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模式論文:合作社循環農業探究
本文作者:楊立平1 陳雪林2 作者單位:1上海市金山區現代農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上海鼎旺果蔬種植專業合作社
合作社循環農業發展模式
1合作社不同循環農業發展模式。目前合作社主要有3種循環農業發展模式。(1)秸稈—食用菌—有機肥。水稻秸稈為食用菌生產提供基質,食用菌下腳料可制作有機肥,有機肥返田種植蔬菜、果樹。(2)種植業—飼養業—林業。種植業為飼養業提供飼料,飼養業又為種植業和林業提供有機肥料,而林業又為飼養業提供飼料。(3)種植業—飼養業—沼氣—漁業。種植業為飼養業提供飼料,飼養業、種植業為沼氣提供原料,沼渣、沼液又是魚的好飼料、種植業的好肥料;畜糞還能直接進入魚塘;塘泥又是肥田的肥料。2合作社循環農業發展模式案例。廟耳崗村食用菌技術開發中心采取“合作社+基地+農戶”的組織形式,帶動了廟耳崗村、豆各莊村、大苑村等的3000多戶農民發展食用菌種植。廟耳崗村食用菌產業的主要特征是利用大量農業廢棄物(棉籽皮、玉米芯、木屑等)發展食用菌,以菌棒規模生產、加工、銷售為主導,實現村域內資金、技術、原材料、生產對象的最大集約化,吸納更多的剩余勞動力從事食用菌生產。目前已開辟2條菌棒廢渣和秸稈等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新途徑:(1)通過秸稈氣化的手段,由生物質能轉化成化學能,從而有效解決農村的生活能源問題。(2)將廢菌棒加工成屋頂綠化植物用培養基,進一步延長產業鏈,實現農林廢棄物資源的轉化增值。
合作社循環農業發展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1政府宣傳不到位、農戶對循環農業認識不夠。政府對發展循環農業的宣傳力度不夠,宣傳渠道和形式單一;并未引起地方領導的足夠重視,有的地方甚至還提出一些不利循環農業發展的口號。同時,由于宣傳不力,合作社對循環農業發展缺乏積極性,且合作社的成員大多為農民,其素質和文化水平不高,對發展循環農業的意義理解不夠。2法律法規不完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管理不善。發展循環農業,離不開配套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支持。雖然我國已頒布相關的法律法規,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但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針對性不強,不能適應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要求。若不盡快制定適宜的政策及法律法規,人們就無法遵照法律進行農業循環經濟研究。3支持循環農業和合作社發展的財政力度有待加強。循環農業的投資體制存在資金來源單一、投資額在GDP中所占比重小、投資效率不高、投資政策不能落到實處等問題,使農村發展循環農業所需的資金嚴重不足。4循環農業技術人才較為落后。從總體來看,我國農業的整體技術水平相對較低,在我國,每1萬名農業人口中,從事農業科研的人員不到80人,這與世界上平均140人的水平還有一定距離。且質量水平均不高,在這些人員中,碩士及以上學歷的農業科研人員不到10%,而在西方發達國家為80%以上。
合作社循環農業發展的建議與對策
1建立健全促進循環農業發展的法律法規。為更好地發展循環農業,我國應從實際情況出發,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盡快制定一整套有效的政策和法律法規體系,如澳大利亞的平衡農業、以色列的節水農業、美國的精準型農業以及英國的永久型農業等。2加強對合作社成員的培訓,增強文化素質和循環農業意識。人才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持續發展的關鍵。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合作社專業教育目前處于斷層階段,無論是合作社經營管理人才,還是合作社輔導培訓的專業師資,以及對合作社發展有一定認識的政府官員都非常缺乏,目前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完全是“摸著石頭過河”。因此,加強合作社人才教育、構建完善的合作社教育體系是勢在必行的。3構建促進合作社循環農業發展的金融體系。充足的資金是農民合作社發展的基本因素,是保持合作社蓬勃發展的保障。目前,我國的農村金融尚不成熟,農民融資途徑有限,主要途徑包括:商業性銀行、政策性金融機構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其中,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是以社員股金為資本金、以社員為基本服務對象、以既定的金融業務為經營內容、由社員民主管理的經濟組織,是合作制的一種具體實現形式。其資金主要來自于內部成員,資金使用也主要服務于組織成員,且設立成本低,機制運行靈活,更貼近農民生活,滿足農民的需要。因此,主張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可為農民合作社的發展提供有效的融資途徑。4加強循環農業的技術創新和推廣。技術創新是傳統農業、現代農業向循環農業過渡的關鍵因素,這需要各地政府以支持發展循環農業的新技術為重點,進行項目立項與招投標,同時充分有效地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企業中的研發部門等,開展科技項目的聯合攻關,用科學技術來推進我國循環農業的進一步穩定快速發展。例如,積極開展沼氣生產、秸稈還田、立體種養、節水農業等已有技術的創新與推廣;大力加強農產品加工過程中清潔生產等關鍵技術的研究,突破生產過程中的瓶頸,減少各種有害物質對大自然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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