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行政執法論文
本文作者:張宗利 單位: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1(略)
1.1(略)
1.2客觀要求
加強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客觀要求。行政執法是食品藥品監管系統大量的經常性的活動,直接面向行政相對人,行政執法水平和質量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系統的整體形象。行政執法檢查是層級監督的重要手段,也是層級監督的重要內容,隨著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的變更,執法監督職能的履行尤顯重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堅持“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準”的原則,加強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在完善制度、明確檢查程序和標準上下功夫;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監管理念,從執法為民、努力建設法治系統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范和監督行政執法活動,提高執法水平,確保依法行政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推動該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2加強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途徑和著力點
2.1科學界定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內涵
明晰范圍: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和抽象行政行為都應當納入行政執法檢查的范圍。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指導、行政收費、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抽象行政行為包括行政機關發布決定、命令,發布與行政相對人或者社會公眾利益有關的規范性文件。建立標準:行政執法檢查的過程實際上就是考核評價的過程,行政執法檢查標準也就是行政執法評價標準。行政執法評價標準涵蓋具體行政行為的評價標準和抽象行政行為的評價標準。具體行政行為的評價標準主要有行政處罰評價標準、行政許可評價標準;抽象行政行為的評價標準主要體現在規范性文件的評價標準。行政處罰評價標準包括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行政許可評價標準包括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執法檢查屬于事后檢查,而案卷則是執法行為的最可靠的記錄,因此案卷評查是行政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和有效途徑。完善形式:行政執法檢查一般采取現場打分、實地考察、問卷調查、案卷抽查等形式。在檢查的形式上要探索最經濟、最有效的途徑。可以采取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結合、自查與他查結合、日常檢查與集中檢查結合的方式,還應注意收集社會評價信息,將系統內部評價與社會外部評價相結合,做到內外評價一致,使檢查結果客觀、準確、公正。在檢查形式上還要與時俱進,注重創新。條件成熟時,可以借鑒其他部門的經驗,將現代信息技術引入評價系統。某些專項檢查項目如行政處罰、行政許可,可以設計成評價模板,為開展專項檢查或個案督察提供信息支持。
2.2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機制
基本要求:行政執法檢查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突出重點,講求實效,以發現問題、糾正錯誤、規范提高為導向,既要客觀公正評價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又要不斷促進行政機關執法水平的提高。主體:上級行政機關是行政執法檢查的主體。按照層級監督的要求,國家局負責對省級以下局的檢查,省級局負責對市級以下局的檢查,市級局負責對縣級以下局的檢查,縣級局負責對所屬承擔執法任務的機構或人員的執法行為的檢查。具體承擔執法檢查職責的各級行政機關應當以具有法制監督職能的法制機構為主,建立常規的檢查機制。法制機構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同級行政機關的統一部署,做好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內容:行政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是行政機關行使執法職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決策、行政收費、行政強制等行為的合法性、適當性,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結果,案卷質量情況等。各地可根據各自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評價標準。組織實施:要成立相應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明確檢查實施人員,制訂檢查計劃,明確檢查重點、方式和方法,注意收集社會公眾尤其是行政相對人的評價意見。外部評價可通過召開座談會、調查問卷、民意測驗、行風監督員調查等方式獲得意見。
2.3發揮行政執法檢查的激勵、督導作用
行政執法檢查結果的運用:行政執法檢查要達到預期的目的,必須重視檢查結果的運用,要將行政執法檢查的結果作為獎優罰劣的依據。對嚴格執法、文明執法成效顯著的要予以表彰獎勵,以調動行政執法機關和行政執法人員提高執法水平的積極性。對違法、野蠻執法造成不良影響或社會滿意率低的要予以追究懲戒,也利于形成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良好環境。與責任追究制度的對接:要將檢查結果作為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和根據違法或不當行政執法行為的危害后果和不良影響的嚴重程度等具體情況,給予限期整改、通報批評、取消評選先進的資格等處理;對有關執法人員,可根據過錯情形,給予批評教育、離崗培訓、調離執法崗位、取消執法資格等處理。除依照本《意見》進行處理,對實施違法或不當行政執法行為依法依紀應采取組織處理措施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辦理;依法依紀應當追究政紀責任的,由任免機關、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總結經驗,指導實踐:行政執法檢查既是對行政機關執法活動的檢閱,也是學習總結提高的有效途徑。通過行政執法檢查可以了解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掌握系統的執法現狀,發現可能存在的不足,為立法、修法提供依據,以針對問題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加以及時糾正。
2.4加強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強化組織領導職責:加強對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領導,做好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組織保障,也是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行政首長是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領導好、組織好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要將該項工作作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緊抓實,切實抓出成效。強化機構隊伍建設:要重視檢查隊伍的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行政執法檢查中的主力軍作用;努力培養出高素質、精良的法制監督隊伍。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建議國家局在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制度里明確經費保障機制,在系統規劃中增設行政執法檢查專項經費,結合各省實際,下撥行政執法檢查專項經費,保障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有效開展。地方局也要發揮主觀能動性,積極爭取當地政府財政的有力支持,爭取專項資金,同時要將有限的資金合理分配,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著力構建長效機制:各地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工作的經驗要及時總結,每年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國家局應適時召開專題會議總結交流經驗,不斷學習總結,主動探索行政執法檢查的新形式,以推動行政執法檢查工作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