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自合作社法頒發以來,國內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與日俱增,質量不斷提高,合作社逐漸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中心力量。本文是一篇成都大學學報投稿的論文范文。
[提要] 本文概括國內和國外合作社研究動態,并說明本研究的必要性。從外部環境和合作社內部兩方面描述合作社信息化建設中面臨的問題,分析合作社信息化建設的必要性,并站在政府和合作社角度提出措施。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信息資源
一、緒論
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能夠為農民提供各種各樣的信息服務,并對農村實用技能的遠程培訓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充分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長處,將信息技術廣泛應用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管理、生產、經營等方面,對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信息化建設中面臨的問題
(一)外部環境造成的問題
1、信息資源不足。近年來,盡管國家在農業信息資源建設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也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農業信息資源仍然十分匱乏。一方面是因為農業信息包含的范圍很廣,農業是一門綜合性的行業,涉及行業包括農、林、牧、副、漁等,與包括金融、氣象、水電、交通、財政、環保在內的很多部門都有很大聯系。而且,農業信息不但要為信息用戶提供改良的作物品種、基礎生產設施等物質形態的信息,還要提供科學決策、管理經驗等知識形態的信息;另一方面因為農業信息時效性、地域性和更替性都比較強,所以不同地區農民對農業科技信息需求差別較大。由此可見,我國在農業信息資源方面還存在著信息量不足、信息收集覆蓋率不足夠大、收集方法不夠標準等很多問題。
2、服務隊伍建設不力。合作社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是各個信息服務人員,雖然各地已經加快信息化建設的節奏,但信息服務人員和資源平臺操作人員大多缺乏專業能力,還不能滿足信息化建設的需要。作為服務平臺操作人員必須能夠非常熟練地使用電腦,具有良好的溝通表達能力,并且要對農業科技方面的知識有一定的了解。信息員隊伍知識結構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整體素質還比較低,其中絕大部分是由鄉村干部所擔任,他們沒有辦法起到良好的聯絡作用。專家隊伍也還有待完善,現在我國的專家隊伍,主要集中在農學、林業、畜牧業等方面,水利、氣象、農產品加工方面的專家嚴重缺乏,覆蓋面不夠廣。服務隊伍建設的不力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業信息化建設的進程。
(二)合作社內部存在的問題
1、合作社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不足。當前,我國的農業信息化建設已逐漸完成省、市、縣三級農業信息服務平臺,但在農業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上還存在比較多的問題:一是農業信息網絡基礎設施較差;二是農業基礎設施的信息化建設還比較落后。這主要體現在:
(1)網絡傳輸存在故障。盡管目前我國農業網站已基本覆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各個方面,并且總數已經達到184萬余個,但站點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地區,一些市縣甚至連農業網站平臺都沒有建立,大部分鄉村缺乏網絡通信方法,使得農民之間的數據傳輸出現網絡故障,信息到達農戶出現了問題。
(2)網絡基礎設施成本高。農業信息高使用成本,主要表現在以下兩方面:第一,高硬件成本。農民連接到因特網,需要一臺計算機,一臺調制解調器和一條電話線,總投入約在5,000元左右,僅此一項,就是一筆不小的支出;第二,網絡軟件和服務成本更加高,一年幾千的網費,農民負擔很成問題。所以說,讓所有農戶都有網上是不實際的。
(3)網站建設不發達,總體規模小,分布不均勻。我國農業信息網絡建設還很不發達,網站規模總體偏小,質量較好的站點也不多,且站點之間相關性較差;此外,站點主要集中在經濟發達的地區,中西部地區數量明顯不足。
2、農民自身信息意識淡薄。當前,農民對于農業信息的認識、理解和運用仍處于非常低的水平,即使明白“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但也很難真正實施。首先,農民思想觀念轉變不夠,農民受傳統文化影響很深,大多數還保留著舊的規矩、舊的觀念等頑固保守的思想,保守的、片面的信息仍然存在;其次,大多數農民只看得到眼前的利益,而無法從長遠看農產品的市場價值;最后,農民對于農業發展的了解還不足,無法清楚了解信息網絡的巨大作用,對信息化缺乏熱情。這也使得他們很難接受新的思想,嚴重阻礙了信息化的發展。
三、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具體措施
(一)政府方面的措施
1、加強政府組織領導。政府和有關部門應該著力解決民生問題,提高責任心,高度重視合作社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要把合作社信息化建設當作農村工作的重點部分。各級領導更要詳細地劃分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協作,而且要制定相關的考核制度,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工作的管理,對于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來說更要致力于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的建設工作。監督工作的落實,政府主要領導人應當成立監督及管理團隊或者機構,加大考核力度。接下來有關部門要制定基于真實情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戰略,為信息化建設的發展提供長遠的規劃,制定長期的、有助于合作社信息開發和利用的管理和服務的機制,讓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能夠健康發展。
2、實行優惠政策。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和保護農業是很多國家常用的做法。現在我國對合作社的支持政策主要集中在稅收優惠和財政資金扶持等各個方面,但是扶持力度還比較小,范圍還比較窄,許多合作社尤其是中小型合作社不能享受到扶持政策。建議政府給予合作社更大的財政支持和稅收優惠等政策。在合作社經營服務設施,特別是加大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加工、運輸和科研設施建設方面的投資力度,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鼓勵和引導商業銀行為合作社提供長期貸款服務,支持和鼓勵土地向合作社流轉等,促進合作社收購聯合發展。
3、加強人才培養。人才是農業信息化的基礎。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化建設需要綜合型的專業人員,不僅需要他們了解農業信息知識,還需要了解信息產業經營方面的知識,所以政府需要積極開展信息技術相關知識的培訓,大力培育信息技術人才。要抓緊信息員的培訓工作,加強信息員專業技能的培訓,努力培養出一批專業技能過硬,并且會經營的新型農民。
(二)合作社自身的措施
1、加強農民信息意識和技術的培訓。著重培養農民的三種意識,即信息意識,使農民擁有較強的信息意識,舍得投資信息化建設,善于從農業、科技等部門以及網絡上獲取信息;科技意識,使農民擁有較強的科技意識,學習科技、運用科技,走科技興農的道路;市場意識,使農民擁有較強的市場意識,學習市場經濟知識,運用市場經濟解決養殖問題。
2、因地制宜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應以更靈活的方法吸收社會資金,處理投資方、使用方之間的關系,增強信息建設工作的活力,減輕政府的負擔。具體而言,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根據環境和文化等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措施。比如,在東部發達地區可以多制定一些優惠政策,吸引集體和企業投資,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推動信息化建設,利益共享,從而減輕國家負擔;而中西部地區,由于經濟的發展比較慢,應該先由政府投資,帶動經濟發展,然后再考慮下一步的計劃。這樣,無疑會大大減輕國家負擔,從而保證信息化建設更好的實施。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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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建春.農產品冷鏈物流[M].北京交通大學出版社,2014.
相關期刊簡介:《成都大學學報》(社科版)自1981年創刊以來,在省市新聞出版局指導下,在歷屆校領導的支持和關心下,學術科研的窗口作用逐漸彰顯,社會影響力不斷擴大,學術評價指標不斷躍升,取得了較顯著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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