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作者發表論文被編輯退回修改。那么論文修回的時候能增加作者嗎?論文投稿后審稿人給出的意見一個是拒稿,另一個是大修,所以雜志社編輯給了拒稿重新投稿的機會。之后稿件經過另外一位作者的修改,同時修改稿做了很大貢獻,所以咨詢能否在重投是將其加為第二作者?
有作者之前添加過通訊作者,編輯會發郵件讓你簡要介紹添加作者的貢獻,只要在接受之前一般都會通過。不過有的期刊不允許。有的刊物會要求在給主編的回信里面寫清楚貢獻,再附一個formal request就可以了。不過,像這種情況,主編一般會建議在acknowledgements中感謝此人,而不是將其添加為作者。
拒稿重投是可以加作者的,只要在 Cover letter 中說明加他的理由就行。一般在收到清樣校對前都事可以修改的,調換順序還不是大問題,如果增減作者問題就有點大了,容易引起期刊部注意,懷疑學術作風問題,可以直接與編輯聯系,與禮貌的表明理由就行了。
論文修回的時候能增加作者,期刊會考慮在修稿過程中的作者變動,但必須要在論文接受以前。這個要求必須要滿足下列情況:有必要且合理的原因要變更作者名單;所有作者的親自簽署同意變更作者。
如果要增加或刪除任何作者,就必須要包含新增或刪除的那位作者的同意才行。只有很少數的案例,期刊編輯會在論文接受后考慮接受這個要求,在編輯考慮的同時,論文發表進度會往后延。如果編輯同意了,而論文已經在線發表的話,就會發出修正或勘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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