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企業金融支持研究
農業科技企業的經營特點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經過幾十年的改革和發展,我國農業經濟有了突破性的長足發展,為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和基本的保障。但農業科技企業在整個農業經濟總量中的占比還不高,企業的經營規模還偏小,品質上也有待提高。農業科技企業本身經營利潤不高,但是社會效益巨大。如我支行支持的某種業公司,生產的種子推廣面積達6000萬畝,每年為社會增收40多億元。該客戶2010年在制種業務上的銷售收入為59907萬元,營業利潤6000萬元,但畝平利潤僅1元。經營規模受種種客觀條件制約,發展壯大的步伐不快。究其原因:一是原材料來源無規律性。例如中成藥制造企業,原材料生產普遍未形成規模,收購地域分散;二是受氣候條件限制。中國地域遼闊,氣候條件差異很大,對于制種企業來說必須在全國有代表性的地區設制種實驗田,企業資產、資金投入分散;三是科研投入大,實現效益周期長。一個新的品種研發出來后,先要進行一年的預備實驗,然后是為期兩年的國家組織的區域測試,根據區域測試的結果,國家有關專家進行審核,經過一年的審定、審核,才可能通過。也就是說,一個品種培育出來后光是審定過程就要4—5年的時間,最后才能產業化經營。四是資金需求季節性強,耗資大。以中成藥加工企業為例,原材料收購期為一季,而生產銷售期為一年,可以說是季儲年銷,資金投入量大而集中,資金回籠分散周期長。
農業科技企業融資缺陷
根據上述特點,農業科技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往往呈現出資金投入大、使用周期長、見效慢且農業科技企業點多面廣、固定資產規模和企業生產規模分散、信貸抵押不足等特征,這就使金融機構按常規實施支持難度加大。目前,農業科技企業在融資方面普遍存在如下缺陷:缺乏足夠的抵押財產。農業科技企業多數生產基地分散,以制種企業為例,實驗基地分布在全國各地,且實驗基地多為劃撥、租賃用地,能用于辦理抵押的資產不多。專用設備雖多,但銀行不接受辦理抵押。農業科技企業設備是比較多,但大部分都是專用設備,比方說制藥企業的生產線都是固定生產某一類藥品的專用設備,盡管價值高,但銀行不接受辦理抵押。無形資產難以利用,抵押值太低。就目前農發行的信貸政策來說,尚未開辦商標權、股權、專利權質押業務,因此對于科技企業來說無形資產難以利用。雖然有些商業銀行接受抵押,但是質押率最高也只有20%,對于解決企業融資難題幫助不大。
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科技企業面臨的挑戰
如何實現農業科技企業與金融機構的有效合作,積極有效地支持與促進農業科技企業的加速發展,是擺在各級金融機構面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天心區支行經過五年的實踐,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舉措。將支持農業科技企業貸款納入農發行準政策性貸款范圍。根據農發行的信貸政策,準政策性貸款的貸款方式“有條件的應采取擔保貸款方式。不具備條件的,在借款人有效資產應抵盡抵的前提下,不足部分可采取信用貸款方式。如認為借款人風險較大的,也可采取其他風險防范措施。”可以解決農業科技企業抵押資產不足的問題,同時也可減小銀行貸款風險。調整科技項目定性標準。目前農發行農業科技貸款業務的貸款條件對于轉化或產業化的農業科技成果要求為“列入國家或省級政府有關部門科技計劃并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科技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或其指定,頒給科技成果鑒定證書、高(新)技術產品證書、科技成果推廣證書、科技進步獎勵證書等的農業應用科技成果;國家或省級政府有關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鑒定的特殊品質的農業科技成果;已經獲得國家專利的農業應用科研成果”。從實際情況看,這一要求門檻高,適用范圍窄。因此,國家或金融機構可以明確將準入條件放寬到含地市級政府和平級部門,同時根據不同級別制訂不同的限制條款,對借款人的自身條件予以要求,擴大支持范圍,培育農業科技企業的成長。擴大對農業科技貸款影子撥備比例。單獨設定農業科技貸款影子撥備比例,可轉移、分散貸款風險,與政府共擔。盡快開辦股權、商標權、專利權等無形資產質押業務,并適當提高質押價值比例。
這樣可以解決企業抵押資產不足的問題。同時,可根據資產的具體情況分別制定質押值比例,在按照中央一號文件的要求加大農業科技的貸款支持力度的同時,切實防范、化解風險。準確確定農業科技企業行業參考值。這將會對農業科技企業的評級、授信,準確確定其風險承受能力、資金需求水平和確定信貸支持力度提供很大的幫助。支持農業科技貸款在信貸計劃規模中單列。因為農業科技企業對資金需求特點是季節性強、需求量大,必須根據這一特點在資金計劃規模中將其貸款規模單列,以保證對其的正常資金供應。政府相關部門加大對農業科技企業的扶持力度。對于政府補貼、撥款建議恢復以貸代撥的操作模式,保證國家資金使用效率,同時還可防止財政資金支持的漏洞和腐敗現象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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