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旅游管理
一、桃坪羌寨公共資源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原因分析
(一)房屋擴建對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
根據旅游社區參與旅游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將社區參與旅游發展一般分為4個階段:個別參與、組織參與、大眾參與和全面參與。根據桃坪羌寨目前社區參與的現狀來看,整個桃坪羌寨正處于第二個參與階段:組織參與階段。其主要表現為村民開始自發的建造簡便的商業設施和組織簡單的服務機構,有組織的為游客提供手工藝品、土特產等商品和導游、景區交通等服務。目前,桃坪羌寨98戶人家,家家相同戶戶相連,9層的層高,宛如多座碉堡連成一片的石頭城,巷道交叉猶如迷宮。部分村民搞起了旅游接待,將自家房屋裝修改造為客房,通過經營家庭旅館,為外來游客提供簡單的膳食、住宿、歌舞、表演等服務,從旅游活動中獲得了實際的經濟收入,擴大了就業。而正是由于這部分“示范帶頭”的村民通過參與社區的旅游活動增加了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個別村民還致了富,于是調動了其余村民參與旅游的積極性。越來越多的村民加入到經營家庭旅館、開展民居接待的旅游活動中來,開始修建、改建房屋。而已經開展旅游接待活動的村民,隨著外來游客人數的不斷增加,出于對經濟利益的追求,也開始大規模地改建和擴建房屋。于是,整個桃坪羌寨的村民參與旅游活動的熱情和積極性都越來越高,為了適應市場的需要,競相修建房屋,擴大規模。桃坪羌寨寨內的巨大碉樓,雄渾挺拔,屹立于比肩走袂的村寨中,高高低低,從數米到數十米,建筑形式有四、六、八角,以土、石、麻筋、木為料,有的僅用土木。寨內的地底下,挖掘了眾多的引水暗渠,上蓋石板和土,一定距離間留有活動石板,揭開即可取水。這些水渠方便、保密,在寨內編織成流經每棟碉樓的水網,為戰時提供了巨大的生存空間。桃坪神奇的路網、水網、房頂,組成了羌寨內地上、地下、空中三種立體交叉的道路網絡和防御系統,這也是桃坪羌寨建筑的奇特之處。建筑使用原始的材料,包括山石、泥、麻筋、木等,并一直采用原始的建造技術,村民也一直保持著就地取材的習慣。因此在競相修建、擴建房屋的過程中,整個桃坪羌寨四周山上樹木被大量的砍伐,生態環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壞,旅游給桃坪羌寨帶來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給羌寨帶來了日益嚴重環境問題。
(二)村民對自然資源保護意識不足
一個完整的旅游社區必須包括三個基本條件:有吸引游客的自然和人文資源以及其他資源,有布局完善、功能齊全的旅游生活服務網點和有滿足游客豐富多彩的消費需求的旅游產品生產能力。同時,社區旅游資源作為“對旅游者所產生吸引力”的來源,包括了社區內的自然資源(含社區的地理景觀、生物景觀及天象和氣候資源)和人文資源(含遺址遺跡、建筑與設施、旅游商品、人文活動),是一個資源復合體。但實際上每個旅游社區又有所不同,各自主要依托的旅游資源也各不相同。以自然景觀為主要依托的旅游景區,比如云南中甸縣的碧塔海旅游景區,當地社區的羌民在經濟利益機制驅動下,增進了環保意識和環保行為。自覺地充當起碧塔海生態環境的義務宣傳員、森林防護員,自覺清掃景區垃圾等。認識到良好的自然環境是碧塔海發展旅游的前提條件,認識到保護碧塔海的自然環境,就是保護自己的經濟利益。而桃坪羌寨不同于一般的以自然山水為主要旅游吸引物的旅游社區,桃坪羌寨作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旅游社區,其賴以生存的基礎就是以地方性或民族性為標志的民情風俗。因此,更多的是依靠房屋建筑和民族風情吸引游客,尤其以古碉和羌寨最為吸引人。這樣以來,容易給知識水平有限的村民造成一種誤解,認為桃坪羌寨并非以自然山水為主要依托的旅游社區,自然資源不重要,可是隨意的使用,只要保護好古碉和羌寨就可以開展旅游并獲得經濟收入。進而造成村民對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的忽視和對自然資源無意識的破壞。
(三)公共資源產權的不可劃分性
在類似于桃坪羌寨這樣由一個個單體民居建筑共同構成的旅游社區當中,由于所依托的旅游資源具有一定的公共性質,比如整座山、河流、森林和植被等都是由村民共同所有,不能將其進行準確的所有權和歸屬權的劃分,變成村民私有產權的一部分,歸村民所有。即社區旅游資源產權主體的混合性以及價值的整體性,決定了資源的一部分受到破壞就會影響資源的整體價值,即資源的各個部分間存在緊密依存的關系。于是在開展旅游活動之后,就容易由于資源產權不清和所有權不明,造成村民對自然生態資源等公共資源的破壞,產生一系列的環境問題。包括空氣質量的降低,河流、水資源的污染,生活垃圾無人處理,公共街道無人打掃、噪音污染等問題。而目前桃坪羌寨在水這一重要的公共資源方面,就已經開始出現了問題。
旅游活動的開展過程中,發展與保護永遠是一對矛盾體。因此不可避免在使用旅游資源的同時對旅游資源造成浪費和破壞。而為了恢復浪費和破壞所造成的影響,則需要支付大量費用。諾思曾提出,當個人利益靠白搭車而仍可以得到時,有理性的個人便不會承擔參與大團體活動的費用。即當每個桃坪羌寨的村民接待戶都可以靠白搭車,靠免費使用公共資源為自己謀取收益時,有理性的村民是不會去承擔整個羌寨相關環境保護等活動的費用的。同時諾思還提到:只要所有資源都是公有財產,改進技術(如在狩獵和采集環境中發明弓)只不過導致更快地耗盡資源基礎[7]。也就是說,隨著旅游活動進一步的發展,如果不及時解決和處理好公共資源利用方面的相關問題的話,那么生態環境問題只會越演越烈。因此,不難想象,如果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的話,旅游資源的消耗會越來越快,環境污染也會越來越嚴重。一旦桃坪羌寨的這些公共資源消耗殆盡或者嚴重污染的話,那么整個桃坪羌寨也就不復存在了。
三、政府主導解決公共資源問題的措施及辦法
(一)由政府主導的原因分析由于桃坪羌寨公共資源問題的存在,因此為了保證旅游社區內的公共資源實現有效配置,有必要引入政府參與旅游社區經濟發展機制,即應當由政府出面解決公共資源方面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