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聲樂表演論文
作者:張璐 單位:淮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情”——聲樂演唱藝術的靈魂
任何美的聲音,動人的聲音都講究一個“情”字,“以情帶聲、聲情并茂”應該是每一位歌者應遵循的歌唱法則。自古以來的歌唱都非常重情,《禮記•樂記》中說“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動,無使之然也”。詩人白居易說:“感人心者,莫先于情”。可見情處理在歌曲中是多么的重要。在我們日常的聲樂演唱中,情感的表達是至關重要的,如何把一首作品唱好,除了熟悉作品、掌握歌唱技巧以外,情真意切也是非常重要的,要把作品演繹完整,關鍵還是要以情帶聲,只有這樣才能感染聽眾。再好的聲音如果缺少了恰當真摯的感情,歌聲也將是蒼白無力的。情是歌唱的靈魂,也是藝術的靈魂,“唱山則情滿于山,歌海則意溢于海”也就是說演唱者要有充分、真摯、飽滿的熱情。歌聲應該是飽含感情的聲音,演唱的時候就應該把歌曲的感情演唱出來,這樣的歌聲才具有感染力,如果將歌聲處理的像背書一樣繁瑣無味,演唱者本身都沒有感動,又怎么能感動別人?
“聲”與“情”的關系
聲樂藝術表演的目的是利用熟練的發聲技巧,生動的表達歌曲的思想內容,用富有情感魅力的優美聲音去感染聽眾,因此正確的處理聲與情的關系,對于歌唱者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一個優秀的歌者要在科學的發聲基礎之上,根據已掌握的演唱技術發出正確的聲音,而后要對作品進行音樂分析,通過對作品的歌詞、歷史背景、創作背景的了解來感受其作品的真正含義,掌握作品的內容、結構、風格、曲式調性和節奏旋律、情感等方面,想象作品所描繪的意境,聯想歌曲中人或物所處的環境、景象,以及當時的心情,所要表達的感情,自然的將自己投入到角色和情境中去體驗并把握好自己內心的情感,真切的演繹作品的深層內涵,從而達到聲與情的完美統一。
(一)“聲”是“情”的載體,是表達情感的基礎很多人認為在聲樂藝術中,聲音是用來表現感情的,是為表現感情服務的,十分重視情感在聲樂藝術中的作用,但是作為聲樂藝術的基本要素,聲音和情感存在著密切相關、不可分割的關系。聲音是歌唱的物質基礎,是歌唱的先決條件。從“聲”的概念中我們可以知道它有四個不可分割的組成要素,分別是:聲帶、共鳴、呼吸和語言,下面我們分別從這幾個方面來分析一下它們對情感表現的作用。
1.聲帶、共鳴對情感表現的作用人體的共鳴腔包括全部發生系統的腔體,根據共鳴腔的聲音特點和聲區的關系又分為頭腔共鳴、口腔共鳴和胸腔共鳴。因為聲帶發出的聲音很小而且非常的單薄,所以需要共鳴把聲音擴大并且美化以后才能稱之為歌唱的聲音。由于共鳴的作用使聲音有了音量的變化,而不同的演唱者其聲帶的大小、長短、薄厚也是不一樣的,這對音色的變化起著重要的作用。首先就音量來說它與情感的表現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音量的大小決定了歌曲中情感的變化,而歌曲中的情感也同樣需要聲音的力度來表現,缺乏力度的歌曲使其顯得毫無生機,缺乏音樂的表現力,不同的感情需要不同的音量來表現。例如:表現強烈的感情、高大的形象,我們就應該采用強(mf、f、ff)的力度來表現;如果表現較小的形象、表現細膩的情感則應采用弱(mp、p、pp)的聲音力度來表現。其次音色的調節對感情的表現也有著密切的聯系,一般認為:表現歡快、慶祝、奔放的感情時需要用明亮、并富有彈性的音色;表現憤怒、仇恨、戰斗的情緒時需要用一種有力、渾厚結實的音色去表現;表現悲傷則需要用暗淡的音樂等等。所以音色和音量與情感的關系是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只有掌握了它們之間的內在聯系,才能更好的表現作品使其更加生動、深刻。
2.呼吸對情感表現的作用呼吸是人體發生的動力,也是歌唱的基礎。一首歌的高、低、強、弱、抑、揚、頓、挫的變化全靠呼吸肌肉的靈活運動才能完成。而歌唱時采用的胸腹式聯合呼吸法,被人們認為是一種最完善、最科學的呼吸方法。呼吸用氣的方法要根據所唱歌曲的不同的要求而有所不同,一般規律是:唱低音區聲帶較放松,不需要很多的氣息;唱中聲區應近乎于說話那樣的氣息;高聲區對抗性較強氣息的壓力也必須要加強,唱連貫的音和長音時要保持氣息的平穩均勻,唱跳動的音時氣息要凝聚集中,快速呼出。不同的呼吸狀態會產生不同的情感體驗,反過來不同的感情對呼吸又有不同的要求。在平常的生活中,如果我們處于心情平靜的狀態下呼吸就會很平穩,如果我們情緒緊張、驚恐呼吸就會變得急促等。而我們在歌唱的過程當中運用呼吸的這個特點,呼吸就具有了對情感表現的作用,在情感舒緩的抒情歌曲當中,由于情感的需要在呼吸時就要注意緩吸緩呼,這樣聲音才能輕柔圓潤,在表現情感強烈、跳動活潑的歌曲時,運氣方式要以跳為主,用聲音的彈跳帶動聲音的起伏。總之呼吸與感情的表現是分不開的,聲樂藝術要根據不同歌曲的感情恰當的運用呼吸,這樣才能更好的表現歌曲。3.語言對感情表現的作用“歌唱藝術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音樂與語言的結合,音樂形象是文學語言形象的升華,兩者是密不可分的統一體。這就決定了唱歌的語言在聲樂中的重要性。”[1]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情感的變化是通過說話語氣的變化來體現的,由于人的感情、情緒等心理活動具有多變性、復雜性,所以表現出來的說話語氣態度也是具有多變性和復雜性的。例如:我們在心情好的情況下說話語氣就會柔和平靜、溫柔喜悅,反之在心情不好的情況下我們說話的語氣也會變得冷淡、生硬、不親切。而在歌曲中,語言的運用已成為表達感情的一個重要的手段。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將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語言表達方式恰當運用到歌曲所產生的情感中,然后用最自然的方式表達出來就能使歌聲產生情感的藝術魅力。
(二)“情”是“聲”表達的目的,是歌唱價值升華的階梯所謂聲樂藝術的情感是歌者在演唱歌曲前,對歌曲所要表達的感情的了解,是通過表情和表演的動作、聲音的力度、演唱的速度和聲音的色彩,以及歌詞語言所要表達的形象傳達出來,同時使聽眾也能從你的演唱表演過程當中體驗到這種情感。聲音和感情作為演唱藝術的密不可分的兩個重要條件,他們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雖然聲音是歌唱的基礎,是情感表現的基礎,但在很大的程度上聲音會受到情感因素的影響。情是對演唱者的一個重要的美學要求,是對其演唱水平的一個重要的衡量標準,具有“情”演唱藝術才具有感染力,才可以打動聽眾。“以情帶聲”著重體現了感情對聲音的能動作用,強調了情感因素在歌唱中的地位及其重要性。而其中的“情”字,具有歌者本體的感情與作品蘊含的思想感情之雙重含義。歌者本體的感情,我們這指“前情”,是指從內心迸發出的歌唱熱情和進行藝術創造的激情;是歌者感于物動于心,嗟嘆之不足,歌而詠之,而形于聲表于情的內在動力;是歌者在演唱中表現作品思想感情的基礎。作品中的思想感情,我們這指“后情”是蘊藏在詞曲之間,歌者在演唱中應解釋并傳達給欣賞者的感情。“前情”和“后情”通過聲音的媒介的溝通,達到相融結合,這就是歌唱的藝術表現。歌唱表演就是歌者在內心強烈的藝術情感驅使下所進行的以演唱的方式表達感情的音樂藝術創作活動。在這項活動中,歌者內心的情感體驗不僅能激發起發聲,而且還能對所發聲音的形象與色彩產生深刻的影響,不同的情感體驗賦予聲音不同的情感色彩。是故《樂記•樂本篇》中有曰:“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其樂心感者,其聲單以緩;其喜心感者,其聲發以散;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由此可見,在歌唱表演中只有將人的聲音與作品中所蘊含的情感所需要的聲音相互吻合,才能準確、完整、生動的表現情感的內在含義。情感是藝術的靈魂,情感是聲音的依據,人類有多少的情感體驗,歌唱就會有多少的情感體現。在歌唱中,溝通和連接情感體驗與情感表現的橋梁是由感而發的、美妙動聽的聲音。以情帶聲就是溝通的橋梁,它溝通情感并通過情感(歌者的體驗)——聲音(情感帶動而發)——感情(作品的表現)這樣的過程來完成歌唱藝術的創作活動,使歌唱的技術和歌唱的藝術蘊含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