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財政稅收
體育產業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體育社會化、產業化是體育發展的必由之路。改革開發以來,我國以體育健身服務、體育競賽表演、體育用品市場等為主要內容的體育產業體系初步形成,體育產業已經構成了一個獨具特色的產業門類。[1]隨著我國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的消費意識從生存向休閑娛樂轉變,這給中國體育產業帶來了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和極大的發展潛力。鑒于此,從現行稅收政策的視角來研究中國體育產業的大發展,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和現實意義。
一、體育產業與稅收激勵政策的關聯度
體育產業是當今全球經濟中發展最快的產業之一,是改革開放30多年以來我國最具活力的新興產業之一。體育產業市場潛力大,啟動速度快,產業關聯度廣,提供就業機會多,具有明顯的綜合效益。同時,體育產業污染小,產值高,具有關聯效應和正外部性,能為社會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等特征。[2]作為國民經濟中極具關聯效應和巨大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由于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潛力巨大。目前,國內從事健身娛樂業、競賽表演業、技術培訓業的體育企業、體育產業經營性機構2萬多家,總投資額已超過2000億元人民幣,年營業額超過600億人民幣。[3]另據北京奧組委統計,2008北京奧運會直接帶動體育產業的收入約在30億美元,而間接收入在54億美元左右,促進國民生產總值增長0.5個百分點。[4]由此可見,體育產業由于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附加值高,發展潛力大,因而是具有廣闊發展情景、永不衰落的“朝陽產業”。
然而,我國體育產業的發展尚處于初期階段,規模小、產業結構不合理,產業社會化、產業化程度不高,體育市場零星單一、發育緩慢,面對市場經濟環境的適應能力不強,運用市場機制推進體育產業發展的競爭能力也不強?;诖?其建立、運行和發展迫切需要國家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予以扶持和促進。體育業是產業和事業的結合,并不排斥政府公共財政對體育的大力支持,這是因為體育產業的許多內容是公益性、社會性的事業,很多不完全是商業盈利,體育產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國家財政和體育業的相互關系。在目前我國體育業仍然是“舉國體制”的國情下,體育事業和體育產業的發展離不開國家政策的強有力支持。
我們知道,稅收政策是國家重要的經濟調控政策之一,對資源配置發揮著基礎性作用,在對體育產業資源的配置方式上起著宏觀調控的主導作用。國家在稅收政策上給予稅收優惠支持,這是稅收杠桿的經濟調節手段。特別是在體育產業的發展進程中,稅收政策的激勵目標主要體現了國家對這一綠色朝陽產業和僅處于起步階段和初步增長階段的弱勢產業的支持與激勵,以及對體育產業稅收負擔的減輕和產業利益的保護。國家通過采取稅收優惠政策措施來促進體育產業結構升級和優化,在促進區域體育產業的協調發展,降低體育產業發展成本、降低體育產業的經營風險,促進就業,鼓勵出口,增加產業收益等方面發揮著主導作用。同時強調對體育產業的稅收公平,其核心是普遍和平等課征,包括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前者是以同等的課稅標準對待經濟條件相同的納稅人;后者應以不同的課稅標準對待經濟條件不同的納稅人。在現行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中,對諸如高新技術產業、軟件產業、集成電路產業和小型微利企業、創投企業、非居民企業等均制定有完善的稅收優惠政策,極大地支持了這些產業(企業)的發展;而對體育產業、文化產業等具有國民經濟新增長點的新興產業卻沒有制定優惠政策來專門加以扶持和激勵。又如在現行營業稅政策中,無論是從公眾的普及程度及消費方式,還是從產業吸引力和盈利能力均弱勢的高爾夫球、臺(桌)球、射擊(箭)、保齡球等體育產業項目要同普及程度高、盈利能力強的夜總會、卡拉OK歌舞廳、歌(舞)廳等純娛樂項目一樣按照最高20%的相同稅率征收營業稅,這嚴重制約了稅收政策支持我國目前僅處于起步階段的幼稚體育產業的發展,也嚴重違背了橫向公平和縱向公平的稅收政策激勵目的,勢必不利于這些體育產業項目的長足發展。因此,不管從體育產業是綠色朝陽產業且具有新經濟增長點的長遠角度講,還是從產業周期理論中我國體育產業是幼稚產業的角度而言,體育產業都應得到國家稅收政策的大力扶持與長期激勵。國家要立足我國體育產業的發展的現實國情,依據受益原則和能力原則使體育產業承擔的稅收負擔與其發展能力相適應,并使納稅人之間的負擔水平保持平衡。
從稅收激勵傳導機制而言,運用稅收宏觀調控手段來實現支持體育產業發展的稅收政策目標。主要通過諸如減免稅、稅前扣除、寬限期、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稅收優惠措施對體育產業資源實施優化配置,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促使其投入與產出效率的最大化,進而影響、調節體育產業中的產品和服務的總需求和總供給,最終調整和優化體育產業結構,實現充分就業,保持體育產業經濟的快速增長。據國家體育總局資料顯示,我國財政對體育產業的扶持每年以12~13%的增幅增長。[5]可見,憑借稅收扶持激勵政策給予相關的體育產業稅收優惠政策,為體育產業的做強做大創造有利條件,獲得良好的體育投資效益。而且稅收激勵政策產生一種良性示范效應,引導更多的資金流向體育產業,從而帶動體育產業的發展。同時,體育產業必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和社會利益,承擔包括增加國家稅收、增強就業,促進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等社會責任。體育產業越大,為社會所做的貢獻就越多。這種稅收與體育產業的關聯性必將有助于促進我國體育產業的大發展、大繁榮,成為現代服務業新的經濟增長點?;诖?我國體育產業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的積極引導,稅收政策作為支持體育產業發展的宏觀政策調控工具,激勵體育產業可持續發展,有其客觀必然性,必將大有作為。
二、現行體育稅收激勵政策存在的問題與制約因素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體育產業已經形成了“體育競賽表演業、體育健身娛樂業、體育用品業”三大比較成熟的產業板塊。[6]現行促進體育產業發展的稅收激勵政策措施在相關稅種的稅收優惠措施中的體現,主要反映在流轉課稅、所得課稅、資源課稅和財產課稅中。
我國對于扶持體育產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比較零散、沒有形成完整、規范、統一的稅收政策激勵體系,而且激勵體育產業的稅收政策不穩定,特別是臨時性的體育稅收政策扶持多,持久性的稅收激勵政策少,但總體上稅收支持力度不大,激勵不足,存在諸多的問題和制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