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大學教育論文
一、大學教育資源及分類
(一)資源概念及基本分類
“資源”,即資產的來源,泛指社會財富的源泉,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對于人類而言,一般指天然的資源。《辭海》對資源的解釋是:“資財的來源,一般指天然的財源。”[1](P32)《教育大辭典》把教育資源解釋為教育過程中所占用、使用和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資源的總和。隨著社會與經濟的發展,資源概念的內涵與外延也在不斷地得到擴展,甚至被泛化。通常而言,資源是指在一定歷史時期和生產力水平條件下,能夠為人類所利用的一切物質、能量與信息的總體。按資源的根本不同,可以分為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兩類;按資源的再生性能不同,可將資源分為恒定資源、有限資源和發展性資源;按資源的用途不同,可分為生產資源和生活資源;按資源可利用狀況不同,可分為現實資源、潛在資源和廢棄資源。
(二)大學資源內涵及分類
“教育資源”是社會總資源對教育的分配,而教育資源又分配在各地區教育、各級各類教育和各級各類學校之間。其中的大學教育資源是高等教育資源在各高等學校之間的分配,是在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存在著的,能為發展高等教育事業所利用的,通過高等教育系統加工和創造而產生高等教育成果的所有要素,也是大學各項事業得以高效率運行的各類資源的總和[2]。具體說,大學教育資源是在實施高等教育的組織和實施高等教育活動中,所賴以進行的必需的人力、物力、財力及相關資源,并能通過使用這些資源提高受教育者人力資本或價值的各種資源的總稱。大學教育資源是大學教育與教學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大學教育資源的多寡、優劣、使用效率以及分布狀況等,是大學賴以生存的基礎和核心競爭力的體現,這種綜合性資源對培養高層次的人才,促進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促進高等教育機制的正常運行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大學教育資源”是一個有著特定內涵和范疇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幾類:(1)人力資源。一般而言,人力資源是指蘊藏在人身上的勞動能力,但這種勞動能力是無形的,包括人力資源載體的知識水平、能力水平和素質水平等方面。大學的人力資源主要分為三類:教學科研人員、教輔人員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其中教學科研人員(教師)是大學人力資源的核心力量。(2)物力資源。大學的物力資源是大學在教育過程中物質資料方面的直接實物條件,是高等教育投資的物化形式,是高等教育的物質基礎。大學的物力資源由兩大部分組成:一是學校的固定資產;二是學校在教學科研運行過程中使用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如學校的各種基本建設設施、實驗儀器設備、圖書資料、土地資源等。(3)財力資源。指一所大學所獲得的用于學校運行的以貨幣形式體現出的各類教育投入,是大學辦學的最基本的保障。主要包括:國家和地方對大學的財政撥款、社會集資捐資、學生家庭和個人投資、學校自身投資,以及社會資金通過興辦民辦高校或二級學院投資高等教育等。當然,大學教育資源除上述的硬資源外,也包括教育思想、辦學理念、管理制度、校園文化等無形的軟資源。目前,我國大學教育資源長期停留在粗放型的配置上,資源閑置、浪費、利用率低,高級人才流失,辦學效益不高。
二、大學教育資源配置的主導力量
伯頓•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統:學術組織的跨國研究》一書中提出了著名的高等教育發展的“三種配置力量制衡模型”(又稱“三角協調模式”),即每一個社會的大學組織治理模式都有其存在的歷史、現實、邏輯的理由,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受到政府、市場和大學三個主體的影響,資源配置的調整和轉換是三種力量不斷沖突和妥協的漸進過程[3]。
(一)政府力量
政府的調控是指國家行政機關通過制度、經費等手段對高等教育資源的區域分配、辦學規模等進行調節和控制,確保高等教育事業的平衡和和諧發展[4],同時保障高等教育資源配置在整個社會經濟資源配置中的有效性和均衡性,特別防止和規避由市場失靈導致的高校資源配置失效問題。因此,在政府、市場和大學三者之間,政府扮演著關鍵角色,因為政府權力在很大程度上支配著大學自主與市場力量的發揮程度。大學應依靠政府的主導力量,整合教育資源,改革教育體制,鼓勵社會力量辦學,使高等教育不斷成為公眾投資的熱門領域,成為經濟發展的強力增長點。世界高等教育發展的趨勢表明,各國政府在高等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已逐步由以往的計劃控制轉向引導監督,由以往對高等教育系統的支持轉變為對消費者的支持。同時,政府作為國家意志的代表,直接或間接地對培養高級人才的大學施加影響,也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的宏觀發展戰略意圖。[5]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無論從制度上還是經濟上都制定了多部關于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深化高等院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規范本科專業設置等法律法規,以及對西部高等教育給予包括資金在內的全方位政策傾斜,表明政府調控的重點放到確保教育資源有效的激勵與約束機制,切實保障高等教育資源效應的有效發揮,進一步實現高等教育的整體社會收益最大化。當然,政府行為同樣也要防止和規避越位、缺位和錯位等問題。
(二)市場力量
在我國計劃經濟體制下,高等教育資源配置是由政府集中配置和管理的一套制度規則,曾經一度是我國高等教育適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制度保證,并已成為所有與這一行業有關的部門、行業、企業、學校、家庭、個人共識的基礎。由于只存在政府這一個主要配置力量,使得高等教育的資源配置具有高度計劃性,造成高等教育的供需都受到控制和約束,導致外部資源配置失衡,高等教育規模不經濟,配置高度計劃性,效率低下,人才壟斷壁壘增高。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由近代低級形態向高級形態邁進,市場在利潤的驅使下逐步滲透到高等教育中,如投資體制的市場化、招生就業的市場化、科技轉移和成果轉化的市場化和入學管理的市場化等,市場作為另一個主體介入高等教育領域,已成為高等教育資源配置中不可忽視的一支重要力量,并逐步發揮越來越重要的調節作用。在市場力量的作用下,大學通過向市場輸送適銷對路的合格“商品”、向其他經濟組織或集團出售科研成果、向社會提供有償服務等方式獲取大學所需的運行經費,這樣一來,那些社會急需、具有市場競爭力、能產生直接經濟效益的學科與專業隨之應運而生。這一方面緩和了政府控制與大學自治之間的緊張關系,政府可以通過市場機制,利用市場手段間接地影響大學,把高等教育某些基本方面交還給市場調節,使高等教育發展過程中的效率安排有了微觀經濟基礎;另一方面,面對市場機制所固有的自發性和盲目性,政府通過宏觀調控以確保社會基本目標的實現[6]。目前,在現代高等教育資源配置的多元化、市場化、產業化和國際化發展趨勢下,大學教育資源配置必然要充分利用市場手段彌補準公共品配置中政府行為的不足,以促進地方大學資源配置與全社會資源配置的協調和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