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職能轉化是一個動態過程,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政府職能內容、范疇和模式等均各不相同,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一篇政治論文:探究政府職能轉變下發展社會公益組織策略的論文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前言
政府職能轉變作為機構變革中的主要內容,其直接影響著其它社會組織的發展情況。近三十年來,我國政府職能發生了較大的轉變,職能重心發生了偏移,也對社會公益組織的發展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目前,社會公益組織發展主要存在準入機制比較嚴格、監管力度不足、與政府職能不協調等一系列問題。
一、政府職能轉變內容
政府職能轉化是一個動態過程,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政府職能內容、范疇和模式等均各不相同。政府職能轉變是指職責權限與功能為滿足客觀條件的改變會出現一定的調整和發展。近三十年來,我國政府職能轉變主要表現為職能外化、下屬化、分化、弱化和系統化,其中外化是指職能逐漸由政府過渡到社會組織;下屬化是指權限下放;分化是指內部職能分化;弱化是指由原來的直接管理逐漸過渡到間接管理;系統化是指政府所管轄內容不斷轉移,系統事務在總任務中的比重不斷增加,要求政府進行綜合系統化管理[1].
二、政府職能轉變條件下社會公益組織發展存在的問題
在全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今天,逐步形成了大社會、小政府這種格局,進一步開拓了群眾自治空間,給社會公益組織帶來了巨大的發展機遇。然而,在實際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無法全面銜接政府轉變職能,進而無法有效滿足社會需求,具體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準入機制嚴格,監管不足。目前,在社會公益組織中,主要采用雙重管理體制,具體是指登記管理部門以及物業主管部門共同負責登記注冊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對于一個民辦非企業單位而言,民政部門主要負責審批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也可以將其理解為任何一個社會公益組織在登記注冊之前,應具備相應的業務主管單位。但在現實生活中,存在一系列問題:首先,公益組織自身還沒有獲得合法身份,他們在沒有監管部門和審批機關的背景下開展各項活動,這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實施不法行為的機會;其次,部分社會公益組織,尤其是草根組織,若想找到業務主管部門存在較大的難度,然而,為開展社會活動、贏取社會捐贈,這要求他們有一個合法身份,為獲取合法身份,只能到當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在其實行過程中存在較多的問題,這主要是因為在工商部門中會涉及減免稅務內容,在民政部門涉及日常管理內容,在組織自身中還涉及財務審計、公開等內容,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公益組織的發展進程。
(二)缺少獨立性?,F階段,推動社會公益組織的發展進程已經成為了政府的主要決策內容,然而,政府又會擔憂公益組織的發展。綜合來說,政府管理過緊,部分職能已經不再政府管轄范疇,卻仍舊不肯松手,管理過細。同時,大部分公益組織均是從政府行政部門中演變而來,有些是由政府組織建設。雖然,從組織層面來講,擺脫了創辦者,但是,與創辦者之間聯系緊密,創辦者仍舊發揮著主管作用。另外,社會公益組織中的管理人員主要是從現任崗位中退出的干部,因此,其管理模式和政府日常管理存在相同點。還有一些社會公益組織,依賴政府撥款開展各項公益性活動,經濟不獨立,有些甚至已經變成了政府的辦事部門,缺少獨立性,聽從政府的吩咐,依附于政府[2].
(三)職能轉變與公益組織發展不統一。政府職能轉變和公益組織這兩者之間相互作用,公益組織的發展會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進程,如若公益組織和職能轉變不統一,這在某種程度上會阻礙公益組織的發展進程,主要存在公益組織發展速度過快或者緩慢這兩種現象。如若發展速度過快,可能會對政府的主導地位構成威脅,政府會束縛公益組織的發展,如若發展速度緩慢,則職能轉換速度較快,職能快速外化,而公益組織卻無法全面擔負這一職能。因此,政府職能轉變應與公益組織發展統一協調,才能促進公益組織的健康發展。
三、社會公益組織發展的改進策略
(一)著重發展社會公益組織,積極創設良好的運行環境。
政府在公共管理工作中占據著主導地位,擁有顯著的優勢,它也應為社會公益組織的生存發展提供有利條件,并創設良好的運行環境。一方面,正確認識新形勢下的社會公益組織,明確發展目標和地位,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將社會公益組織發展劃入黨和政府機構的工作計劃中,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切實推進社會公益組織的發展進程。另一方面,圍繞社會公益組織,構建科學、可行的管理體系,清晰界定評估考核、培訓等機制,轉變管理模式。
(二)全面調解社會公益組織與各方關系。首先,妥善處理公益組織和政府機構的關系,清晰界定各自職能權限,明確自身職責,這是實現公益組織和政府均衡發展的重要手段。準確定位政府職能,細化政府職能,對于政府無法有效管理的社會職能合理轉移至社會公益組織,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的作用。同時,科學劃分政府機構和公益組織的責任以及利益關系,構建互相信任的關系;其次,妥善處理其和資助團體、個人的關系。他們是社會公益組織生存發展的物質保障,社會公益組織應全面履行自身職責,加強和社會各方之間的交流互動,進而構建良好的協作關系[3].
(三)加強自身建設。政府職能轉變離不開社會公益組織,為實現政府職能的順利轉變,需要較多的運行體系完整、組織功能齊全以及專業化水平較高的社會公益組織。因此,社會公益組織自身應加強建設,樹立正確的工作理念,構建科學的規范制度以及有效的運行體制,不斷完善內部管理體系。
結語
政府職能轉變是一項復雜、長期的過程,雖然在職能轉變的過程中會面臨一系列難題,但這也是社會向前發展的過程,且政府職能轉變與社會公益組織相互作用,職能轉變給公益組織的發展注入了活力,而公益組織是職能轉變的主要平臺,因此我們應明確職能轉變條件下公益組織發展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提出有效的改進策略,最終實現社會公益組織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陳岳堂,胡揚名。政府職能轉變與社會公益組織發展[J].湖南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08(6):121-123.
[2]王連偉。政府職能轉變進程中明晰職權的四個向度[J].中國行政管理,2014,(6):40-43.
[3]青鋒,張水海。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歷史演進及法制特點[J].行政法學研究,2013,(4):12-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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