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記管理法
1、取放登記。對于體育室內器械的取放應該有專門的登記冊,做到“誰用誰負責,誰用誰登記”的原則。登記冊內容應包括取放器械名稱、使用時間及歸還時間、使用人簽名。這樣可以確保器械使用的規范化和秩序化,如出現器械不見或丟失的現象,可隨時對體育器械進行追蹤。此外,登記冊應放到固定的位置以便取放,教師登記后應放回原位。
2、損壞登記。必須有專門的體育器械維修登記冊,以便于及時維修或更換,保證教育教學的正常開展。此外,對于已發現問題的體育器械應立即設置警示標示或收起,以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分類管理法
1、按需擺放。器械是為教師和幼兒服務的,對于器械的擺放要根據日常教學的需要。
第一,體育室內器械應按照使用頻率的多少合理擺放。一般使用頻率較高的體育器械應擺放在體育室容易拿得到、最顯眼的地方,使用頻率較低或很少使用的體育器械應放在里面或下面。
第二,體育室外應設立專門的器械架,常用的小型器械應分籃子放置在器械架上。體育室一般比較狹小,東西較多,不適合幼兒獨自進入,因此,設立室外器械架有助于幼兒參與器械的取放或歸置,讓幼兒成為器械管理的主人。
2、分類管理。不同的體育器械具有不同的特點,需使用不同的維護方法,需分類進行管理。根據幼兒園現有的體育器械一般分為以下幾類:
一是布料類的體育器械,如海綿墊、沙包、布球等。此類物品一般比較容易發霉,應放置在通風、干燥的地方,定期晾曬。
二是皮革類的體育器械,如籃球、足球、皮類體操墊等。此類物品容易開裂,怕水、怕暴曬,應放置在通風防曬的地方。如球類可擺放在擱球架上,擱球架可擺放在防風雨的操場一角。
三是塑料類的體育器械。包括沙水玩具、塑料啞鈴、塑料拱門等。此類物品長期暴曬容易老化,應放置在防止陽光直射的地方。塑料類器械一般不怕水,容易保存,但要注意清潔衛生,如沙水玩具上不能帶有沙水,以免發霉。
四是鋼鐵類的體育器械。因此類器械的安全性差,一般多用于大型器械、車類等器械的支架,如立柱、蕩橋、秋千架、吊環等。此類物品是固定的,表面都有防水油漆,一般是要做好此類器械的安全檢查,如螺絲有無松動或脫落、有無尖銳凸起等。
五是繩類的體育器械。跳繩一般是麻類或纖維類制品,潮濕容易發霉,所以應擱置在通風口處的籃子里。一般攀爬網應設置在操場內,而秋千繩最好用不銹鋼鎖繩。此外,對于自制的體育器械應該按照其自身屬性做好防潮或防曬工作。
作者:徐佃偉 單位:廣州市越秀區中六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