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3 | 調查報告
根據市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安排,近期,我委在分管領導的帶領下,就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情況進行了調查,先后至農業局、環保局、工商局、質監局、供銷總社聽取情況匯報,赴吳江區、溧陽市進行學習考察,并對部分農貿市場、生產基地和農民經濟合作社進行實地了解,聽取意見和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圍繞實現農產品質量全程控制的目標,通過健全監管體系、開展專項整治、加大“三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基地創建、推廣農產品標準化生產、推行準出準入制度等多種措施,提升了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和市場競爭力,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監管體系不斷完善。市政府在市農業局單獨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在鎮鄉(園區)農技站掛牌增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所,配備了人員和監測儀器設備;組建了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和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內檢員隊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網絡基本構建。
二是專項整治力度不斷加大。市政府制定出臺了《市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組建了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組,牽頭相關執法部門先后開展了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農藥、農資打假、“瘦肉精”等多個專項整治,不斷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2012年,共出動執法人員500多人次,檢查了600個經營單位,處罰各類違法違規案件14起。
三是農產品基地和標準化體系建設不斷加強。市政府組織制定農產品標準10項、生產技術規程65個,創建標準化示范區5個,推廣適用新農業標準140多項。全市現有無公害農產品436個,產地面積72.42萬畝,占全市總耕地面積的80.34%,綠色食品57個,省市名牌農產品32個、地理標志農產品2個。
四是農產品準出準入機制不斷健全。市政府通過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管理系統、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公示制”等多種措施,不斷健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工作機制。目前,全市已創建市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基地26個,全市蔬菜檢測合格率保持在97.6%以上,畜產品檢測合格率達100%,未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我市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對照農業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和任務,對照人民群眾的期盼和要求,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一)監管合力尚未形成。一是統籌協調力度不大。市級層面尚未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法律賦予各部門的管理權限較為分散,監管環節和責任難以分清,監管不到位、缺位和多頭監管的現象同時存在。二是工作考核力度不大。鎮鄉(園區)農業基本現代化考核中農產品質量安全考核為0.5分,與其重要性不相匹配。三是基層推進力度不大。目前鎮鄉(園區)一級重視程度還不夠,工作上缺少責任感和緊迫感,監管職責尚未落到實處。
(二)監管體系較為薄弱。一是監管力量不足。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目前僅有工作人員2名,疲于應付各項事務性工作,很難抽出時間有效履行監管職能。鎮鄉(園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所人員都由農技站人員兼職、村級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由村干部兼職,人員不固定、職責不明確,基層農產品監管隊伍“有名而無實”。二是工作經費不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費每年僅7萬元,且多年沒有增長,難以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實驗室運行經費近十年沒有增長,每年僅14萬元。隨著檢測面的擴大、耗材成本的上漲、認證費用的增長,實驗室正常的運轉經費至少需50萬元,缺口較大。三是檢測能力不足。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場地偏小,僅有350平方米(吳江區檢測中心面積有1200平方米,溧陽在建的檢測中心面積也在1000平方米以上);檢測儀器大多購置于2003年以前,使用年限較長、故障頻率較高、檢測參數較少,既不能對省農委下達的檢測任務進行全參數檢測,也不能對畜禽產品和水產品進行定量檢測,基本以蔬菜檢測為主;中心檢測人員大多“半路出家”,專業不對口、高學歷(碩士及以上)人才缺乏,致使中心一臺最先進的檢測設備由于無人能夠使用,仍處于閑置狀態。
(三)工作實效尚需提升。一是社會氛圍有待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宣傳力度還不夠大,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的培訓教育比較少,全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有待提高。二是農業生態環境有待改善。三是農資農藥管理有待加強。全市共有農資經營戶779戶,網點數量多,實力小,分布散,監管難度大,難以確保農資市場安全。高毒農藥雖然實行了定點經營,但一部分無銷售資格的農資店仍在暗地違規銷售高毒農藥;部分種植戶為追求治蟲效果,在蔬菜種植中違規使用高毒農藥情況依然存在。四是農業園區建設水平有待提升。軟件方面,一些園區還沒有檢測設備,無法對農產品實行自檢;部分園區雖然建成了檢測室,但檢測人員大多兼職,自檢意識不強,檢測項目單一,農產品質量把關不嚴。硬件方面,部分園區的道路、電、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標準不高,與現代園區的標準仍有一定差距。
三、幾點建議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為切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建設,進一步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水平,我委建議如下:
(一)加強領導,形成監管合力。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要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建立由市政府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全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同時建立健全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和例會制度,定期研究部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及時發現并切實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合力推進監管工作。二要加強政策指導。市政府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盡快出臺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監管工作總體目標和階段性任務,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強考核引導。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和農業現代化的重點內容,進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引導基層重視和加強該項工作,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實增強監管合力。
(二)強化保障,完善監管體系。一要在資金投入上有突破。市財政必須足額安排監管、檢測等工作經費,并適當安排鎮村監管工作補助經費,形成穩定增長的經費保障機制。各鎮鄉、園區和街道要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專項工作經費,為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提供資金保障。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要根據“抽檢公益、送檢有償”的原則,完善有償服務工作機制,彌補運行經費的不足。二要在監管隊伍建設上有成效。市政府要利用鄉鎮區劃調整,農技站人員數量充足的契機,抽調素質好、事業心強、業務水平高的同志,單獨建立鎮鄉農產品質量監管所。農業局要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切實做好人員的培訓、管理和考核工作,盡快打造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明職責、勤履職”的監管隊伍,不斷提升其執行力和戰斗力。三要在檢測水平上有提升。市政府要確保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用房需要,擴建或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的實驗室一座,加快更新實驗室儀器設備,加緊引進專業對口的高學歷人才,切實提升中心的檢測能力和水平。市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心要擴大檢測范圍,提高檢測頻率,為政府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提供參考。
(三)多措并舉,提升監管實效。一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市政府要大力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增強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和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良好氛圍。二要加大農業環境治理力度。農業局要大力推廣先進的農業清潔生產技術,有效減少農業面源污染,保障農業用水安全。環保局要嚴格控制工業“三廢”排放,緩解農業生態環境壓力。水利局要高標準實施農村河道二輪疏浚整治工程,加快推進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確保水系暢通,保障農業用水所需。市農環辦要加強農村生活廢棄物的管理,改善農村環境。三要加大農資農藥管理力度。加強對農資市場的監管力度,確保農資質量安全可靠。嚴格執行高毒農藥購進備案制、經營專柜制、銷售臺帳制、購買實名制和公開承諾制等五項制度,確保高毒農藥經營環節的安全。進一步加大對農業園區,特別是外來種植戶園區用藥情況的監管力度,切實降低高毒農藥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四要加大農業園區建設力度。全面落實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等農業園區建設的扶持政策,積極鼓勵社會資金投資“三品”園區建設,不斷提高我市“三品”園區的占比和質量,切實提升我市農產品的整體競爭力。五要加大執法整治力度。市政府要深入開展畜禽屠宰和流通環節執法檢查,探索建立鮮肉和肉制品可追溯監管體系,全面推行畜禽屠宰全程可追溯監管;要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綜合執法體系建設,經常性的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等行為,切實做好產前、產中、產后監管督查,進一步規范農產品生產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