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工程師職稱評定成果要求是什么?結構工程師就是從事建筑物的結構承重體系設計的工程師,需要考慮房屋的承載力、安全穩定和使用的工程師。土木工程無論是路橋還是房屋建筑都是最有資格成為結構工程師的專業。結構工程師職稱評定對成果有要求,包括論文、著作、課題、專利等,都是有要求的。
結構工程師職稱評定副高成果要求:
1、課題:作為科研項目完成人承擔省(部)級科研項目 2項以上,或省(部)級科研項目 1項市(廳)級科研項目 2項以上或者完成省(部)級城鄉規劃科研項目 2項以上,或完成市(廳)級城鄉規劃科研項目 3項以上。
2、專利: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的本專業發明專利 1項以上或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 3項以上,轉化實施后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以專利證書、轉讓協議和轉化效益證明為準)。
3、論文著作:發表本領域研究論文、著作,受到同行專家認可,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三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 1部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 2篇以上。
結構工程師職稱評定正高成果要求:
1、課題:作為項目主要完成人承擔完成國家級科研項目 1項以上或省(部)級科研項目 2項以上,并經過專家評審和成果驗收。
2、專利: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的本專業發明專利 3項以上,其中 2項轉化實施,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以專利證書、轉讓協議和轉化效益證明為準)。
3、論文著作:發表本領域研究論文、著作,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獨立或作為主要編著者(前三名)公開出版本專業著作 1部以上(專著 10萬字以上,合著 20萬字以上),或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 2篇以上,或在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 3篇以上(核心期刊不少于 1篇),或在全國和國際學術專業技術交流會上交流的本專業論文 2篇,并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本專業論文 1篇以上。
以上就是結構工程師職稱評定成果要求,結構工程師評高級和正高級都是需要發表論文的,如您需要發表結構工程論文,歡迎在線咨詢,我們幫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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