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金融經濟教育論文
本文作者:馮鋒 單位: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副理事長
一、關于農村金融改革
(一)農村金融改革的背景
“三農”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的發展全局,必須始終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國十三億人口,農民占八億,因此,只有實現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全國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真正把科學發展觀落實到實處。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帶來的不利影響,黨中央、國務院做出決定,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并出臺了一系列擴大內需的十項措施。擴大國內需要,特別是消費需要,農村的潛力是最大的。2008年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為4761元,僅相當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的30%;而592個國家扶貧重點縣,2007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只有2278元,僅相當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6.5%。由于農民收入低,廣大農村地區僅為城市消費的1/4。因此大力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把農村潛在的巨大消費需要轉化為現實購買力,既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落實擴大內需方針的戰略選擇,也是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保持全國和諧穩定的必然要求。
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十七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意味著我國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并打破二元經濟困局,正迎來歷史性機遇。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解決“三農”問題,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支持。近年來,我國在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和發展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總的來看,農村金融仍是整個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三農”貸款難,農村資金外流嚴重,仍然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因素。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一是農村金融體系結構與運作機制存在嚴重缺陷,機構網點少,產品和服務單一,支農功能不強;二是農村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素質不高;三是農村廣大基層干部和農民缺乏金融知識和金融意識,農村金融發展的社會環境和信用環境相對落后。因此加快農村改革與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農村金融來講既是一次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次嚴峻的挑戰。
(二)農村金融改革的政策依據
2004年以來中央就農村問題連續出了五個“一號文件”,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確了農村金融改革的政策框架和主要任務,是我們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的政策依據。歸納起來大體有以下幾項:
1.創新農村金融體制,放寬農村金融準入政策,加快建立多類型、多層次、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農村金融體系。
2.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建立多種形式的擔保機制,擴大有效擔保物范圍,發展農業保險,農產品期貨和訂單農業。
3.在財政、稅收和貨幣政策上,對農村金融的給予多的優惠政策,支持引導各類金融機構積極支持農村改革發展。
4.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為微型金融服務。允許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從金融機構融入資金,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三)農村金融改革的難點和關鍵
創新農村金融體制必須要從農村實際和農民需要出發,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農村生產特點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是黨的農村政策的基石。農村的生產經營是以家庭為基礎的,目前在我國中西部廣大地區仍以小規模農業經營為主。據2008年6月四川省21個地市所作的抽樣調查顯示:經營耕地面積在10畝以下的農戶比例高達92%。因此,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體制,為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是深化農村金融改革,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的出發點和歸宿。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對信貸和金融服務的需求是多元化、多層次的,在不同地區之間,也存在很大差別。家庭經營所需信貸資金主要用于種植養殖設施、土地整理、農田水利、副業加工以及種子、農藥、化肥、飼料等農業生產周轉性需求和助學、醫療、住房等消費性需求。統一經營所需信貸資金主要用于興辦企業、農產品加工及設施建設。種植養殖基地建設,收購資金以及銷售網點建設,運輸工具等。東部地區家庭經營集約化式程度和統一經營發展水平較高,生產經營組織化、產業化、市場化程度較高,因此對貸款需求額度大,金融服務需求和各類也較多。中西部地區特別是偏遠貧困地區家庭經營規模小而分散,統一經營水平低,因此,信貸需求主要用于農戶生產周轉性需求和應急性消費需求,貸款額度小,周期短,種類也較單一。
多元式、多層次的貸款需求,需要多類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機構來提供。就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來講,解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龍頭企業及統一經營所需信貸資金要相對容易一些,只要有政策、有資金就可以實施放款。但解決農戶家庭經營小額貸款需求就困難多了,一是農村金融機構網點少,截至2007年底,全國還有2868個鄉鎮沒有任何金融機構(約占全國鄉鎮總數的7%)。金融服務進村入戶難度很大。二是小額貸款成本高、風險大、效益低,正規金融機構受經營網點、利率、績效考核制度等制約,對發放小額信貸積極性不高。近兩年成立的村鎮銀行,大部分也都設在縣城或經濟較發達的鎮上,農戶貸款的比例也不高,截至2008年8月末已有的61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農戶貸款只占其貸款總額的46.69%。正如隨州曾都匯豐村鎮銀行行長所講:作為新銀行,在當地沒有客戶基礎,沒有布點網絡,只能從自己熟悉的企業業務做起。家庭承包經營是我國農村生產經營的基本方式,也是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基礎。因此,如何通過農村金融組織創新和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大力發展小額貸款,構建普惠金融體系,實現金融服務進村入戶,在促進家庭經營集約化水平提高和統一經營發展的同時,打造、夯實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的微觀基礎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難點和關鍵。
(四)突破農村金融改革難點的思路
1.要大力發展各類小額貸款組織,培育農村貸款零售商
要區別銀行中介職能和居民、企業的財產權利,在管住存款市場的同時放開貸款市場,發展只貸不存的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不是村鎮銀行的預備學校,而是新型的貸款機構。辦銀行吸收存款,要承擔極大的社會責任,在監管和經營管理方面要承受很高的成本。因此,要對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投資人和高管人員進行培訓,端正其投資和經營目的。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要注重防范風險,第一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其吸儲;第二;小額貸款有其專門的經營理念和技術。因此要對有關人員進行培訓,先培訓后上崗。從2005年開始,在陜西、四川、陜西、貴州和內蒙5個省(區)開展了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截至2007年底,7家小額貸款公司整體運行良好,已有6家實現盈利。2008年5月銀監會和人民銀行聯合下發了《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進一步規范了小額貸款公司的有關政策。文件下發后,在民營經濟發達的浙江省引起了極大反響,省政府已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經過多年努力,中國扶貧基金會成功地開辦了13家小額貸款公司性質的農戶自立服務社,形成了一個可持續復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建立小額貸款公司有三個關鍵因素:第一要搞好隊伍建設,員工不需要太高的學歷,最重要的是要有愛心和社會責任感,要盡可能本地化。第二,要規范管理。第三,要有政策扶植。如政府出資建立擔保基金,實施稅收優惠;金融機構按合理價格批發資金;利率能夠覆蓋風險等。推廣小額貸款公司和農戶自立服務社,目的是為了在農村特別是在貧困地區發展貸款零售商。貸款零售商可以是一個公司也可以是以個人房產等作抵押從金融機構批一定額度的貸款,用于本村農戶的臨時性、周轉性貸款需要。真正實現貸款組織建在農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