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建筑工程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地基處理的問題而發生的質量事故絕大部分都是由于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勘察設計失誤、地基施工工藝選擇不當以及建筑工程的施工環境發生變化而造成工程的地基或者主體工程產生非正常的變形、沉降,進一步引起承重結構產生裂縫、坍塌等,影響整個建筑工程的正常使用。這些地基工程施工中的生產事故基本可以分為兩大類:地基強度事故和地基變形事故。前者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工程地基的承載能力不夠導致結構失去穩定性,從而發生生產事故;后者的主要發生在軟弱土地基、濕陷性黃土地基、膨脹土地基以及季節性凍土地基工程中。
1地基工程施工中常見的質量事故種類
1.1建筑工程的地基失穩質量事故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雖然由于施工以及驗收規范對于地基的變形量設定的指標值非常嚴格,導致該類型的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相比于地基的變形質量事故來說發生的數量較少,但是,該類事故在建筑工程的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后產生的后果將是非常嚴重的,甚至可以說是災難性的后果。該類型的建筑工程地基質量事故的發生與地基土的類型有關,同時還與建筑基礎的埋深、工程荷載施加的速率有直接的關系。當工程的基礎埋深比較淺,而且在施工過程中對地基施加的荷載是均勻增加的恒定荷載的時候,地基工程一般會形成整體性的剪切應力,而使基礎遭到剪切破壞;當工程的地基埋設深度較大,而且施加的荷載是沖擊性的或者突然施加荷載的情況下,地基工程一般會形成局部性的剪切應力,從而使地基遭到局部剪切破壞。
1.2濕陷性黃土地基變形質量事故
該類型的地基變形事故僅僅發生在被水浸濕的地基部分,所以使得變形量存在極大的不均性,但是,一旦浸水以后往往是變形量非常大,而且變形的速度非常快。所以最終給建筑物帶來巨大的破壞。該類地基變形事故給建筑帶來的危害主要是:給工程帶來過大的沉降量,導致工程的墻體迅速出現大的裂縫;對于整體的剛性非常大的建筑工程,由于該類沉降的不均勻性,造成工程各個部位的沉降差過大,從而使工程出現傾斜,甚至是坍塌;當工程的地基出現幾處濕陷性黃土時,由于此時基礎的彎曲變形過大,導致工程的地基和地下的管道線路出現斷裂,如果給排水工程的主干管道出現該類斷裂事故將會危及周圍的建筑的安全。
1.3軟弱土地基的不均勻沉降變形質量事故
發生在軟弱土地基中的沉降變形一般是不均勻的沉降而且沉降量非常大。這主要是和地基土的不均勻性、荷載的不均勻性、建筑工程的體型的復雜性、相鄰建筑物或者地基工程的影響、工程所處部位的地下水位的變化等影響因素有關。同時,該類變形的沉降速度非常快,沉降的時間非常長。這種不均勻沉降變形的危害也是非常大的,主要表現在:由于地基的不均勻沉降使磚砌體受到彎曲應力的作用而產生墻體裂縫;基礎的不均勻沉降使磚砌體柱子受到縱向的彎曲應力而拉裂;一些高度較大的剛性較大的構筑物如果建在軟弱土地基上面,有可能出現傾覆的危險。
1.4膨脹土地基的變形質量事故
處在膨脹土的地基工程在季節性變化過程中,由于土壤處在吸水和失水的交替變化中,而使得地基工程施工產生變形,而且持續的時間非常。該種類型的地基質量事故能夠導致建筑工程項目在施工期間或者工程竣工后的3年以后的時間內產生開裂的現象;工程的墻體在地基土的吸水和失水的交替作用下產生較大的裂縫,甚至是墻體產生碎裂或者移位等嚴重破壞。
2地基工程施工中常見的質量事故原因分析
1)地基工程設計開始前的準備工作不夠深入,地基勘察不到位。根據我國的建筑工程施工規范的相應規定,在工程設計之前應該首先進行基礎的勘察工作,詳細了解該工程所處位置的地下土壤的土質類別、該類土質的最大承載力的情況,地下水的走向,地下水水位的高低,地下的洞穴、墓穴等情況,地基土的土層分布是否均勻,并根據勘察的資料進行深入的研究分析該工程的地基基礎工程的設計,以確保工程施工的安全,但是在實際的地基工程施工中,很多設計單位在地基工程設計之前不進行深入的地基的勘察,或者出于成本節約的考慮不進行地基的勘察工作,導致地基工程施工中產生質量問題,為整個工程帶來了安全隱患;
2)在地基基礎的設計中,沒有對地基結構的承載力進行仔細的計算。對每一個工程項目來說,地基工程是整個建筑工程的基礎,俗話說“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在進行基礎設計時,設計人員應該根據基礎勘察所得到的地基的土質情況,未來建筑物所施加的荷載,所采用的地基基礎施工材料的特性,對工程的地基基礎的形狀尺寸、地基施工的工藝技術要求等要求進行設計和說明,確保地基基礎的承載能力滿足工程的施工要求,使地基的變形值限制在工程允許的范圍內,避免工程的結構受到裂縫、坍塌等的威脅;
3)建筑工程基礎的設置埋設深度通常需要考慮當地冬季的凍土層厚度、本工程的地基土的地質條件和地下水位情況,同時必須考慮到該工程相鄰建筑工程或者構筑物的地基基礎的埋深,以及本工程地基工程結構和形式、承載能力的大小等等,通過詳細的計算和比較確定一個既安全又經濟的基礎的埋設深度。但是很多建筑工程在確定基礎的埋設深度時比較隨便,或者沒有經過詳細的分析和計算過程,只是憑借經驗,致使工程的埋設深度不夠,給建筑基礎的變形事故的發生帶來了安全隱患;
4)在工程地基的施工中不重視地基土在寒冷地區的凍脹問題,埋設深度不符合要求。同時,沒有在軟弱地基的設計與施工中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地基基礎的沉降量。地基基礎的施工工程應該盡量避免雨季進行施工,即使沒法避免在雨季施工時,必須確保地面的雨水不排入基坑或者基槽中;對于地下水位較高的地基工程,施工時必須對地基工程采取有效地降水或者排水措施。對于已經受到雨水或者地下水影響的地基土要鏟除,然后回填土并夯實。對于濕陷性黃土地基,應該采取換土的辦法進行處理,并進行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