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音樂
我國歷史悠久,地域遼闊,人口和民族眾多,民間音樂浩如煙海,由于各民族歷史傳統、語言特點、生活風俗等的差異,各地原生態民歌具有不同特征地域色彩,形成了獨具韻味的風格特征。音樂與語言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特別是原生態民歌的曲調、節奏等方面受地方語言方音的影響,凸顯區域文化語境的特點,體現了本區域文化的審美特征,有著強盛的生命力。本文結合人類學中文化語境的理論來探討原生態民歌在區域文化語境中的保護與傳承。
一、原生態民歌的界定
有關原生態民歌的定義觀念歷來有著不同的聲音。喬建中認為“原生態”這個提法來源于人與環境、文化與環境之間的關系,是關注自然和文化生態方面的事情;伍國棟認為,“原生態”音樂就是以生活為本源的自然態的音樂,沒經過專業發展,也沒有現代樂器伴奏,純粹是民間口傳心授、集體創作的音樂,對待“原生態”音樂要用一個相對的觀念來看;樊祖蔭認為,“原生態”的民間音樂是與生活不可分的,是其民族、地域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凡搬到舞臺上的民歌,從嚴格的意義來說,已失去純粹“原生態”的意義;①楊民康認為,對民間音樂的“原生態”問題,有必要先適當區分 “原形態”與“原生態”,因為從其含義來說兩者概念存在差異。前者是從文化的形態變遷來說,特指某種文化的本體要素或形態特質的改變,而演唱環境是否改變暫不考慮在內;后者則從文化的生態變遷來說,不僅文化的本體要素(或形態特質)而且生存環境也一同發生變異的整體生態狀況,所以真正的“原生態”音樂,指的應該是那些從藝術形態到表演環境均呈民間自然面貌的“活態”文化類型。②很明顯,以上種種觀點承認“原生態”音樂概念的存在,但又從不同的視角層面對“原生態”音樂進行了不同的闡釋。不管是“原生態”的民歌的創作、傳承,還是“原生態”的表演環境,都源于民間藝人在音樂創作及表演中主體與客體相互交融的產物。因此,“原生態”音樂不論從產生環境到表演場合還是在文化語境中的傳承等均呈現出民間音樂傳統發展方式,一種以人為主體的“活態”音樂文化。
二、原生態民歌與區域文化語境關系
我們認為,“原生態民歌”應指的是那些人們在特定區域內傳唱、在日常生活和勞動中自然形成、通過人們口耳相傳的方式保留下來并且較少受外來音樂文化影響的風格純正、沒有經過任何加工和提煉的民間歌曲。原生態民歌與區域文化語境有著密切關系,離開了區域文化語境,原生態民歌就失去了生存的環境與源泉。
1.語境與文化語境
“語境”指語言交際環境或使用語言的環境。英國民俗學家馬林諾斯基(Malinowski)最先提出語境概念。馬林諾斯基認為語言環境對于理解語言來說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話語和環境是相輔相成的。他把語境分為話語語境(contextof utterance)、情景語境(context of situation)和文化語境(context of culture) 三個層次。后人在馬林諾斯學說基礎上進一步探索并發展了語境理論。Claire Kramsh曾著有《語言教學的環境與文化》,他在書中對文化語境是這樣描述的:“指人們語言交際中,一個民族所共有的由來已久的以及意識形態的背景知識,是人們在語言交流過程中能夠通過預料、推測進而理解的知識結構。”由于地理環境、生存條件和生活環境不同,構成了各民族意識形態的背景知識和推測、思維的知識結構的差異,這種差異最終沉淀為人們的行為模式的深層結構,規范和制約著語言交際。所以說,語言交際不僅是一種社會現象,也是一種文化現象。
2.區域文化語境對原生態民歌的影響
不同的歷史條件和地理環境造就了不同民族的文化語境,同時也孕育了不同風格的原生態民歌。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在55個少數民族中,節日繁多,難以計數,音樂舞蹈浩如煙海、異彩紛呈。每逢節日,人們總要盛裝打扮,置辦酒宴,歌舞歡慶。有的還要舉行一定的傳統儀式或宗教活動,其內容豐富多彩、情趣盎然。在這些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音樂文化中體現了原生態民歌個性發展的、歷史的范疇,除了時代差異外,還有著地域與民族的差異性。文化語境對原生態民歌的風格色彩有著決定性的影響,例如侗族的原生態民歌,產生環境受到侗族區域文化語境影響,運用地方語言進行演唱,其音樂曲調及節奏等都要與語言精密結合,從而形成了具有地方語言方音的音調色彩。這些音樂中蘊含著本民族自身特色的思維和審美習慣,與一個民族的歷史、宗教、價值觀以及時代變遷都有著密切的關系。因此,我們在少數民族音樂文化研究中必須了解和掌握各少數民族的文化語境。
三、原生態民歌的保護與傳承原生態民歌的保護與傳承
一直以來都是一個比較受關注的話題,許多學者提出了很多有價值的見解及方法。近年來,受非物質文化保護的驅動,許多的音樂文化遺產得到了相應的措施予以保護與傳承。筆者認為保護原生態民歌的方式只有兩種,另一種是靜態保護,一種是動態傳承,但如何有效地真正達到保護與傳承的意義,是我們需要共同探討的一個重要課題。項陽認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物質文化遺產申報多年之后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有著非常深刻的意義,這是旨在保護文化的多元性、多樣性,避免在世界政治經濟強勢一統的前提下文化也趨于一體化的有效舉措。作為中國音樂文化,對原生態民歌怎樣進行保護與傳承,才能呈現出民族文化的多元性、多樣性呢?
1.原生態民歌的保護
原生態民歌的保護更多的是在一個靜態的層面,一種“博物館”式的保護。在歷史的發展進程中,社會經濟的發展、工業革命的推進,許多原生態民歌已經失去了生存空間,也可以說是一種歷史進程中所呈現的音樂,已經失去了現實內涵。如勞動號子,在工業發達的今天,勞動號子已沒有其生存空間了,取而代之的是大規模的機械化作業,勞動號子所具有的功能性、音樂性已不復存在。保護可以分為譜面文字記載和錄音錄像儲存兩種方式。據文化部和中國音樂家協會1979年頒布的“收集整理我國民族音樂遺產計劃”,要求全面搶救、挖掘、收集、整理我國民族民間音樂遺產,并著手編纂四大《集成》包括民歌、民族民間器樂曲、戲曲音樂、曲藝音樂等。在全國各民族的廣大音樂工作者、民間藝人、民俗及語言學專家的努力下,目前,編纂出版任務已基本完成。每部《集成》按省、自治區、直轄市立卷各為30卷,四部共120卷,總字數約二億四千萬字,可說是煌煌巨著。四大《集成》的編纂出版,為我國保存了大量珍貴的傳統音樂文化資源,也為今后全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及現代文化建設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集成》的文獻價值不僅在于史料性,更在于實用性。其實用性價值體現在不僅可以作為一種重要文獻為音樂工作者、音樂愛好者學習和研究我國民族音樂之用,而且還可以為演唱者、演奏者、表演者提供難得范本。這些從民間收集記錄整理而成的曲目,還具有一個顯著功能即能還原到民間中去,讓民族民間音樂得以一代一代的傳承。其次,各研究機構、高校等研究者,通過錄音錄像收集與整理資料、譜面形態記載與開展學術探討等也為民間音樂的保護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總之,不論是《集成》還是錄音錄像收集資料和譜面形態記載,對原生態民歌保護是具有“實用”的功能作用。不僅在當今可以為演唱者、演奏者、表演者提供范本,為音樂工作者、音樂愛好者學習和研究我國民族音樂提供重要文獻;還可以為后代保存極為豐富的音樂史料,對繁榮我國民族音樂文化具有積極的意義。當然,人們對原生態民歌保護的初衷,不是只要書面的曲譜和錄音錄像的儲存,更多的是寄望于“活態”的傳承。因為,音響才是音樂藝術的生命,原生態民歌就其本質而言是聲音的藝術,沒有音響作中介,原生態民歌就無實質的傳承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