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職稱要求出書必須合法出版,怎樣出書才是合法的呢?合法出書必須必備這樣幾個特點:從出版社出書,申請國內書號,新聞總署可查。如果你的書時在國外出版,那么必須在國內新聞出版單位備案,審核通過后才能合法出書。
合法出書必須向出版社申請書號,通過出版社對內容的三審三校,內容沒有不合法的地方,沒有錯別字,語句沒有不通順的地方,才可以開始出版印刷。凡是想在境內出售的書,必須用國內書號出書,在新聞總署可以查到才行。用香港書號、臺灣書號出書,都是不能在國內合法銷售的。
評職稱出書都要求正規出版社出版,有正規書號。自己可以把書拿給出版社出版,也可以找出版代理機構代為出版,但肯定最終出書是出版社給的書號。
如果沒有用國內書號出書,在國內銷售宣傳評職稱,都是不合法的。我國的這些出書規定也是為了杜絕違法內容宣傳造成社會紊亂,所以,還是要正確理解合法出書通過正規出版社出版的這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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