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現城鄉統籌中促進農業經濟發展的對策
1.擴大外部扶持資金轉入,建立有利于鄉鎮企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農業財政
(1)中央財政支持繼續擴大,實現真正的惠農財政
調整國家財政支農分配結構,加大國家收入分配對農業財政轉移的支付力度,擴大公共財政囊括農業農村的范圍,把國家重要基礎建設重心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轉移,使其真正向農業和農村傾斜。加快一體化的公共財政制度建設、加強支農資金的監管體制,提高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率,改變對鄉鎮府單一的政績考核機制,防止鄉政府"掛羊頭賣狗"的變更撥款用途。堅決糾正和防止對鄉鎮企業及經濟管理活動中的不當管理。建立含有生態效益、綠色GDP等多元的政績考核機制。不得以彌補收支失衡向金融機構或者鄉鎮企業申請貸款或墊支,不鋪張浪費興建形象工程。加強農業財源建設,根據地方經濟現狀和產業結構,以地方特色的農業資源優勢,大力發展私營企業,鼓勵擴大發展和龍頭企業形成,積極向高效農業、現代化農業、產業化農業發展。
(2)加快農業資金建設,促進農業企業產業升級
突破農業金融抑制制度,優化金融資源在農業的配置。隨著農業現代化、產業化的發展以及農村巨大的潛在消費力,呼吁農業融資制度的改革。建立有利于農業金融制度發展、農村資金市場流通的財政環境,例如:利用銀行貸款利率調整市場資金轉向農業投資建設領域。鼓勵民間資本的流入,對于民間資本的進入提供相應的優惠政策或者獎勵的財政政策等。開發針對農業類型的貸款品種和貸款方式,打開農民的土地使用權、房產等抵押的權利,提高農民貸款的能力,建立農戶的聯保貸款業務,增強農民信貸的信譽,提升鄉鎮企業及農戶獲得金融服務的質量,為農業、農村經濟的發展獲取更多的資金。
(3)建立公平合理的稅費制
規范農村相關稅費的征收管理,協調城鄉稅收公平,因地制宜的建立惠農稅制,改善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和稅費分配上公平,對地方和鄉鎮的稅收上盡量向扶持農業靠攏,中央對地方鄉鎮稅收上適當減免,減輕基層負擔,使地方鄉鎮留有資金,不至于為了維持地方鄉鎮財政亂攤派稅費用。為防止片面強調發展農業經濟而忽略環境和生態效益,我們已經因為發展工業而對環境和生態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損失,前車之鑒應謹記歷史的教訓,對農業經濟征收環境稅(針對環境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產品征收的專門稅種),引導農業經濟向專業化、現代化、產業化、高效益型發展。
2.轉變農業經濟發展方式,加大科學技術對農業的投入,積極向農業現代化、農業產業化和高效農業轉變
積極扶持鄉鎮企業的發展,促進資金和信息在農業市場的流通,為鄉鎮企業的擴大創造有力的資金環境和政策技術環境。加快建立鄉鎮企業的信用貸款制度,建設專門針對鄉鎮企業貸款的抵押、融資渠道。培養鄉鎮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引進科學管理機制和現代企業的人才聘用制度。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水平,完善農村網絡信息服務系統,加強對員工的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專業素質。根據農村本土特色發展優勢產業,深化產業加工,形成有助于農業經濟規模擴張的產業鏈和產業群。積極把二三產業與農業經濟結合,把工業先進技術運用到農機具設備的改進,把第三產業的與農業經濟融合創造農業生態旅游服務等,使農業經濟及時調整以滿足市場需求的變化。加深對產品的開發等級,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品質,以滿足市場的不同需求。在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的發展的同時,要發揮鄉鎮龍頭企業主導作用,促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業生產加工模式的進程。同時,應注意建立生態友好型的農村經濟,關注將科技應用于農業的創新,提高對資源和資金的利用率,走可持續的節約型的農業經濟發展道路。
3.提高農業勞動力流動的水平,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強農業勞動力培訓
(1)改革戶籍制度、提高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
我國農業人口龐大,地域差異明顯,把二元戶籍制度直接向一元戶籍制度轉變,首先城市的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機制等承擔不起這么龐大的人口壓力;其次放開戶籍制度對人口流動的限制,沒有相匹配的制度管理容易造成城市的混亂和社會局勢波動,反倒不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所以在戶籍制度的改革上切忌"一刀切"和強制性的戶籍制度變遷,應該采用循序漸進的方式進行,仿效"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推行,由點到面,先試點再因地制宜的推行,由基層城鎮和小城市開始實施推廣至大中型城市。同時也要防止只是形式意義上的改變了戶籍制而沒有改變戶籍制下的不平衡的利益分配。降低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成本,建立和完善城鄉勞動力的流動的管理機制、配套設施建設,規范相關稅費的收取,創造公平的聘用機制和就業環境。
(2)完善農村基礎社會保障制度,提高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
公共財政上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投入建設,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據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增加調整財政補貼標準和繳費檔次。深化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設計和種類開發,使農村社會保險與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各自的承受能力及需求相適應。積極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遷徙能力,各級地方政府做好不同區域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建立全國社保制度的聯網信息系統,簡化社會保障制度的程序,建立合理的彈性的繳納方式,提高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同時,還要處理好新舊社會保障制度的程序,防止新舊社會保障制度重疊,提高社會保障制度的效率。加強病蟲害等災害預防體系的建設,增強農民防疫各種風險的能力,提升供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水平。加快鄉鎮企業的發展,轉變集體補助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形式,將鄉鎮企業所繳納的營業稅的按一定比例用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3)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建設和農民職業技能培訓
加強農村九年義務教育管理的建設,在財政和資源分配上加大投入,根據勞動力市場變化,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求,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和職業技能,設立農民職業技術培訓學校,學校可以兼備提供職業培訓和崗位實習的功能,提升農民職業技能同時增加農民實習就業的機會,為農民再就業創造公平的平臺。在對農民進行職業培訓的時候要根據市場發展和技術變化對農民不定期的技能更新培訓。在提高農村人口素質的同時應該轉變農村對教育的觀點和人們對農業、農村、農民的認識。
4.把握農業經濟市場發展方向,建設綠色、可持續、高品質的農業應加快提高農產品生產技術和科技創新,降低農業生產污染,提高農業生產的資源利用率,增強農產品競爭力;深化農產品加工技術革新,提高農產品質量和品種層次分類;優化農產品結構,使農產品向多元化發展滿足市場不同群體的消費需求,向高端農產品發展,擴大農產品出口市場。農業企業應該挖掘農業市場經濟的投資商機,抓住農產品生產、加工、消費環節的關聯性,擴大農業企業的發展規模和營運范圍。建立健全農產品品質安全認證體系,做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規范農業經濟市場質量安全管理
二、結語
統籌城鄉中農業經濟發展切忌急功近利,還應該統籌人與自然的發展,要尊重農村及農民的一些本土知識和信仰,這些口授相傳的民間傳統文化對于保護自然和建設生態型農業經濟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它們能在長期的人類發展和生產技術變革中保存下來,足以說明這些本土知識的實用價值。這些經過實踐檢驗的本土知識應該被好好的利用到農業經濟發展建設中,勞動人民的智慧是最偉大而樸實的,它們不光彩奪目卻彌足珍貴,值得我們傳承和發揚。
作者:楊雪芬 蓋志毅 單位:內蒙古農業大學 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