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茶文化論文
湯顯祖(1550—1616),中國明代戲曲家、文學(xué)家。江西臨川(今屬江西撫州)人,以四部傳奇雜劇名留史冊:《牡丹亭》、《南柯記》、《紫釵記》和《邯鄲記》(又稱“臨川四夢”),以《牡丹亭》最為有名?!赌档ねぁ啡赌档ねみ€魂記》,共55出,劇中歌頌了青年男女大膽追求自由愛情,揭露、批判了程朱理學(xué)“存天理、滅人欲”的虛偽和殘酷。《邯鄲記》共30出,據(jù)唐代傳奇小說《枕中記》改編。作品揭示和批判了封建官僚的丑惡嘴臉,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明代官場的黑暗?!赌峡掠洝饭?4出,據(jù)唐代傳奇小說《南柯太守傳》改編,揭露了朝廷的驕奢淫逸、文人的奉承獻媚?!蹲虾嵱洝番F(xiàn)存34出,是湯顯祖的早期作品。《紫釵記》共53出,是對《紫簫記》再加工的作品。
一
本文以《牡丹亭》為主,兼顧其他戲曲作品來考察湯顯祖戲曲中茶的社會文化以及在社會生活中對茶的社會文化的運用。我們首先對《牡丹亭》第八出(《勸農(nóng)》)直接與茶有關(guān)的內(nèi)容進行分析:【前腔】〔老旦、丑持筐采茶上〕乘谷雨,采新茶一旗半槍金縷芽。呀,什么官員在此?學(xué)士雪炊他,書生困想他,竹煙新瓦。〔外〕歌的好。說與他,不是郵亭學(xué)士,不是陽羨書生,是本府太爺勸農(nóng)。看你婦女們采桑采茶,勝如采花。有詩為證“:只因天上少茶星,地下先開百草精。閑煞女郎貪斗草,風(fēng)光不似斗茶清。”領(lǐng)了酒,插花去?!怖系?、丑插花,飲酒介〕〔合〕官里醉流霞,風(fēng)前笑插花,采茶人俊煞?!蚕隆场采?、末跪介〕稟老爺,眾父老茶飯伺候?!餐狻巢幌S嗷ㄓ嗑?,父老們領(lǐng)去,給散小鄉(xiāng)村,也見官府勸農(nóng)之意。叫祗候們起馬?!采?、末做攀留不許介〕〔起叫介〕村中男婦領(lǐng)了花賞了酒的,都來送太爺。
首句交待了采茶的好時節(jié)。谷雨前采的茶稱做“雨前茶”,時間一般為4月5日至20日之間,明朝許次紓《茶疏》中有“:清明太早,立夏太遲,谷雨前后,其時適中。”這符合茶的生長規(guī)律及口味特征。“采新茶一旗半槍金縷芽”是對所采之茶的描述“,旗槍”是對上品綠茶的外形描述“,金縷芽”代稱上品茶。接下來,交待了烹茶文化及與文人官員的關(guān)系。“學(xué)士”指的是宋朝陶谷(903—970)。陶谷字秀實,?州新平(今陜西彬縣)人,為北宋開國立下大功,曾任戶部尚書等官職?!妒挛念惙薄分杏?ldquo;陶谷得黨太尉家姬,取雪水烹茶”之說,因此,這里用的是“雪炊他”,即以雪水烹茶。此種做法在傳統(tǒng)社會中被視為高雅之舉。“書生困想他”指茶有提神醒腦的功效,是讀書人的好幫手。“竹煙新瓦”指烹茶時的場景,所燃之物為竹,所用之瓦為陶制壺具,煙氣從壺具周圍裊裊升騰。后面用“采桑采茶,勝如采花”表現(xiàn)了作為一種農(nóng)作物,茶被賦予的重要地位與豐富的精神意境,采茶勞作時比采花的悠閑與美好更具有審美情趣。“只因天上少茶星,地下先開百草精。閑煞女郎貪斗草,風(fēng)光不似斗茶清。”
這首茶詩寫出了茶在“百草”中的至高無上的地位,詩中先以天上沒有專門的“茶星”為引子,暗示了宇宙中有專門司職茶事的星星(神仙)是被社會認可與接受的,那么,既然天上沒有,地上則讓茶作為百草之首出現(xiàn),帶給人們福音。唐朝齊己《詠茶十二韻》中第一句便是:“百草讓為靈,功先百草成。”所以,茶也被稱為“百草精”。接下來又講了“斗草”與“斗茶”的區(qū)別,即斗草雖有許多女性參與其中,但其境界卻沒有斗茶高,所以詩中用了兩個對比詞“貪”與“清”。下面的唱詞中又贊賞了茶農(nóng)們的智慧、勤勞,這讓“采茶人俊煞”成為理所當(dāng)然之事。對關(guān)心農(nóng)事、督促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勸農(nóng)官員(杜寶),茶農(nóng)們則是“茶飯伺候”。雖不確定明朝時“茶飯”是否作為一體的飲食文化中的一類出現(xiàn),但至少二者的連用表明了茶的重要地位,使茶飯并用成為了一種社會禮儀文化。
二
在明清時期的眾多文學(xué)作品中都運用了茶飯文化,湯顯祖戲曲也不例外。在前文,我們討論了《勸農(nóng)》中對“茶飯”的運用。在《邯鄲記》中有多處也運用了茶飯文化。第3出《度世》有“細料茶食”的運用,可見,這里茶食被作為一種較好生活的標(biāo)志。同樣,第20出和第23出中,也運用了“茶飯”。在《紫釵記》中出現(xiàn)了“甜茶”。第八出《議允》中有“把媒人似絲鞭兒擘打,得你半口甜茶,卻為甚俊灑多才,尚沒個襯褡人家?
”這里以“甜茶”來形容婚姻媒介之事。當(dāng)時是否存在“甜茶”類茶飲尚未有定論,但以“茶”來形容姻緣中的牽線搭橋之事,“甜”字則形容婚姻之事的喜慶之氣。關(guān)于茶的俗語表達,在湯顯祖的戲曲作品中有諸多體現(xiàn)。《牡丹亭》第48出(《遇母》)中有“:姑姑呵,三不歸父母如何的?七件事兒夫家靠誰?”宋朝時已經(jīng)形成了開門七件事的社會文化。宋朝吳自牧《夢粱錄》卷十六“鲞鋪”條中有“蓋人家每日不可闕者,柴米油鹽醬醋茶”。明朝時這一文化依然沿用,且在社會生活中更加根深蒂固。“七件事”之一,就包括茶。《牡丹亭》第55出(《圓駕》)中使用了“猾律拿喳”一詞,也稱做“斡刺挑茶”,是元朝末時形成的俗語,即惹事生非,挑三撿四之意。并逐漸演化成現(xiàn)代成語中的“挑茶斡刺”,意思相同。
《南柯記》第10出(《就徵》)中有“:酒見酒,好朋友;酒見茶,是冤家。”這一說詞的內(nèi)容表明了當(dāng)時的一種社會文化,即茶與酒代表了兩種不同的生活取向。在《二刻拍案驚奇》第38卷中有“:茶為花博士,酒是色媒人”,第8卷中有“:閑茶浪酒”,這兩種表達方式與此處的“冤家”說相呼應(yīng),清晰地表現(xiàn)了當(dāng)時人們對二者賦予的不同社會價值理念。同樣,在其他明朝文學(xué)作品中也有相關(guān)文化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