,是在德育的范疇中作出的。自我教育被看做德育或者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和途徑之一,指的是“教育學生依據一定的道德原則和規范,把自己作為教育的對象,進行學習和涵養鍛煉。一個人道德品質方面的自我教育,就是道德修養。”①比這個辭典定義更為具體的界定是,自我教育是一種教育活動。即個體根據思想政治教育主體的要求和自身發展的需求,有目的、有計劃、自覺地對自我提出任務,將之作為認識和改造的對象。通過自我認識、選擇、反省、調控等,提高和完善自我的道德品質和思想政治素質。②
自我教育之所以被看作德育或者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徑,乃是因為它尊重了受教育者作為人所具有的主體性和本質力量,充分考慮到人作為主體的積極性、自覺性、自主性、創造性,以及自由選擇的能力等。只要這些特性和能力在教育者適當的引導下積極地發揮出來,就會促使受教育者的道德品質和思想政治素質,朝著社會或一定的人群共同體所要求的方向轉變。在主體主義教育觀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人認為自我教育對于實現德育的目的具有根本的意義。自我教育是德育的根本和關鍵所在。此外,還應看到:自我教育同樣可以用來實現其他教育目的。或者說,德育之外的其他教育活動也可以,并且實際上也在運用自我教育的方法。由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廣義的自我教育概念:自我教育指的是個體人施于自身的各種教育活動,是個體人通過各種方式和努力,積極促成自身在德、智、體、美等各個方面轉變、提升和發展的活動過程。
把自我教育看作教育的方法和途徑,就是將自我教育與教育的關系納入目的—手段圖式中進行處理。然而,用目的—手段圖式處理自我教育與教育的關系,自始至終都包含著一種內在的張力:要讓自我教育成為可以有效操作的方法,一個關鍵性的因素就是讓進行自我教育的個體認同教育者代表社會為他設定的教育目的或目標。幫助個體進行自我教育,最重要的事情并不是培養個體自我教育的能力,而是如何引導個體接受社會為他設定的教育目標,進而把它內化為自我教育的目的。然而,做到這一點相對于自我教育能力的養成來說更有難度。在教育,尤其是德育過程中,始終存在著教育者代表社會提出的教育要求與受教育者給自己提出的教育要求之間的矛盾,并且這是教育過程的基本矛盾。當然,這對矛盾并非教育活動引起,而是這個社會結構中已然存在的個體發展需求,與社會發展需求之間的矛盾在教育過程中的體現。特定歷史條件下個人與社會的特定關系,制約著個體在何種程度上能夠把社會性的教育目標內化為自我教育的目的,從而確保自我教育朝著教育者所期望的方向發展;或者社會性的教育籌劃和實施在何種程度上照顧到個體發展的教育要求,從而為個體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發展提供空間。在目的—手段圖式中,自我教育與教育的關系沒有非歷史的、永恒的處理方式,自我教育對于教育并沒有脫離具體歷史語境的意義和效果。將自我教育看作教育體系中重要的、甚至越來越重要的構成部分的觀點,一般都會籠統地將自我教育理解為受教育者自己對自己的教育,并且認為自我教育是存在于人類社會生活中的一種普遍的現象。在一些論者的理論敘述中有時會說得具體一些:“自我教育是個人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地對自己身心施加特定影響,從而使自己的個性在德智體諸方面不斷完善的一種活動。”③
這里,自我教育不再被看作教育的方法和途徑,而是具有自己的目的、方法和內容的一種教育活動。自我教育與其他種類的教育活動相互并列、相互補充或者相互支撐,共同構成完整的教育體系。把自我教育與教育的關系納入整體—部分圖式中去處理,直接涉及對教育活動不同領域和不同類型的劃分。與自我教育的定位相關的對教育活動的劃分,目前學界主要存在三種做法。第一種認為教育主要是學校教育,自我教育存在于學校教育過程之中,它以發展人的個性對學校教育進行重要補充。第二種認為教育包括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和自我教育四個方面。自我教育與其他三種教育活動不同之處在于教育的主體是受教育者自身;這種教育活動始終發生在個體自身之內,而不是發生在人與人之間。第三種認為“教育是由他人教育和自我教育構成的統一體。”④這里,自我教育是教育的下位概念,與他人教育相對應。自我教育與他人教育在整個教育系統中的地位是相同的。他人教育與自我教育是相互依賴、不可分割的,二者在不同領域和受教育者成長的不同階段具有不同的結合方式。
對教育活動不同的劃分方式不僅取決于劃分所采取的標準,而且受制于對教育活動區別于其他人類活動的本質的先行領會。應該說,將自我教育看作教育體系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甚至越來越重要的構成部分的觀念,直接導致教育概念在內涵上的修正和外延上的擴展。通常所謂的教育是指培養人的社會活動,是教育者施予受教育者的外部影響。應該說,教育的本義就是他人教育。按照這樣的教育概念,所謂自我教育并不能納入教育的范疇。對此,德國著名教育學家W•布列欽卡指出:“那種通常被稱為‘自我教育’的現象,不屬于以‘社會行動’為特征的教育概念的范疇。人們最多只能在轉義的(類似的)意義上將那種朝所期望方向自我改變的嘗試稱為‘教育’。”⑤
其實,自我教育所指稱的在個體自身之內發生的事情和取得的成就,也可以用別的語詞來稱呼,例如“自我改變”、“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超越”等。把這些現象稱為教育現象,如果不是在轉義上使用教育概念,就是將教育概念的外延從他人影響擴展到自我影響。這種擴展的合法性理由是:他人教育與自我教育之間享有相似的或者共同的關系模式,即教育和被教育的關系模式。所不同的是,這種關系模式一個發生在人與人之間,另一個發生在個體自身之內。之所以在個體自身之內會發生教育和被教育的關系,乃是因為個體人作為主體可以將自身身心狀態和活動對象化,表明人將自身二重化并對自身發生關系,教育和被教育的關系只是這種關系的一個方面,一個外延。這樣擴展了的教育概念的含義重心,已經不在影響的外在性,而在影響總是在一個關系結構中發生。無論影響是發生在人與人之間的他人影響,還是發生在個體自身之內的自我影響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影響是否按照一定的方式產生,并得到一定的調節和控制,從而導向被預設的教育目的的實現,即人的身心的成長、發展和提升。將自我教育納入教育范疇,會激發一種創造性的想象和實踐上的努力。在一個越來越尊重人的主體性,人的個性化發展要求越來越受重視的時代,應從被社會發展和個體發展相互協調所設定和限定的教育目的出發,去進行教育的理論創新和實踐方法的創新,以促進富有成效的教育改革和教育事業的發展。理論上對自我教育的本性和規律的探討,實踐上對自我教育方法、途徑和條件的探索,特別是對他人教育與自我教育相互結合、相互協調和相互促進的方式和途徑的尋求,對當代教育活動的具體籌劃和實施具有直接的、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