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工程管理論文
常州市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現狀
近幾年,全國干旱、洪澇災害時有發生,給人們敲響了警鐘,也引起了各級政府對農村水利小型泵站建設的重視。2011年7月份,常州市水利局、財政局對全市的農村小型泵站運行管理情況進行了專門的調查研究,撰寫了專題調研報告。隨后,于2011年下半年,兩部門啟動了農村小型泵站長效管護試點工作,確定了22座農村小型泵站作為第一批管護試點,并下達了試點經費;武進區區政府于2011年底出臺了農村灌溉站標準化改造及實施灌排泵站長效管理的文件,明確了農村灌溉泵站標準化改造的標準、補助政策,細化了農村小型泵站長效管護的要求和評分定級、考核補助的措施辦法。目前,武進區對所有的灌排泵站都進行了定級,聘請了專職管護人員、落實了管護經費;其余各地區仍沿用以前的管理方式,以鄉鎮水利站、村委、業主等為主進行日常管理,管理方式各式各樣,管理效果也參差不齊,以至于每年都會出現多起泵站機電設備被盜、被損的現象。
自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尤其是農村“兩工”政策被取消后,一些地方放松了對圩堤、穿堤建筑物等這些事關防洪安全的公共水利設施的建設管理,有的甚至處于放任自流的狀態。一些剛剛完成達標建設的圩堤雜草叢生、管理無人問津;穿堤建筑物如進水涵洞、放水閘等都是由當地村委委托個人看護,要么長開、要么長關,很少管理運行,有的到需要運行時才發現設備已被盜或損壞,只得勿忙采取臨時補救措施。針對這些工程的管護,一般是在每年的汛前大檢查中才會進行檢查,管理很不到位。我市境內丘陵山區塘壩數目眾多,達14000多座。前幾年我市在市級財政的支持下,相繼對5~10萬m3、2~5萬m3塘壩進行了達標建設,其他如丘陵山區水源工程建設等項目中,也對較大的塘壩實施了庫內清淤、壩體加固,興建了硬質溢洪設施。但在建后的管理上,由于種種因素,絕大多數塘壩都處于“有人用、無人管”的狀態,時常出現“有人放水、無人關水”的情況。許多10萬m3以上的塘壩由于庫容較大不能被列入水庫名錄,地方財力又有限,管理嚴重不到位,全靠當地村委、村民小組日常自覺維護,碰到情況時只能采取臨時應急措施。近些年來,一部分地區農田渠系損壞、老化失修較為嚴重。原來每年冬春開展的清理“里三溝”、“外三溝”行動,目前基本上不再進行。有的農戶為了方便自家農田灌溉排水,隨意破壞灌排渠系,等到灌排受到影響了,就采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應急措施,部分地方田間工程已屬于“有人使用、有人損壞、無人維護”的狀態。
農村水利工程管理存在問題原因分析
常州市的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由于受到種種因素的影響,總體上沒有真正建立起系統化、規范化、長效化的長效管理機制,比較粗放,還沒有真正將管理措施落到實處。其主要原因如下: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農村水利工作上曾經“團結治水、共同治水”的思想有所松懈,有的地方對農村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存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甚至對與自己切身利益相關的水利工程建設也不怎么關心,更不可能為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作出自我犧牲,導致一些水利工程的維修成為一大難題。如:一些地方在開展圩堤維修加固時,就出現“上勞力找不到人、筑圩堤取不到土、要資金沒法籌集”的情況。平時憂患意識不強,對“河坡亂墾亂種、河里亂倒垃圾、河里水草滿面”等現象視而不見,真正等到需要發揮工程效益受到影響時,又要找政府、找水利部門去解決。
平時的工作中發現,有部分干群對農村水利工程長效管理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夠。認為原來的渠道破損、跑冒滴漏隨處可見,現在國家投入資金已興建了防滲渠道、地下管道;原來的泵站破舊不堪,現在國家投入資金改造好了;原來的河道被垃圾、水草蓋滿,現在已經水清河暢了,等等,這些農村水利工程和原來的面貌相比已經非常好了,可以用上許多年也不需進行管理。因此,缺乏對農村水利工程的長效管理意識,長效管理自然就不到位。雖然近幾年常州市各級政府又逐步加大了對農村水利建設的投入,但和取消“兩工”前相比,仍相差甚遠。原來農村小型工程的維修養護靠“兩工”基本上就可以解決,但“兩工”取消后,農村水利工程的管理經費投入卻舉步維艱。2011年,中央、省委的一號文件提出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管理,市縣也出臺了相應的配套政策。但目前在工程建設資金還存在較大缺口的情況下,用于工程長效管理的經費投入是能少則少,重建輕管的思想還未從根本上扭轉。
我市農村水利工程長效管理的對策建議
為加快常州市水利現代化建設步伐,各級政府、相關部門應進一步提高管好農村水利工程的思想認識,不斷增加對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積極探索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的新模式,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農村水利工程長效管理落到實處,讓農村水利工程正常運行并長期發揮效益,充分體現其公益性和準公益性的屬性。各級政府要通過多種渠道、多種形式,宣傳農村水利工程公益性和準公益性的性質;宣傳其在農業生產、農民生活、農村發展中的作用;宣傳管理好農村水利工程對推進水利現代化建設具有的重要意義。要從實現水利現代化的要求出發,進一步提高基層干部群眾建設好、維護好、管理好農村水利工程的思想認識,同時應結合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時出臺農村水利工程的管理辦法,把農村水利工程的長效管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消除基層干群“新三年、舊三年、修修補補又三年”的傳統思想。要實現水利現代化,必須增加對水利的資金投入。農村水利工程效益的長期發揮要靠“三分建七分管”。農村水利工程公益性和準公益性的特點,決定了農村水利工程的長效管理投入還需要以政府為主導,以財政投入為引導。在中央和省級財政支農、惠農政策不斷加大的情況下,農村水利工程管理經費也需要不斷增加。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推進水利現代化建設的意見》中也明確提出:“優化水利投資結構,各級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水工程、水資源管理,切實解決‘重建輕管’問題”。常州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水利改革發展推進水利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中也明確提出:“農業灌排工程運行管理費用由財政適當補助,進一步減輕農民負擔”。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要將這些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并確保用于農村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的資金逐年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