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確保江蘇省連云港市徐圩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與水資源條件相匹配、產業布局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實現以水定產、以水定城,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和規劃實施的可行性,開展了規劃階段需水總量預測研究。根據現有資料及徐圩新區的實際情況,采用分類計算法預測徐圩新區需水總量,同時對江蘇省工業園區實際用水量指標法、城市單位建設用地綜合用水量指標法、單位用地用水量指標法進行綜合比較。結果表明,分類計算法計算結果與江蘇省工業園區實際用水量預測結果基本一致,預測需水量基本合理;城市單位建設用地綜合用水量指標法和單位用地用水量指標法推算的需水量不合理,不適用于徐圩新區。
關鍵詞:需水量預測;水資源規劃;分類計算法;徐圩新區
隨著江蘇沿海開發上升為國家戰略,連云港市徐圩新區迎來了下載難逢的發展機遇。徐圩新區發展前景十分樂觀,基礎條件正在逐步完善,投資環境日益變好,項目需求日趨旺盛,企業人駐量也大大增加。因此,區域原有用水結構將發生重大變化,用水量必將大大增加,為滿足徐圩新區用水需求,保障其經濟社會發展,開展徐圩新區規劃需水總量預測研究十分必要。
1研究區域概況
江蘇省連云港市徐圩新區是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東中西區域合作示范區的先導區,規劃至2030年,徐圩新區城市人口規模控制在15萬人左右,城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278.8k㎡。徐圩新區規劃范圍由3個部分組成:板橋綜合產業園、徐圩臨港產業區和徐圩港區,規劃總面積327.6k㎡。依據產業發展重點方向,產業空問形成“兩大基地、六大園區”的發展布局。其中,兩大基地為國家級石化產業基地和江蘇沿海精品鋼產業基地;六大園區為節能環保科技產業園、先進裝備制造產業園、板橋綜合產業園、現代物流產業園、現代港口物流園和產業配套服務區。
徐圩新區規劃表明,在需水量方面徐圩新區用水由徐圩水廠統一供給,徐圩水廠遠期規模為110萬m3/d,其中自來水規模為9萬m3/d,工業原水規模為101萬m3/d。同時充分利用新區內污水處理再生水,再生水處理規模為14.4萬m3/d,沒有明確規劃水平年的需水量。
2需水量預測方法
規劃水資源論證需水量預測宜采用多種方法進行并相互印證預測成果[1]。可按照居民生活、工業、農業、生態環境等分行業(或用水戶)進行需水量預測,也可采用人均綜合用水量、單位建設用地用水量等綜合指標法進行需水量預測,還可采取同類地區或相關規劃成果類比分析方法進行需水量預測[2-4]。
國內現有新區規劃水資源論證多采用單位GDP用水量法、單位建設用地用水量法等預測新區需水量[5-11],如南京江北新區規劃水資源論證,常熟經濟技術開發區規劃水資源論證等。單位GDP用水量法多為在現有城市基礎上規劃預測,徐圩新區為在原鹽田和海水水庫基礎上新建,不適用該方法,徐圩新區規劃也未明確規劃水平年的GDP。由于規劃徐圩新區內石化等產業用水效率較高,單位建設用地用水量法預測偏差較大,因此,將單位建設用地用水量法作為本次預測需水量的比較方案。
根據現有資料及徐圩新區的實際情況,需水預測主要采用園區分類計算法預測該區用水量,同時采用江蘇省工業園區實際用水量、城市單位建設用地綜合用水量指標、單位用地用水量指標進行比較分析。
3需水量預測計算分析
3.1分類計算法
不同類型園區的需水類型和需水量差別較大,首先分類別計算,然后再統一求和,計算公式如下
W=∑Wi
(1)式中,W為需水總量,億m3;Wi為第i類需水量,億m3。
徐圩新區規劃形成“兩大基地、六大園區”發展布局,本次預測需水量與“控規”規劃范圍一致。按照分類計算法計算分析,至規劃期末2030年,徐圩新區日均需水量為114.8萬m3/d,需水總量3.79億m3/a。預測各分區需水量見表1。
3.2江蘇省工業園區實際用水量指標法
江蘇省工業園區實際用水量指標法計算采用如下公式:
W=V江AD/10000
(2)式中,V江為江蘇省工業園區實際單位面積用水量,萬m3/(km2.d);A為規劃面積,k㎡;D為等效用水天數,d。
在編制《江蘇省沿海地區水利規劃報告》時,對江蘇省工業園區實際用水量進行了調查。以此預測徐圩新區規劃期末建成后的需水總量為114.7萬m3/d,年需水量3.78億m3,見表2。
3.3城市單位建設用地綜合用水量指標法
城市單位建設用地綜合用水量指標法計算采用如下公式:
W=V城AD/10000η
(3)式中,V城為城市單位建設用地綜合用水量,萬m3/(km·d);η為用水日均系數。
徐圩新區規劃期末建設用地面積為278.78k㎡。參考GB 50282-98《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規范》,徐圩新區屬于一區中等城市,城市單位建設用地綜合用水量指標范圍為0.6萬-1.0萬m3/(km2·d)。本研究采用指標下限值0.6萬m3/(km2·d)。經預測,至規劃期末2030年,徐圩新區口最高需水量為167.3萬m3/d。考慮徐圩新區以工業聚集區為主,用水日均系數取1.3,以此計算徐圩新區日平均需水量為128.7萬m3/d,年需水量4.25億m3,見表2。
3.4單位用地用水量指標法
單位用地用水量指標法計算采用如下公式:
W=V單AD/10000η
(4)式中,V單為單位用地用水量,萬m3/( k㎡·d)。
推薦閱讀:《水資源保護》雜志是河海大學和環境水利研究會合辦的科學技術期刊。該刊以宣傳貫徹國家水資源保護方針政策,反映國內外水資源保護先進科學技術,促進我國水資源保護和管理以及水環境保護工作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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