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外語翻譯
摘 要:嚴復提出的譯事“三難”“信、達、雅”,對中國的翻譯理論產生了深遠影響, 人們對“雅”字的爭議也從未間斷。對“雅”字的進一步探討得出翻譯中的“雅”合理的解釋是語言的“正確,合乎規范”。
關鍵詞:翻譯;雅;解釋; 正確
引言
嚴復提出的譯事三難“信達雅”一直倍受推崇并得到豐富和發展。許多文章也在評論嚴復的翻譯觀點,而人們對“雅”的理解卻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名正言順,只有對“雅”字本義做出合理的解釋,才能使之更好的指導當今的翻譯理論與實踐活動。
1.“信、達、雅”的提出
1898年《天演論》譯例言中,嚴復就翻譯問題提出了“信、達、雅” 的標準。
“譯事三難:信、達、雅。求其信,已大難矣!顧信已不達,雖譯猶不譯也,則達尚焉……《易》曰:‘修辭立誠:’子曰:‘辭達而已。’又曰:‘言之無文,行之不遠。’三者乃文章正軌,亦即為譯事楷模。故信達而外,求其爾雅”(嚴復 2002:147-148)。
“信、達、雅”的問世,一改中國譯論零散的局面,至此,翻譯中的種種問題被濃縮為三個字,短小,精練,朗朗上口,易于傳誦,不失為一種歷史的創新,是一千多年來中國譯界的偉大突破,并在之后的一百多年間發揮巨大影響。嚴復“信達雅”作為中國經典譯論之一,“客觀上起到繼往開來的作用,一方面集漢唐譯經之大成,另一方面,開近代翻譯學之先河”(羅新璋 1984:593)。如今人們談論中國的翻譯理論,離不開“信、達、雅”,甚至只要想起中國的譯論,人們腦海中最易浮現出的也會是“信、達、雅”。“信、達、雅”在翻譯中已經具有了約定俗成的效力。
2.“雅”的各種理解一瞥
隨著“信、達、雅”的提出,人們對其爭論似乎從未間斷。在眾多的爭論中,“雅”字又成為其焦點:
陳西瀅先生認為,嚴復的第三個條件,即“雅”,在非文學作品里根本用不著,認為“在翻譯文學書時,‘雅’字或其他相類的字,不但是多余,而且是譯者的大忌。”“譯文學作品只有一個條件,那便是信”(陳西瀅1984:401-403);
“‘雅’,就是典雅,特指譯文的體裁、結構和修辭特點構成的整體效應與原著相一致,但它注重的是修辭,強調的是譯文對原著文學語言形式的忠實,也就是再現原文文本語言的‘典雅’風格”(袁志廣 2001);
“‘雅’是指譯文應象客文一樣雅,一樣美,即要使譯文在客文中達到原文在主文中的同等水平”(郭小靜 2006);
王振平認為嚴復的“雅”,用“漢以前文字”的目的是“為達易”,“實則刻意求顯”,實為“達”并最終服務于“信”的,是追求“達”的手段,但不是并列于“信”和“達”的第三個標準(王振平 2000)。他認識到簡單地把“雅”解釋為文辭古雅優美,甚或牽強到文章的風格上都有失偏頗,但是還是沒有考慮給雅一個合理的解釋。
王秉欽在談到嚴復的“信達雅”時,給“雅”一個較為合理卻寬泛的解釋,認為“雅”有三層含義:第一是譯作的文學藝術價值,即如郭沫若先生所說的“所謂‘雅’,不是高深或講修飾,而是文學價值或藝術價值比較高”;第二是指(同城派文人的)雅俗觀,“雅”是為了“達”;第三是指“雅”是一種“與時俱進”的理論“框架”(王秉欽 2004:69-70)。
王晨婕則認為“頗遭后人非議的‘雅’,其實質是雅正,即用純正而標準的漢語,而不是像有些論者所謂的古雅或俗雅 (王晨婕 2008:70-73)。”在2005到2009年的跟蹤關注中,筆者很高興發現這一觀點,只是她的作者沒有集中對其作系統的深究。
眾多專家學者對“雅”字的理解是對其很好的豐富和發展并對翻譯理論與實踐起到不可磨滅的作用。但仔細推究不難發現,觀點各異的根源在于對“雅”的基本意義,人們沒有統一的認識。
3. 翻譯中的“雅”字本義探索
嚴復當時提出“信、達、雅”,并沒有為此三字作明確的界定,對于“雅”,他只是說,翻譯要用“漢以前的字法句法”。一個“雅”字,足以讓翻譯界議論紛紛。
以下便是對 “雅”應作“正確,合乎規范”的這一新解釋的論述。
3.1“雅”的詞典之義
請看《辭海》(1989:3555-3557)對“雅”的一些解釋:
雅:①通“復”,指中夏地區的語言。
②正確的,全乎規范的。例如:
雅之為言正也。——《風俗通•聲音》;
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廢興也。——《毛詩序》
文章爾雅。——《史記•三王世家》。索隱:皆訓正也。
③高尚;不庸俗。如:雅興,雅事。美好;不粗鄙。例如:
忽忘雅素。——《漢書•張禹傳》
雅步擢纖腰。——《陸云詩》。注:“閑雅謂妖麗也。”
都督閻公之雅望。——王勃《滕王閣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