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不用發表論文就可以晉升職稱的機會來了,還可以享受國家補助。教育部等四部門印發《援藏援疆萬名教師支教計劃實施方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實施萬名教師支教計劃,計劃從河北選派245名教師。
援藏援疆教師評職稱享受這些優待
評審職稱時享受重點傾斜
援藏援疆教師在藏在疆工作經歷視同城鎮教師到農村基層任教經歷,累計為其申報評聘職稱(職務)的任職經歷,取得的業績成果經審核后作為其評聘職稱(職務)的條件。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職稱評審時,應對援藏援疆教師給予重點傾斜。
進藏進疆之前晉升一級職稱
有條件的援藏援疆省市可以對已經符合標準條件的援藏援疆教師(不含正高級教師),按照程序經評審委員會評定,進藏進疆之前晉升一級職稱。
可在受援地參加職稱評聘
援藏援疆期間符合受援地上一級職稱評聘條件的,可在西藏、新疆參加職稱評聘,不占受援學校職數,援藏援疆期滿回原選派單位后,在原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與規模允許的前提下,經考核合格應按在藏在疆的專業技術職務和崗位予以聘任。
鼓勵組團支援
按照“合理、可持續、可實現”的原則,每年從內地學校選派一批優秀教師(包含專任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赴西藏、新疆支教。原則上以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學校為主體,以理科教師為主、兼顧其他學科;以中學教師為主、兼顧小學學段,每10-20名教師組成1個工作小組,鼓勵組團支援1所學校。
援藏援疆教師承擔這些任務
援藏援疆的專任教師主要承擔學科教學和班級管理任務,組織教研活動,開展業務培訓和教學指導,充分發揮骨干示范作用,與當地教師組成教學團隊,帶動受援學校整體提升學校理科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援藏援疆的教育管理人員主要從事學校管理工作,推動受援學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受援學校要組織教師、管理人員與支教教師結對跟學。
支教時間
援藏援疆教師每批在藏在疆時間一般為1年半左右。高海拔地區和有特殊情況可視情由援受雙方協商確定,支教期間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人員的,須及時補充,確保教學管理工作的連續性。鼓勵延長支教時間或留藏留疆工作。
援藏援疆教師相關政策待遇
享受這些福利津貼
對口援藏援疆省市選派的援藏教師有關待遇可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對口支援西藏干部和人才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選派的援疆教師有關待遇可參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對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辦法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由原工作單位發放工資
援藏援疆教師在藏在疆期間人事關系保留在原工作單位,援藏援疆期滿后仍回原單位工作。援藏援疆期間由原工作單位發放工資,享受原工作單位同類同級別人員的各項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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