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循環經濟論文
作者:左傳長 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經濟所
循環經濟資源消耗減量化本身是建立在規模經濟基礎之上。如果中小企業在生產中產生的各種廢棄物的量不能達到規模化處理的最小規模,建立內部獨立循環利用資源的體系在經濟上就沒有可行性。要想實現循環利用資源的社會化,就要有能達到規模經濟要求的、專業化的廢棄物收集、分類、加工處理、再循環利用的專門企業。循環規模經濟要求企業在一定空間、區域內聚集,才能實現循環利用資源的地域化規模經濟。
技術創新能力不足大多數中小企業是依靠原始資本積累發展起來的,主要依賴外部技術,同時,由于存在技術壟斷,中小企業難以獲得先進的循環技術,中小企業難以進行循環技術升級和設備更新,致使長期處于產值能耗高、單位產值資源消耗大、資源無法充分利用的狀態。另外,融資渠道狹窄也制約了中小企業循環技術的投入。發展循環經濟技術創新所需資金得不到滿足,導致技術創新停滯或失敗。
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現實選擇
由于規模、資金、技術、信息獲得等方面的劣勢,中小企業單體在向循環經濟轉型過程中沒有優勢。借鑒卡倫堡生態工業園區模式,建立以工業生態鏈為基礎的合作聯盟,是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有效途徑。中小企業可以按工業生態學的原理,企業之間通過物質集成、能量集成和信息集成,形成產業間相互依存的產業生態鏈。
(一)構建循環經濟信息服務共享平臺現階段對中小企業的環境信息服務業還很缺乏,要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服務于中小企業的網絡信息平臺,為中小企業循環經濟轉型提供信息服務。引導中小企業投入到相關環境信息的收集、傳輸等過程中去。豐富環境信息資源,使企業成員了解到身邊各種廢棄物的潛在價值及有關環境保護措施的信息,提高中小企業對循環經濟的認知能力和責任感。通過建立網絡信息平臺幫助中小企業群梳理廢棄物、溝通相關企業、交流循環技術等信息,同時規范信息的收集、合成、傳輸、反饋等機制,進行信息時時發布把信息轉變為市場價值,引導企業盡快進入循環產業鏈,實現轉型。通過信息平臺加強企業專業分工與合作,實施產業鏈戰略,防止過度競爭。區域內信息網絡的建立,可以使中小企業利用信息技術整合資源,實現資源循環利用,進一步促進循環產業價值鏈延伸,加速循環技術創新,提高決策反應速度,降低運營風險。
(二)建設生態產業集聚園區形成產業發展良性循環。中小企業由于規模限制,無法像大企業那樣形成內部循環產業鏈。中小企業可以按工業生態學原理,企業之間通過物質、能量和信息的集成,形成產業間生態鏈,如一家企業的廢棄物或副產品成為另一家工廠的原料和能源,建立工業生態園區。相關企業通過形成共享資源和互換副產品形成共生組合的產業鏈;上游企業的廢棄物成為下游企業的原料,形成產業鏈循環,不斷延長生產鏈,實現中小企業群資源的最有效利用,減低廢棄物排放量直至“零排放”。在一定區域內,可以把農業與工業之間、生產與消費之間、城鄉之間及不同行業之間用生態鏈有機結合起來,最大限度地綜合利用資源,提高資源循環利用率,實現可持續發展。
完善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體系
我國2009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循環經濟促進法》對政策激勵措施作了比較具體的規定,主要包括:設立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對循環經濟重大科技攻關項目實行財政支持;對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活動給予稅收優惠;對有關循環經濟項目實行投資傾斜;實行有利于資源節約和合理利用的價格政策等。支持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需要有針對性的完善政府政策體系。
(一)建立循環經濟共性技術研究開發平臺科學技術是建設循環經濟的決定性因素,循環經濟離不開科技的支撐,但中小企業由于自身實力有限,有的中小企業更是只能進行簡單再生產,進而無法投入循環經濟的技術開發。這就需要國家建立循環經濟共性技術研究開發平臺,加強生態設計技術、工藝優化、資源高效利用、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再用、資源再生、資源替代利用、廢棄物清潔運輸、循環經濟信息等共性技術方面的科技研究,建立系統的技術規范。同時,由于在廢舊物質的回收、再生和循環利用往往存在二次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風險,更需要制定有關的技術和工藝標準,引導污染企業淘汰落后的技術、工藝和設備。國家應該在有條件的行業或地區,實施循環經濟科技研發的產業化與市場化,引導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參與到循環經濟的產業化中來。
(二)加強政府規劃和政策引導《循環經濟促進法》對循環經濟規劃制度作了規定:首先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編制環境保護、科學技術等規劃,應當包括發展循環經濟的內容。其次規定了編制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的程序,同時明確提出規劃應當包括資源產出率、廢物再利用和資源化率等具體指標。政府制訂發展規劃時,應該考慮到中小企業經營的基本規律,有意識地為中小企業參與循環經濟提供進入通道。
(三)完善財稅金融扶持政策中小企業循環經濟的發展一直經受著資金瓶頸的煎熬。因此政府在業已出臺的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中不斷進行完善,對中小企業發展循環經濟進行有效扶持。首先,政府各相關部門應從政府采購、財政補貼、建立環保專項基金支持、貼息貸款、增值稅和所得稅減免以及中小企業集合債在循環經濟領域的優先發行等方面入手,建立起有利于中小企業參與循環經濟的財金支持政策。其次,政府需要改善投資環境,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與國家財政、金融和投資體制改革方向一致的循環經濟投資體制。發展循環經濟單純依靠政府專項撥款和企業微薄資金的支撐是遠遠不夠的,應綜合運用財政稅收、投資、信貸、價格等政策手段,調節和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形成多樣化的資金來源渠道,以增加循環經濟發展資金,形成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入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