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音樂
《尚書•舜典》中的一段文字可以看作中國音樂教育的發端:“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此段話包含了施教者、受教者、及教育目的等信息。可以看出氏族社會時期舜就已經注意到音樂的教化功能,而將音樂作為鞏固政治統治的一種手段,他的最終目的是要達到“神人以和”的境界。《尚書》為我國古代音樂教育的源頭,其中有關音樂道德教化和情感教育及審美意識與聽賞能力方面的內容,對后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西周時期的音樂教育
中國素有禮樂之邦的美稱。西周時期的統治者將音樂作為治理天下的一種手段,正如《周禮•地官》所云:“以樂禮教和,而民不乖。”西周時期的禮樂制度是中國古代音樂教育發展的第一個高潮階段的重要標志。
西周建立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比較明確的教育體系。和夏商兩代一樣,“學在官府”是西周教育的一個重要特點,這同時決定了西周音樂教育也離不開“官府”。“學在官府”又稱“學術官守”,意思是教育機構設于官府之中,即通常所說的“政教合一”。 “官師不分”是“學在官府”的主要表現形式。所謂官師不分是指為師者必為官。 “大司樂”就是其中所載的周朝王家音樂機構的樂官之長。大司樂的下面是樂師,樂師分為大樂正、樂正和小樂正,其爵位分別為下大夫、上士和下士。其余還有大胥、小胥、大師、小師等也都有著自己的爵位。這些都體現了西周音樂教育的“官師合一”。“學在官府”還體現在學生的選擇上。進入階級社會以后,在受教育的權利上存在著階級差別,奴隸被剝奪了入學受正規教育的權利,平民只能入鄉學接受小學教育,而只有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子、卿大夫之嫡子才有機會入大學深造。這就造成了禮樂教育與庶人無緣,所謂“官守學業,皆出于一,而天下以同文為治,故私門無著述文字”。《周禮•春官宗伯》記載:“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其所屬禮官中“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大司樂職掌大學的教法,治理王國的學政,并對國子施以教育。大司樂下面還有樂師、大胥、小胥等官員,他們不僅是音樂的管理者、演奏者,同時也是音樂教育者。全部加起來,周朝音樂機構的官員和樂師多至 1463 人。其上有音樂舞蹈總管、總教習、總指揮、總監督,中有音樂舞蹈的教育者、表演者及樂器、舞具的制造、修理、保管、發送者,下有各種職員及工役。分工明確,職責清楚。由此可以總結出周朝音樂機構的特點:人數眾多、組織龐大、分工細致、管理嚴密。此中的大部分官員是從事教育的,其明確的分工,足以看出周朝音樂教育的水平之高。
周是一個重禮的朝代,干什么事都是與禮分不開的。禮與樂互為表里,其教育作用各有側重:“樂所以修內也,禮所以修外也”。音樂教育在西周是一門主課,很受重視。“ 以樂德教國子,中和、?、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云門、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C、大武”此段話是《周禮》中的《春官宗伯•大司樂》對周代音樂教育內容的一個概括。中國古代教育具有重道德倫理的特點,《禮記•王制》云:“司徒修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 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絀惡”。 西周立國推行“德治”,樂教也以德重,所謂“德成而上,藝成而下”。“聲音之道,與政通矣。”西周統治者明確要求樂為政治服務,因此等級分明的教育便是樂德的核心。“樂者,通倫理者也”。樂德之教還要對貴族子弟灌輸“中和、?、庸、孝、友的觀念。”其中以“中和”之德的培養為重要。“中和”就是指王道的和諧,即協調統治階級內部,以及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各種矛盾。樂德之教,就是要運用藝術的感染力,使學生從道德認識到道德情感都至于中和。西周的禮樂教育活動還注意到不同年齡階段的心理特征,以年齡為依據設置學科課程,《禮記•內側》云:“十有三年,學樂 ”《周禮•春官》記載,所教樂舞有《云門大卷》、《大咸》、《大韶》、《大夏》、《大?C》、《大武》,簡稱“六樂”。這六樂也是周實施雅樂的重要內容。可見西周禮樂制度強調音樂審美意識的構建,頌揚的是英雄創業的偉績、原始圖騰等內容。其最主要的目的是維護其統治,通過審美意識來達到這種目的。
西周建立了我國歷史是第一個比較完備的音樂教育體系。但從其受教育者、教育目的、教育內容上看都存在著等級性和階級性,都是在為統治階級服務的。雖然如此,周代的樂教制度還是為我們留下了很多寶貴財富,并開了音樂教育系統化、體系化的先河。但是西周樂教畢竟是我國古代文明形成初期的教育形態,從整體上看尚處于較低級的水平。至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奴隸制度的瓦解,奴隸制官學教育體系不再適應時發表展的需要,終被私學和封建官學所代替,中國古代音樂教育又進入到了一個嶄新的時期。
春秋戰國時期的音樂教育
與西周相比,春秋戰國時期音樂教育在性質上有了明顯的變化。西周時期官學的重心在宮廷,而到了春秋戰國時期,隨著私學的興起,音樂教育開始下移,這是中國古代音樂史中的一個轉型期。但是,音樂的教化功能與政治的興衰是相同的,音樂仍是治理國家的重要手段,音樂審美和教育中體現的平和,在外在上是音樂的協和,其內質也仍然是維護統治階級的利益,即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矛盾的調和。“禮崩樂壞”帶來的文化下移,這一時期的諸子百家爭鳴,尤其是儒家思想,對當時以及后世的音樂教育有都著深遠的影響。
孔子的音樂教育思想主要是推崇西周的禮樂思想,將禮樂教育作為教育內容的主體,將音樂的學習視為教育的最高階段。孔子在教育中強調“有教無類”,在教育的選擇上突破了等級的局限,是適應時發表展要求的,但是他仍然認為社會政體需要有一定的等級制度。他在音樂教育審美中主張保持一種“和”的情感態度,《論語•八佾》中孔子評價《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通過樂的中正平和的情感態度來成就一種人生境界。孔子還主張教育中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