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協會服務機制創新思路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保險市場主體不斷增多,競爭日趨激烈,不規范運作時有發生,創新行業自律與服務機制時不我待。為適應保險市場規范發展需要,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不斷探索行業自律新模式,使行業經營理念趨于大同,使全省保險機構經營趨于規范,市場競爭趨于理性;通過維權、整合宣傳資源,創造良好的發展氛圍,有效改善了行業內外環境。這些都為四川保險業的健康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助推作用。保險行業協會是業改革發展的產物。它既不是保險機構,也不是政府部門,它是保險業的自律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接照協會自律、協調、交流、維權、宣傳等5項服務職能,協會在推進行業自律等工作的同時,必須創新各項協調服務工作,不斷提升行業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自我發展的能力。實踐證明,保險行業協會創新服務機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行業協會創新服務機制切實可行。
保險行業協會作為服務性的社團組織,秉持“自律、維權、協調、交流、宣傳”等服務職能,為保險行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創新保險行業協會的服務工作要做到: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狠抓行業誠信,維護行業權益,創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協調各方關系,促進行業發展;加強業內外溝通交流,創造共同進步的良好氛圍;整合宣傳資源,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創新保險行業協會的工作就是要適應新形勢下的新變化,以創新為思路,以服務為核心,促進行業的快速、健康發展。
(一)共創自律新模式
行業協會能否充分發揮自律作用,是關系到保險業能否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發揮自律作用的關鍵在于形成行業自律要求與政府行政管理有機互補、良性互動的關系,不斷提升自律管理的公信力和權威性。隨著保險行業的快速發展,各種矛盾逐步凸顯,惡性競爭層出不窮,從業人員異常流動等問題的發生,行業自律面臨新的挑戰,因此行業協會有必要積極探索自律新模式。
1.自律創新的作用。保險行業的自律就是通過規范保險公司的行為,既避免保險公司使用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損害行業形象和行業利益,進而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為消費者提供便捷服務,使消費者滿意。自律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創新自律工作就是不斷適應市場變化,不斷更新自律觀念,不斷更新自律機制,不斷更新自律措施,更好更快地維護廣大消費者利益。創新自律工作應貫穿整個保險業務流程。從投保、核保、承保、批改、理賠直至保險合同終止。保險行業自律既有利于保險消費者,也有利于保險公司。創新自律工作有利于降低保險交易費用、提高經濟效率。自律可以規范保險行業內的不正當行為,遏制惡性競爭,促進保險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同時對保險糾紛進行協調,化解矛盾,減少保險訴訟的發生。因此,創新自律工作可以降低保險行業經營成本、節約社會資源,提高社會經濟效率。創新自律工作是一種經濟治理手段。在政府監管、市場機制無法涉獵或無法快速反應的一些領域前,保險行業協會自律能發揮補漏的作用。例如,從業人員流動規范、投保及理賠規范等。創新自律有其合理性基礎,我國保險行業協會自律從政策目的講,是監管目標實現的手段之一,在一定程度或范圍內是對保險監管政策的重申或執行;從保險公司講,是保險公司為實現自我發展、自我規范而對監管以外的領域進行協同約束的行為。創新自律工作有利于促進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保險業是金融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而言,保險業的發展狀況可以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事實上,在保險行業越發達的地方,市場經濟越活躍,而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的地方,保險行業也越發達,兩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保險市場較為規范的美國,早在1985年保費收入就達3007億美元,占當年GNP的比重為7.52%,到1989年保費收入攀升到4532億美元,占當年GNP的比重上升為8.78%。而英國保險業的規范運行和自覺自律促進了保險業的繁榮,并最終促進了英國海外貿易的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對保險行業的需求越來越大。保險業越發展越需要自律規范,而規范的保險市場又能更好的促進國家的經濟發展。四川省保險業以自律規范促發展,多數年份保費增速都高于全省GDP增速10個百分點以上;保費增速多年來走在全國前例,保費規模在全國排名第六位。從國外的實踐看,保險行業協會承擔著較多的監管職能,而我國保險行業協會在這方面尚有距離。自律組織承擔一部分監管部門賦予的監管責任,不但不會改變行業自律組織的性質、混淆監管和行業自律的界限,還有利于我國保險市場監管體系的完善。而且我國的保險市場經過多年的發展,市場規模和市場主體都得到了長足發展,保險行業協會已完全具備了進一步承擔自律自我管理職能的條件。賦予我國保險行業協會自律自我管理職能,有助于推動保險市場的穩定、健康、有序發展。保險行業協會承擔自律自我管理職能,需要通過立法將保險協會的性質、功能及其實現方式以及政府、監管部門對其授權范圍等加以明確。公共利益標準和法律除外標準可作為保險行業自律自我管理與國家監管的權力劃分準則,也就是說,凡涉及到社會公共利益事項以及法律規定不得由保險行業協會自我管理的事項外,其他事項均可由保險行業協會自我管理。隨著我國保險業的不斷深化和發展,保險協會的自我管理職能66觀察思考也必將與時俱進,因此立法對保險行業協會的職能不必規定過細,可以考慮作一些引導性的規定即可。可以借鑒發達國家保險監管的經驗,將償付能力監管作為行政監管的核心,保險行業協會對市場行為進行自我管理。
2.自律創新的基礎。自律創新的目的是促進依法合規經營,維護保險市場秩序的穩定。我們是站在促進依法合規經營基礎上來談保險業自律創新的,就要以依法合規為準繩來創建自律新機制。因比,創新保險行業協會自律機制,不得以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一切要以保險法律法規為基礎為底線來開展:行業協會應協助抓好依法合規經營的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依法合規經營的整體意識和素質;應約束會員單位在保險合同的簽訂中,要符合現行法律,不能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抵觸;應在履行與消費者的保險合同中,督促會員單位誠信履約,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在內部競爭中應協助制約會員單位以合規經營為基礎,不得損人利已,影響行業整體形象。
3.自律創新的途徑。(1)保險公司自律協議的簽訂。自律協議是保險行業協會實施自律的基礎。從早期帶有規定性的自律規范到現在各會員單位的自律條約簽訂,各保險公司主動向行業協會報備,主動承諾要嚴格遵守保護消費者、費率和理賠之類的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傭金支付的相關規定等,這樣就從早期的他律轉變為真正的自律,從他律中對保險公司的強制性轉變為自律中保險公司的積極主動性。在此自律約定的基礎上,各保險公司對自己的行為做出承諾,能使自律工作能更順利地進行下去。(2)自律實施的手段。通常情況下,自律主要依靠保險公司對自律協議的自我遵守和執行,除此之外,還要通過自律檢查、自律協調、社會監督等方式開展自律。自律檢查是保險行業協會根據保險公司反映當前較為突出的問題,從各保險公司抽調人員組成自律檢查組,對各保險公司是否存在該問題所進行的現場檢查。自律檢查由于涉及到較大成本,故其并非經常性自律行為。(3)自律處罰的措施。在保險公司違反自律協議后,行業協會可采取自律處罰方式如行業內部通報、處罰違約金、扣收保證金、開除會籍等對其進行處理。自律實質是自律參與者對自律協議的信守,自律處罰則是對違約行為的懲罰及追責,自律協議簽訂的主體是保險公司,行業協會本身并不參與協議簽署。因此,需要通過在自律協議約定時將違約請求權明確讓與行業協會,使其在違約保險公司不履行違約責任時直接行使訴權,以促進行業協會自律目標實現。通過以上自律途徑,簽訂承諾書調動各保險公司的自律主動性,以及進行自律檢查等,規范保險行業內的不正當行為,更好的為消費者服務,促進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
4.自律創新的方式。創新自律方式應符合客觀環境和業務發展現狀,加強自律創新的針對性適用性,使創新自律方式具有可操作性。同時創新自律方式要隨客觀環境和發展階段的變化而變化,具有一定的導向性,以此促進會員單位依法合規經營形成良性循環的自覺行動,維護保險市場良好秩序的長期穩定。其主要措施如代理保險業務倡導陽光、規范的傭金支付模式,實行“協議簽訂省對省、費用支付省對省”的自律新模式,有效地防范會員單位的下屬機構違規支付傭金的行為,杜絕賬外支付,防范商業賄賂;推出“酒后駕駛與交強險費率浮動”機制及相應軟件開發,減少酒駕違法行為的發生;從車險業務到非壽險業務實施“見費出單”制度,在規范市場秩序,提高保險公司數據真實性和經營績效中發揮重要作用;在不斷完善車險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的基礎上,探索建立以數據集中共享為核心的新的自律機制,推動輔助社會管理,通過技術手段,加強自律管控等等。同時,協會還應根據國家新的法律法規和市場新的形勢對協會自律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對現行自律公約進行不斷清理,進行不斷修訂完善,確保自律工作不斷創新。
(二)建立協調新途徑
首先行業協會應推出和堅持共同辦會規則,對凡是涉及業內切身利益、共同利益的事項,都必須經過會員單位充分醞釀與討論,形成絕大多數會員單位共同意見后才予以實施,充分調動會員單位參與協會協調服務的積極性創造性。二是行業協會應盡可能地協調好內部意見和利益,通過召開理事會、座談會等形式加強交流合作,減少摩擦糾紛,建立同業之間和諧共贏的良好氛圍,保持內部統一,對外形成一個比較一致的意見,才能引起政府機構、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的重視,使保險行業協會成為對外傳遞信息、爭取外部支持、擴大自身影響的集中代表。三是行業協會應協調好政府職能部門的關系,積極參與地方政府決策論證,主動匯報發展情況和規劃,分析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為地方經濟和諧發展獻計獻策,主動與地方政府及金融辦(財辦)、公安交警、司法、稅務、工商等部門進行協調溝通,爭取地方政府對保險業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為業界爭取良好的經營環境。四是行業協會應協調會員與其他行業、社會組織、經濟主體的關系,為會員與外界的聯系與溝通起到紐帶作用;要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地方保險行業協會之間,以及其他相關行業協會之間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聯動機制,在服務上做到信息共享、配合有力、優勢互補、利益共享、規避風險。五是應協調會員單位與保險消費者和社會公眾的關系,通過建立完善保險合同糾紛處理調解機制,及時處理好投訴問題,處理好保險合同糾紛,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維護社會穩定。
(三)開辟維權新通道
“維權”歷來是保險行業協會的重要職責之一,其內容包括維護消費者、維護保險行業等相關方面的合法權益。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行業存在的問題日益凸顯,保險行業協會在新形勢下,切忌變為單方利益的“維護者”。首先,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是保險行業協會服務工作的核心,也是我們自律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點。應把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放在第一位,適時調整自律方式方法;應探索把維權的制度建設與技術管控相結合的新路子;應合理維護與保險業合作的第三方的生存與發展空間;應整體布局、通盤考慮,維護整個行業權益。
1.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保險行業協會肩負著推進整個行業健康發展的責任,不僅要維護行業內部健康有序的發展,更要把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放在首位。一是在當前銷售誤導時有發生、拖賠惜賠屢屢出現、電銷擾民常禁不止的情況下,要徹底扭轉保險業在社會公眾心目中的負面形象。我們要以開通投訴維權熱線為契機,共同推進消費者利益保護工作,促進行業可持續發展。二是對投訴信訪做詳細的信息登記及流程跟蹤處理,以保證監管部門隨時掌握投訴信訪情況,督促公司及時處理,防止矛盾擴大化。要從多方面入手不斷創新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方式方法。可通過建立和完善保險行業服務質量標準,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可通過積極處理當前社會普通關注的保險“熱點”“難點”問題,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等。
2.會員單位合法權益的維護。協會作為行業代言人,應發揮自身貼近行業、貼近市場的優勢,積極參與涉及保險行業發展的各種決策論證,反映行業呼聲,提出行業訴求,切實保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為保險行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四)拓寬宣傳新思路
通過報紙、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與互聯網等新媒體客觀、公正、透明地宣傳保險工作,可以有效防止或減少誤導、欺詐行為,減少保險合同糾紛,降低保險經營成本和社會交易成本,實現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的互信、和諧,提高保險業的社會公信力,樹立保險業良好的社會信譽與形象。一是拓寬宣傳新思路,首要解決好會員單位對保險市場的宣傳開發“各自為政”的問題。樹立全行業一盤棋的思想,整合行業宣傳資源,對宣傳內容、方式等進行籌備和策劃,最后由協會秘書處進行把關。通過建立宣傳基金、整合行業力量、明確“突出行業淡化個體”的宣傳理念,共同宣傳營銷保險業,使行業宣傳形成合力,利于塑造整個行業形象。二是拓寬宣傳新思路,可針對社會需求,重點抓好保險知識宣傳,通過日常宣傳和倡導保險的基本知識和理念,對政府部門、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起到積極的普及知識和引導意識的作用,進一步提高大家對保險的認同度。三是拓寬宣傳新思路,可針對輿論新動向,積極溝通協調新媒體。
(五)樹立服務新理念
保險行業協會從萌芽到發展,總體來說,其工作還處于一種探索階段。協會是保險業改革發展的產物,它既不是保險機構,也不是政府部門,所以協會的工作方法應該與二者有所區別,推進協會工作應當樹立服務新理念。
1.樹立正確觀念,找準正確定位是協會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協會工作的性質、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同于保險公司,也不同于政府部門。協會工作的開展、執行和落實,需要得到會員單位的參與和認可,得到社會各界和政府的認可,否則就會處于一種孤立的狀態或“三明治”狀態,任何工作都將步履維艱,從而使協會失去存在的根本價值。這就需要樹立正確的觀念,解決好定位問題。
2.充分調動會員單位積極性共同議事、定事、辦事,體現協會工作公開、公正、公平是協會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讓各會員單位參與到協會議事、定事、辦事的所有環節,既增強了會員單位當家作主的責任感和主人翁精神,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又促使各會員單位認真負責地履行義務,加快協會工作進度,提高了效率。
3.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是協會工作有效開展的依據和保障。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才能實現群策群力,決策科學化。通過依法合規地搭建制度體系,才能使各項工作的開展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才能為公開、公平及透明辦會提供制度保障。
4.適應發展需要,不斷調整完善協會組織架構是協會工作順利有效開展的組織保障和人力資源保障。應通過不斷的改革發展,使協會形成較為完善的組織機構和公開透明的議事定事程序。協會的機構設置要隨著工作的需要,不斷完善和發展。如何建立一個與保險業發展水平更相適應,角色定位更加清晰、組織管理更加規范、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的保險社團組織,這既是協會現在思考的問題,也是協會未來發展的目標。(本文作者:廖仲驤 單位: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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