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達國家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上的成功經驗
為確保采購安全,美國84%的學校餐飲服務由學區直接負責,僅有14%的學校以合同的形式交由私人或服務管理公司負責。日本于2003年6月制定了《食品安全基本法》,并于同年7月在內閣府設置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對食品安全實行一元化領導。為了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2008年,日本文部省將修訂的《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標準》下發給各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新修訂的標準要求食品從業者向學校提供原材料衛生檢查結果,還要求食品生產者提供相關數據。這一制度的實施使進入學校的食品實現了“原材料—加工過程—成品”全程質量監控。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上,美日兩國都把學校食品安全作為社會公共食品安全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斷完善整體的食品安全制度建設。教育主管部門積極參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通過細化要求、強化監測等手段推動和促進了食品安全工作。
二、國家和部分省市區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上的有益探索
從國內來看,國家先后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部分省市區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嘗試和努力,也取得了成功的經驗。如廣西平南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后,多年未發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獲得了社會和群眾的一致好評。該縣的做法是,一是實施“陽光”準入制。即制定《校內食品安全監管實施辦法》,要求為校園提供食品的商家,必須經工商、質監、衛生三家機構驗收合格,方可向“縣食安委”申請加盟為校園食品供貨商。二是建立“雙檔案”。要求企業和學校分別建立供貨和收貨檔案,確保每份進入校園的食品有記載。三是完善監督機制。由“縣食安委”牽頭,每年對校園食品供貨企業進行不少于兩次的突擊檢查,教育行政部門把學校食品安全納入常規檢查項目。
又如,北京市于2011年開始推動食品安全示范校試點,在試點學校的食堂引入目前大酒店使用的“五常法”(即常組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范、常自律),同時采用統一標識管理,包括統一消毒程序、統一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等。2012年起,北京市中小學校全面推廣校園食堂標準化建設。作為食品安全示范校的校園食堂須達到餐飲衛生監督量化A級管理標準,做到統一食堂衛生標識,統一衛生管理制度,食品原料采購采用臺賬式管理,設置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學校校長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等。此外,食品安全相關專家全程參與示范校食品安全專業知識研討和有關標準與制度的審核,制定了《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和“五常法”管理要點培訓,對示范校進行食堂食品安全現場評定、審查、驗收。
三、湖南省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現狀
2010年,湖南省教育廳下發了《湖南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指出:“學校食堂應建立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長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負有管理責任,要定期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學校食堂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直接責任人,具體負責有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學校食堂主要負責人必須具有一定的食堂管理經驗,熟悉食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有一定的科學配餐知識和經驗”,“學校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必須掌握有關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識,并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學校食堂要制定有效的食品采購管理制度,并做好采購食品索證資料的登記工作。”意見從上述3個方面明確了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的方向和內容,并明確了具體要求。隨后,長沙、株洲等市也先后出臺了《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株洲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文件,使當地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目前湖南省各地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和不足。
如管理體制不順,相關職能部門往往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推向教育主管部門,而教育主管部門只能通過行政力量加強對學校內部的食品安全管理,對于學校周邊商販、食品生產及供貨商等環節缺乏有效的執法權力。又如,管理制度建設不均衡。就湖南省來看,以長株潭為代表的中心地區在制度建設上已經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但湘西、湘南等地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不完備,個別地區甚至還處于空白狀態。為此,制定適合全省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的統一標準,是從制度上理順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加快推進各市州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工作均衡發展的重要基礎。
四、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標準的基本原則及意義
筆者認為,要抓好制度建設,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制定合適的標準:一是管理制度的內容要全面到位。以學校食堂食品管理為例,食堂食品必須經過采購、加工、出售3個主要環節,即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內容必須包括這3個方面。二是管理體制下的職責要分明。學校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必須要本著“統一、高效、精簡”的模式,積極推進管理體制改革,理順各相關部門的職能,提高管理效率。三是要健全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例如,積極吸收發達國家、先進省市區的食品安全標準建設經驗,建立一整套針對學校食品的安全標準體系等。制定統一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標準的意義:一是建立規范、統一的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標準,可以為各地區、各中小學校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上提出明確的要求和準繩。二是制定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標準。三是制定制度建設的標準。
五、湖南省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標準的內容及應用
筆者認為,在制定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時,應遵循以下幾項標準。一是要設立進入學校的食品、食品原材料供貨商的“準入標準”。上述供貨商必須要有縣級以上衛生、工商、質檢等部門共同審批的“校園供貨許可證”;我們還要對提供商品而出現質量問題的商家實行“一票否決制”,并將其納入校園供貨“黑名單”。學校及當地農業、衛生等部門應為供貨商或當地農戶建立檔案,每次供貨都必須由學校進行質量檢測,如因原材料質量引起了食品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供貨商或農戶的法律責任。二是要設立食品加工特別是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加工食品的行為標準。學校食堂工作人員從著裝到工作行為必須要有嚴格的統一標準,避免因某一程序上的疏忽而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此外,對個別學校商店經營的油炸類、加熱類食品,也必須對其食物油、燃料等制定統一的安全標準。三是要設立學校食品銷售過程中的安全標準。對學校商店、食堂的食品保存、銷售等方面都要提出一定的標準,以防引發食品安全事故。四是要明確責任追究的范圍和標準。制定統一的責任追究標準,對于因管理不嚴、措施不力引發校園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必須明確責任追究的范圍、行政處罰乃至刑事處罰的力度。
總之,我們應積極探索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設標準,要從全省范圍著眼,探索適合湖南省實際、操作性強、規范效力大的標準。
作者:陳為安 劉強 單位:湖南省懷化市勤工儉學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