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策劃書
為進一步加快城市棚戶區改造步伐,全面提升城區的城市面貌,切實改善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按照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內需,改善民生,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促進經濟平穩快速增長的決策部署,以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問題為出發點,進一步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和居住環境,增加經濟發展載體容量,提升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全面推進和諧社區建設。
二、基本原則
1、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政策、分步實施、分塊負責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3、改造所需資金由購房戶自行承擔原則;
4、先易后難,民主決策,逐步推進原則;
5、在同等條件下,無房戶優先考慮購房和有公房的必須無條件退出公房原則。
三、實施計劃
該項目總投資約7722萬元,改造面積5.94萬平方米,安置居民540戶,戶型為90-120平方米不等,主要分三個戶型。通過改造確保棚戶區居民能住上設施齊全,服務配套,環境優美,管理有序,文明健康的新型社區。同時將置換出的土地進行重新平整,合理規劃。
四、實施步驟
棚戶區改造共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宣傳發動階段(年3月至年4月)。由街道辦事處社區事務辦公室牽頭,社區居委會協助,組成專門班子,將國家關于棚戶區改造政策宣傳到每家每戶,同時對住戶的情況進行拉網式調查,確保做到數據準確、翔實,為今后的拆遷和安置工作奠定基礎。
2、調查核實階段(年5月至年7月)。由街道辦事處社區綜合服務站牽頭,對棚戶區居民及符合購房條件的(人均住房面積不到18平方米,含18平方米,戶籍人數以上年度12月31日前戶籍人數為準)的居民進行調查核實,張榜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同時對居住在棚戶區且無能力購房的居民,要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3、項目建設階段(年8月—2014年8月)。街道辦事處指定專人,動態監督棚戶區改造進程,根據棚戶區改造的進度,逐項落實棚戶區改造的各項政策,確保項目主體工程在2012年8月前完工。
五、工程管理
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必須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監理制、合同制。認真執行《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實施工程管理。
六、資金籌措
該項目建設資金來源主要由購房戶自籌解決。
七、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街道辦事處要成立以街道辦主任為組長,人大工委主任、紀工委書記和武裝部長為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棚戶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實施桃源建嶺棚戶區改造項目。
2、明確責任。由街道辦事處紀工委牽頭,負責項目申報、立項。由辦事處社區綜合服務站牽頭,主要負責棚戶區摸底工作,制定改造工程計劃,購房戶審核、申報;項目拆遷宣傳教育,動員被拆遷群眾積極支持、主動參與,確保拆遷工作穩定、順利進行;組織協調,監督管理和日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能,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
3、強化監督。街道辦事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陽光操作”的原則實施棚戶區改造。特別是有關棚戶區改造政策、標準和程序要公開公布,拆遷、建設、安置等重要環節要實行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嚴格實行工作責任制,把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將監督檢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增強責任感。建立棚戶區改造工作監督檢查動態管理制度,對棚戶區改造的進度等情況實行每周一調度,每月一檢查,每季度一巡視,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督促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