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低碳經濟拓展論文
本文作者:張晉偉 郭箭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
低碳經濟最早是英國政府在2003年發布的能源白皮書中正式提出的,其含義主要是指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綠色經濟發展模式。發展低碳經濟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離不開金融體系的支持,以市場機制為基礎的金融手段是發展低碳經濟最為有效的途徑。在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把與環境條件相關的潛在的回報、風險和成本都融入了銀行的日常業務中,突出了對節能減排項目的資金支持,建立了在碳交易基礎上的各種金融創新,通過對社會經濟資源的引導,促進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一、金融支持山西低碳經濟發展情況
近年來,山西省相繼出臺了《山西省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山西省重點工業污染源治理辦法》,努力通過技術進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淘汰焦炭等行業落后產能等。山西金融業也積極響應省政府的號召,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推出了以金融支持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為核心的“138”金融工程,即:出臺了“一個實施意見”——《關于金融支持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實施意見》,制訂了“三個指導意見”——《關于金融促進消費需求的信貸指導意見》、《金融支持山西薄弱環節發展指導意見》、《金融加大支持“三農”發展指導意見》,實施了“八個重點推動”,即:推動中小企業發展、婦女創業就業、棚戶區改造、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和大學生村官創業、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下崗再就業、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貸款、工業園區和高新技術項目建設;山西銀監局制定了《關于打造低碳金融區支持經濟轉型發展的若干意見》,督促金融機構樹立服務低碳經濟意識,建立健全“綠色信貸”機制,加大對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的信貸支持,努力打造低碳金融區。
一是明確信貸支持重點。如國家開發銀行山西省分行將十大重點節能工程、循環經濟、能源結構調整、節能減排技術產業化、節能技術服務產業和環保產業等方面作為貸款的主要支持方向,把好項目入口,審慎貸款決策,嚴格貸款發放,做好節能減排金融服務工作。
二是健全“綠色信貸”機制。如工商銀行山西省分行全面推進“綠色信貸”建設,積極拓展以新能源、新材料為主的綠色信貸市場。建立企業環保信息庫,將企業按產業和環保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分類,按照分類情況實施不同的信貸政策。堅持“環保一票否決制”,嚴格控制“兩高一剩”行業貸款,堅決退出技術裝備落后和高環保風險、高政策風險的企業。
三是完善授信管理辦法。各金融機構把主力裝備和工藝水平、新上產能合規性手續、環評審批、能耗和排放達標等情況作為貸前調查和貸時審查環節的考察審核重點,列為授信分析報告、授信審查意見的必要內容。把環保部門驗收意見、能耗和排放標準執行、資源節約落實等情況作為貸后監控的重點,將節能環保政策的各項要求貫徹落實到信貸工作的全流程。
四是積極創新低碳信貸產品。如,工商銀行山西省分行為華晉焦煤有限責任公司開辦了金額1900萬歐元的對外預付款保函業務。該筆保函業務用于該企業與愛爾蘭來寶碳資產有限公司簽訂的CDM減排量購買協議,擴大了企業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的融資來源。金融機構通過銀團貸款等融資方式,支持煤炭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推動煤—煤矸石—煤燒結磚、燃煤電廠—瓦斯發電等鏈條化生產,促進煤礦廢氣、廢渣梯度循環利用;支持企業煤基多聯產技術的“煤變油”項目,實現煤炭及煤基產品的清潔化利用,減少煤炭廢棄物、伴生物。
二、金融支持山西低碳經濟發展中面臨的難題
(一)金融資源向第二產業過度集中。山西省憑借資源稟賦所特有的比較優勢,大量的投資集中在資源領域,從山西省歷年投資情況看,“六五”至“十一五”期間,山西省資源型產業在工業基本建設投資中的比例分別為87.09%、87.97%、85.41%、86.93%、78.95%、80.56%。從三次產業在GDP中所占比例看,2000年為9.7:46.5:43.8,2010年則轉變為6.2:56.8:37,經濟增長過多地依賴第二產業,特別是依賴工業中的重工業,2010年,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中重工業占比為95%,煤、焦、鋼、鐵行業對工業增加值的貢獻合計約83%。2010年城鎮工業投資完成2526.19億元,占全省城鎮投資的比重為43.4%,其中,六大高耗能行業共完成投資1996.93億元,占全省城鎮投資的比重為79%。這種資源型經濟依賴型的增長模式是向低碳經濟轉型發展的直接制約因素。
(二)金融機構參與碳金融市場的意識不強。目前大多數金融機構經營模式仍然以傳統業務為主導,對“碳金融”的價值、操作模式、產品開發、交易規則等尚不熟悉,期貨服務、債券、風險投資、利率及匯率風險管理等方面的金融產品創新明顯不足,節能減排政策尚未全面落實到金融機構的業務規劃、業務比重以及最后的考評機制當中。比如,山西省呂梁市成立了我國首家節能減排項目交易服務中心,但全部由地方資金投資建設,沒有獲得金融機構的支持。
(三)民間資金投資渠道窄、有效利用率低的問題值得關注。我省民間資金規模龐大,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積累,山西大約積累了1萬多億元民間資金,僅近幾年淘汰落后產能,從煤焦等傳統產業退出的民間資本就將近2000多億元。民間融資對銀行信貸起到積極的補充作用,但由于缺乏政策引導,投資準入方面存在限制,導致民間資金在省內的投資環境欠佳,利用率不高,大量資金流向省外消費或投資于房地產等行業,而省內急需資金支持的新興行業、低碳產業等卻不能通過有效的渠道獲得民間資金的支持。
(四)風險保障機制不健全。由于大部分低碳產業都是新興產業,在其發展中還存在著諸如部分低碳產業的扶持政策及激勵措施的力度還有待明確和加強,部分低碳產業缺乏核心技術研發和持續產業化能力,關鍵設備、材料和技術對進口依賴強,低碳產業的高新技術可能具有替代效應等影響銀行信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一些環保型項目中,投資期限長、管理成本高,金融機構作為獨立的經濟主體,迫于盈利和市場份額的壓力,可能會選擇那些污染企業作為業務對象。
三、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積極發揮中央銀行的政策支持和引導。一是加強信貸政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的窗口指導,引導金融機構對節約能源、提高能效和新能源開發項目給予積極的信貸支持;靈活運用信貸政策,引導資金流向煤化工業、材料工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等新興支柱產業;加強和改善金融服務,降低中小企業融資門檻,加速山西三次產業協調發展進程。二是開展政策實施效果評估。建立完善金融機構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綠色信貸政策實施效果評估考核體系。對各類金融機構的政策執行情況開展跟蹤監測,量化評估指標,定期通報相關考核結果。通過建立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全方位促進低碳金融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