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經濟學論文
一、從經濟學角度剖析生態旅游的興起
在市場經濟中,只要有市場需求,同時這個行業的投資回報率能達到或超過社會平均利潤率,那么就會有相應的供給。旅游業作為第三產業,主要提供休閑消費服務,因此旅游市場的商品價格往往會高于一般有形消費品市場,生態旅游更是充分利用了自然環境和資源,其投資回報率更有優勢,所以企業也樂于投資。旅游業具有很強的“乘數效應”。旅游業發展可以帶動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娛樂零售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即旅游需求增加能帶來多倍的旅游收入的增加,因此,旅游業的發展對于帶動地區經濟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提高了地區GDP、增加了政府稅收,同時也直接或間接地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就生態旅游業而言,兼具資源密集型產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特點,關聯產業的發展更可以吸納大批的勞動力。因此政府很樂于推動地方旅游產業的發展,增加旅游產品的供給,滿足日益壯大的旅游需求。對于供給者而言,為了滿足消費者高質量的旅游體驗要求,必須把保護旅游景區的資源和環境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努力生產出高品質的生態旅游產品。因此生態旅游產品的開發是對現代人消費需求的一種迎合,符合經濟學的原理。實踐中旅游業的發展往往以環境和資源的破壞為代價,這也為現代經濟理論所詬病。但是良性的生態旅游發展可以兼顧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生態旅游的良性發展可以同時實現三重目標:一是保護旅游地環境和自然資源;二是實現旅游者高質量的旅游體驗;三是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因為生態旅游需要滿足旅游者更高的心理和審美要求,只有保護資源與環境才能給旅游者提供高質量的旅游體驗,這就從客觀上促使旅游開發部門改善旅游區的環境,以增加旅游的吸引力。對旅游者的吸引又能帶來經濟發展,提高當地居民收入,提升了他們保護資源和環境的積極性。由此可以形成良性循環,而這個良性循環的形成根源于對環境和資源的保護。因此生態旅游的開發可以兼顧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即與生態旅游開發相關的投資者、經營者、政府以及當地居民等利益相關群體可以在生態旅游發展中同時獲益,這也體現了生態旅游在旅游經濟系統運作過程當中公平性的經濟學原則。另外生態旅游發展為生態旅游區和自然保護區的發展開辟了穩定的融資途徑,大大緩解了政府撥款不足帶來的資金缺口。近年來政府有了更多的資金用于以環境保護為目標的基礎設施建設,一定程度上保證了旅游業的健康發展。
二、生態旅游開發中旅游經濟關系的失衡
生態旅游系統的所有利益相關者都和自然生態有著天然的聯系,是和諧、共存、共贏的關系。但是生態旅游本身并不會因為其提倡人與自然的協調發展而必然實現可持續發展。其存在著固有的、潛在的非持續發展因素,比如經濟利益和生態利益的沖突。如果只是一味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就會割裂與自然生態的聯系,使其發生不可逆的破壞,產生生態危機,最終影響自身的利益。因此盡管對生態環境和資源的保護是生態旅游本身的使命,但是保護與開發的矛盾在生態旅游發展中也是不可避免的主要矛盾,因為任何形式的開發或多或少都是對已有系統狀態的破壞。在生態旅游開發實踐中,生態旅游參與者,無論是政府、開發經營者、當地居民甚至包括旅游者都曾出現過理性缺失的內容摘要:隨著旅游業的發展,旅游產品日益豐富多樣,生態旅游因其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更符合現代消費者日益提高的旅游體驗,得到迅速發展。本文試圖從經濟學的角度分析生態旅游的興起、發展以及存在的現實矛盾,并對和諧生態旅游經濟關系的構建進行了初步探討。、情況,最主要表現為因缺乏對旅游承載力的科學評估而超出旅游環境承載力的開發。這種開發背離了生態旅游發展的初衷和積極意義,帶來的是嚴重的生態威脅。在這種生態危機背后隱藏的實際是生態旅游經濟關系的嚴重失衡。具體表現為生態旅游系統內的各個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沖突。如政府對生態旅游市場缺乏科學評估導致生態旅游地盲目開發,使其無法真正滿足生態旅游者的高體驗需要;旅游經營者和當地居民之間因為利益分配失衡帶來旅游地發展危機;旅游經營者盲目擴大市場規模導致旅游產品供給違背生態原則;經濟利益最大化與游客數量控制的矛盾無法協調等。長此以往,只會使生態旅游經濟難以為繼,最糟糕的是可能帶來對生態環境不可逆轉的破壞,使得子孫后代付出代價。從經濟學角度的意義來說意味著子孫后代喪失了未來選擇和參與這些旅游活動的機會,這對他們是不公平的。究其根本原因是經濟利益凌駕于生態利益之上,利益訴求者割裂了與生態系統的聯系,在孤立的經濟系統內尋求資源配置的合理化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從長遠來看其結果是事與愿違。
三、和諧生態旅游經濟關系構建
(一)充分發揮生態旅游經濟行為主體的生產者屬性
生態旅游經濟行為主體是生態旅游經濟關系的所有參與者,在一般社會生產關系中,他們既是生產者又是消費者。但是在生態旅游經濟關系中,他們不自覺的更多地以消費者的身份自居。事實上在生態旅游經濟關系中,他們同樣是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統一,不僅消費自然,向自然索取,同時也在進行能動的生產,這種生產不僅意味著發展旅游經濟、增加物質財富,更意味著作為旅游經濟活動的組織者,可以能動的建設自然,管理和調控人和自然的關系。比如通過科技的發展來改善自然,拯救瀕危資源;通過教育的進步來教育人類,提高環保意識;通過制度的創新來改進管理、科學決策;通過法制的健全來規范、引導生態旅游經濟行為,使之沿著健康的方向發展。只有充分認識到生態旅游經濟行為主體作為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雙重身份,充分發揮能動的建設者作用,主動尊重自然、愛護自然,才能建立起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的關系,實現生態旅游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的共同進化。
(二)充分發揮旅游地居民的能動作用
有別于傳統旅游開發的是,生態旅游開發應當充分強調當地居民在環境、資源保護中的主力作用。傳統的旅游開發往往強調旅游者對環境的愛護,重視旅游對當地經濟增長的貢獻,忽視對當地居民直接經濟利益的影響。事實上當地居民應當是保護旅游景區最為重要的力量,他們居于旅游環境中,對環境保護的動力不僅來自于居民自身對生活環境的美學追求,更多的來源于因所居地獨特的環境和資源優勢而帶來的直接經濟收益,這也意味著資源和環境的破壞,他們也將是最直接的受損者。因此即便多數居民未必有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但是對于所居環境和資源卻有著樸素而直觀的保護意識。因此在生態旅游開發中,應當充分利用當地居民的這種環保意識,并將這種直觀意識轉化為更為積極主動的意識,根植于他們的內心并加以傳承,這樣會使他們成為環境保護最直接而有效的力量。
(三)充分發揮政府“看得見的手”的作用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生態環境資源屬于公共資源,產權歸屬是模糊的,其消費沒有排他性,生態旅游經濟活動的參與者都試圖能在活動中“分一杯羹”。但是該產品是有競爭性的,尤其當使用者人數足夠多時,競爭性很大,即每個人對生態資源的消費活動都具有負外部性,都會降低其他人可以得到的資源質量,而個體在消費中是不可能考慮這種負外部性的,就會產生過度消費。因此如果單純運用市場機制這只“看不見的手”,不可避免會出現市場失靈的現象。這也是政府應當介入當地生態旅游經濟開發的直接依據。政府應當充分發揮“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對生態旅游市場進行適度干預,為實現生態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比如政府可以在經濟效益的考核評價機制上嘗試進行改革,以此引導當地生態旅游的健康開發。如改變傳統的投入—產出的效益評價機制,重新構建一套對生態旅游資源和環境價值可以進行定量評估的體系,將旅游項目開發可能帶來的環境損益作為核心指標納入該評價機制,并且嚴格推行,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就減少“急功近利”的旅游開發。再比如采取綠色GDP的核算體系,將反映經濟活動的負面效應,比如對環境和資源的破壞納入核算體系,從現行GDP中予以扣除。尤其對于依賴生態旅游資源比較明顯的地區,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成績考核可以考慮采取這一指標,這也是對地方政府可能存在的“急功近利”的經濟開發的一種良性的、可持續發展的引導。
(四)充分發揮資源共享優勢并實現區域旅游競合
旅游經濟的開發必須考慮旅游基礎設施承載力和旅游服務設施承載力,它是旅游者能夠順利實現旅游目的的基本條件。因此旅游開發過程中,需要考慮在滿足旅游地居民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時,如何最大限度地滿足旅游者的需要。同樣為提高生態旅游地的可進入性,生態旅游開發也要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建設。關鍵是要盡量降低開發和保護的矛盾,一方面是做到合理的開發以及后期良好的經營管理,這樣會在一定程度上延長旅游資源的生命周期,這對旅游資源來說也是一種保護。另一方面如果能夠在保證旅游地居民和旅游者需求的前提下,盡量減少旅游地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的建設,無疑是更有益的。比如可以規劃區域的旅游競合,從相對更大的生態系統空間范圍去合理規劃和共同發展生態旅游,整合旅游資源,充分利用已有的旅游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減少生態旅游開發地內的旅游設施開發,發揮區域生態旅游資源的整體優勢,將開發可能對環境造成的破壞控制在最小范圍內。區域旅游競合是區域旅游發展的優選之路,對于生態旅游來說,更需從區域范圍內加強合作,才能更好地保持區域生態環境的系統性與平衡性,從而真正促進生態旅游的持續發展。因此在生態旅游經濟發展中應當堅持遵循生態規律、尊重客觀經濟規律,最終達到經濟、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這也是生態旅游經濟開發的必然趨勢。
作者:姚曉燕 單位:江蘇泰州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