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貨幣金融
一、哈爾濱市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
(一)文化產業總量發展迅速,但橫向比較規模偏小近年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長,哈爾濱文化產業呈現出持續較快的發展態勢。
文化產業增加值由2005年的49.4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139億元,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05年的2.8%提高到2010年的3.8%,文化產業對經濟的貢獻顯著增強。
但橫向比較,哈爾濱文化產業總量規模依然偏小,2009年文化產業增加值為111.8億元,在十五個副省級城市中居末位,這與哈爾濱歷史文化名城的地位不相匹配。
(二)產業結構逐步優化,新興文化產業發展較快,但所占比重仍不高“十一五”以來,哈爾濱文化產業結構逐步優化:以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影電視服務以及文化藝術服務等類別為主的傳統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由47.4%下降到43.6%,下降了3.8個百分點;以網絡文化服務、休閑娛樂、旅游、廣告及會展等為主的新興文化產業增加值占全市文化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由23.5%上升為26.0%,提升了2.5個百分點。但與傳統文化產業相比,新興產業的規模依然偏小,2010年,新興文化產業增加值還不到傳統文化產業增加值的60%。
(三)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快速崛起,但民營企業綜合實力不強,普遍存在融資難問題據統計,截至2010年末,哈市共有非公有制文化企業(含個體工商戶)1.54萬家,占文化企業總數的95.1%;從業人員10.49萬人,占總數的73.4%;實現增加值98億元,占文化產業增加值的比重為70.5%。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無論在單位數量、從業人數,還是創造增加值等方面均已超過國有文化企業,成為推動哈爾濱文化產業發展的重要力量。但哈市民營文化企業以中小企業、個體經營戶為主,集約化程度低,尚未形成產業集群,行業間規模差異較大,民營文化企業綜合實力不強,尤其是普遍存在的融資難、貸款難的問題是制約哈爾濱市新興文化產業發展的關鍵因素。
二、哈爾濱文化產業的金融支持情況
近年來,哈爾濱市積極探索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手段和方式,著力破解制約文化產業發展的融資問題,有力地促進了文化產業的發展。但從總體看,金融對文化產業的支持,與當前哈市文化產業的快速發展勢頭和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著一些矛盾和問題。
(一)金融支持文化產業力度偏弱
有關資料顯示,2005年哈爾濱市文化產業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為0.15%,2010年這一比重僅為0.13%,下降了0.02個百分點,且遠低于2010年文化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3.8%。
從增速看,“十一五”以來,哈爾濱市文化產業貸款年均增長12.4%,低于同期文化產業增加值增速10.6個百分點,金融機構對文化產業的信貸投入明顯滯后于文化產業的發展步伐。
(二)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結構不均衡
從對象看,我市金融支持文化產業主要集中在省、市電視臺、報業集團等國有大型文化單位,而支持民營中小企業普遍較為謹慎,民營中小文化企業貸款難問題突出。
從領域看,主要支持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傳統文化產業領域,而對動漫、數字媒體、演藝業及娛樂業等國家重點發展的新興文化產業鮮有支持。
(三)金融支持文化產業創新產品不多
目前,哈爾濱市金融支持文化產業仍以貸款為主,兼以結算業務、現金管理等金融服務為輔。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服務主要還是擔保、有形資產抵押等傳統信貸方式,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以及其他配套金融服務方面仍顯不足。
三、金融支持哈爾濱文化產業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搭建文化產業與金融資源的對接平臺
關鍵是搭建好兩個平臺:一是文化產業融資服務平臺。
應從建立長期戰略合作關系出發,由政府部門牽頭,建立政府、銀行、文化企業三方工作協調機制,建立文化產業項目庫,并定期組織文化產業投融資項目推介會,建立融資聯席會議制度、融資企業信用檔案和信用評級制度、融資創新產品獎勵制度等,促進資金與項目的有效對接。二是搭建文化產業融資網絡信息平臺。在網絡信息平臺上,及時發布國家及省市的文化產業政策、金融政策,金融機構的服務產品以及企業的金融需求等,以解決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問題。
(二)加大政府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
在現有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的基礎上,逐步加大額度,安排一定數量的財政資金作為發展文化產業的引導資金,采取資本金投入、稅收優惠、項目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積極投入文化產業。一是設立文化產業投資基金,由財政注資引導,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參與,并廣泛吸納外資和民間資本,建立配套制度規范,對符合文化產業支持方向的企業或項目提供金融支持。二是對重點發展的文化企業、文化資源開發項目以及新興文化產業項目等進行引導性、示范性的投資與運營。三是按新增文化產業貸款的一定比例給予金融機構風險補貼,激勵銀行業機構加大對文化產業的信貸投放。
(三)加強信貸投入,創新信貸模式
金融業支持文化產業發展,一是對全市優勢文化行業和重點文化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特別是對影視、出版、報業、印刷等行業兼并重組和技術升級的需要提供融資服務。二是加強對哈爾濱市“十二五”文化產業規劃確定的重點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文化產業項目,應通過聯合貸款、銀團貸款等方式對融資規模較大的項目提供金融支持。三是加強對民營中小文化企業和新興文化企業的信貸支持,金融機構應加強與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合作,擴大對民營中小文化企業和新興文化企業的擔保貸款規模。四是金融機構對于具有優質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的企業,可通過無形資產質押貸款等方式,逐步擴大收益權質押貸款范圍。五是金融機構與保險公司加強合作,試點開展履約保證保險、信用保險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