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社會管理論文
一、社會管理之于基層維穩的價值
(一)協調社會關系
每個人都存在于社會中,作為社會中的個體對社會產生影響,而社會作為整體也會對個體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社會中存在著個體與個體,個體與整體之間的關系。社會關系要協調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局部與整體以及當前與長遠之間的關系。然而為了維護社會穩定,最重要的就要協調政府與公民之間的關系。在社會轉型前期由于出現了一些危害群眾利益的事件,造成基層社會不穩定。為此要不斷地堅持群眾路線,堅持人們的主體地位,協調好政府和公民之間的關系,為基層維穩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化解社會矛盾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發展的過程中。因此,當前的社會矛盾也是如此。首先我們要對當前的社會矛盾的性質認識清楚,分析矛盾存在的背景,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由于當前的社會矛盾是在社會轉型過程中發展不徹底造成的,屬于人民內部矛盾。而社會管理是能夠化解這種人民內部矛盾的有效途徑。通過社會隨矛盾源頭的治理,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能力也相應地提升,同時也提高了黨的執政能力。社會管理解決的是人民最關心和最迫切的問題,直接緩和了人民內部矛盾,將矛盾扼殺在了搖籃之中。
二、社會管理下基層維穩創新
社會管理創新不僅僅是對基層維穩提出了挑戰,更是對基層維穩創新帶來了發展的機遇。因此,基層維穩要以此為機遇,適應社會管理的需求,轉變維穩理念,創新維穩體制,實現社會的安定協調。
(一)轉變維穩理念
社會發展就會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導致出現不穩定因素,但是不可否認的是社會的現代化發展也為解決這些矛盾提供了基礎。因此,政府要正確地看待這些社會發展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不應該把任何的矛盾和問題都當成是社會發展的阻礙,要意識到伴隨這會發展這些問題都是不可避免的。對于必要的矛盾要允許其釋放出來,對維護社會穩定有一定的幫助。樹立動態的穩定理念,在動態中才能看到實物變化發展的一面,在社會穩定中實現發展,在發展中維護社會穩定。
(二)構建維穩體制
(1)重塑黨和政府的角色。加強黨的領導是維護社會穩定的根本保證,維護基層穩定的基礎;政府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著,也是維穩的重要主體。在基層維穩工作中重塑黨和政府的角色,并不是弱化黨的領導,而是要使黨和政府成為規則的制定者和爭議的協調者,在此基礎上能夠進一步提高黨和政府的執政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
(2)推動公眾參與。社會管理要發揮人民群眾的基礎性作用,在維穩活動中也要發揮人民群眾的作用。在基層維穩中群眾要作為參與的主體而不是被控制的對象。在基層維穩中人民群眾參與的方式是人民調解,要充分的調動人民調解員深入群眾,扎根基層,將矛盾化解在基層中。
三、總結
當前我們正處于社會轉型的關鍵時期,社會矛盾集中突出,維護社會穩定就成為政府和黨的重要責任。通過發揮社會管理在維穩中的作用,能夠將矛盾及時的扼殺在基層中。同時要想維護社會穩定還要轉變維穩理念,構建維穩體制,創新維穩機制,探索基層維穩的新模式,實現社會的長治久安。
作者:董楠 單位:中共遼陽縣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