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歷史資源保障策略
一、積極建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網絡。在現代社會條件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往往被人們所忽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缺少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為了提高認識,我們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領導小組,下發了《關于實施宜城市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的通知》,在全市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同時,成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抽調專業人員具體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協調工作;組織一批學者、專家及熟悉宜城人文的“宜城通”,專門從事宜城歷史文化的研究、挖掘和整理工作。各鎮(街道)及相關部門也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保護規劃;每個村都安排文化員配合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挖掘和保護工作,從而在全市上下形成了市、鎮、村三級聯動,相關部門、社會各界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積極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和申報工作。宜城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楚文化息息相關,種類繁多、內容豐富,民間流傳著許多傳說故事、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戲劇曲藝、傳統美術、傳統醫藥、人生禮俗、歲時節令等等。摸清家底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為此,我們成立專業工作小組,分門別類,分區劃塊,不漏村鎮、不漏項目、不漏藝人,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大規模的普查工作。通過普查,收集全市民間舞蹈12項,民間器樂曲110多個曲牌,民間曲藝、襄陽花鼓戲各1種,民間故事1100多篇,民間諺語7000多條,民間歌謠20000多行,民歌225首,其他類別10多種。截止2011年,襄陽花鼓戲被列為國家級保護名錄,其代表性傳承人胡銳詩、常建國被湖北省文化廳確定為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民間曲藝“宜城蘭花筒”等5個項目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列為首批省級保護名錄;民間舞蹈《趕象》、《老背少》、《麒麟送子》等7個項目被襄陽市人民政府列為襄陽市級名錄;2項非物質文化遺產被宜城市人民政府列為市級保護名錄。
三、積極搭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平臺。實踐證明,通過開展文化展演活動,能有效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工作。一是以重大節慶日為平臺進行展演。每年春節期間,各鎮(辦、區)都要舉行民間舞蹈大型游演活動,并挑選優秀的節目在城區舉行民間舞蹈大型展演活動;在建國、建黨的重要的紀念日舉辦專場文藝演出,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搶救、傳承和發展。二是以文化比賽為平臺進行展演。為傳承襄陽花鼓戲這一宜城的文化精品,我們先后挖掘、整理、編排了花鼓戲《車馬坑》、《宋玉傳奇》、《任長霞》、《鄀鄉選美》等一批具有特色的節目,推出張青松、魏新格等一批杰出的青年演員參加湖北省、襄陽市比賽,均取得了優秀成績。三是以送戲下鄉為平臺進行展演。我們積極開展“送戲下鄉”活動,先后編排《宋玉•采風》、《宋玉•悲秋》、《逼休》等一批襄陽花鼓戲,為全市所有行政村送戲,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密切了黨群關系。2010年有近萬名移民從外地搬遷入住,我們及時組織花鼓戲劇團深入所有移民村,為他們獻上豐富多精彩的民俗節目,讓移民朋友們享受快樂,送去黨和政府對廣大移民群眾的關懷之情。四是以招商引資為平臺進行展演。對外來客商來宜城洽談投資,我們都安排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節目為客商進行專場演出,既展示了宜城的地方文化,又讓外商感受到了宜城的良好投資環境,為宜城經濟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四、積極應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遇到的挑戰。目前,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現代化的沖擊,非物質文化遺產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根基———農耕文明的逐漸削弱乃至在部分地區的消失,民眾生活方式以及世界觀、人生觀及價值觀的嬗變,加之外來文化的影響等等,給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帶來了巨大影響。長期以來,相關的政策法規不夠健全,人才缺少、經費缺乏也制約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領導,強化責任,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提供強有力的組織和制度保障。一要建立協調有效的保護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應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列入重點工作議程,加大宣傳力度,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規劃,明確保護范圍,完善保護措施。二要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經費投入。通過政策引導,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資助,并從財政、稅收、投資環境等方面給予優惠。三要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隊伍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保護工作量大,既要培養急需的專業人才,又要加大對傳承人的保護和培養,落實相關政策待遇。四要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產業的開發。要重視挖掘本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培育一批新的文化產業,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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