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作者可以有兩個嗎?首先我們要清楚通訊作者的地位和作用,通訊作者一般負責文章寫作與發表過程中對外聯系事宜,是文章和研究材料的聯系人,也負責文章的設計規劃、寫作事宜,至于文章能不能有兩位通訊作者,這主要看雜志社的具體要求,有的期刊是允許有兩位通訊作者的,有的則不允許,有的刊物允許歸允許,但是會默認第一位作者為通訊作者,下面我們來詳細了解下大多數期刊對于兩位共同通訊作者的觀點。
1、各不同雜志對是否帶2位通訊作者有不同的政策。目前大多不容許2位。不過你在你的文稿中可以寫上兩位。如果雜志不容許,他們會自動選第一通訊作者為通訊作者。你也可以寫信主動提出為什么需要2位作者,也許雜志會接納你的要求。我認為,作為剛剛畢業而在另外單位找到工作的研究生,其研究生期間的論文應以導師為第一通訊作者,征得導師同意后在加目前的老板為第二共同通訊作者,另外,越來越多的雜志容許或默認共同第一作者,但雜志通常不鼓勵共同通訊作者和共同第一作者。
2、任何作者都可以帶兩或更多單位,這是國際慣例,因為許多作者身兼不同單位職位或近期改變單位。
3、第一作者的單位順序在中國非常重要。很多單位在晉職評比中只認可第一作者的第一單位。作為剛剛畢業而在外單位找到工作的研究生,在發研究生期間的論文時署第一單位是很頭痛的事情。按理應以學習單位為第一單位,但由于上述國情,很多作者必須要署現工作單位為第一單位才能得到實惠。這時,比較好的處理方法應該是得到原學習導師的同意,作為第一作者署現工作單位為第一單位,但導師為第一通訊作者。
因此,如果確實有需要兩位通訊作者,作者可以先向目標期刊詳細了解這方面的具體規定,目前國內比較認可的是第一作者,通訊作者認可度略低于第一作者,關于更多職稱論文發表的問題歡迎咨詢本站在線編輯。
論文指導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
SCI期刊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