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垂直技術溢出對工業能源強度的影響
2003—2013年江西省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均在70%以上,工業是能源消耗的主體,2013年江西省工業能源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72.5%。江西省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費結構,導致能源消耗引發的環境問題日趨嚴重。因此,提高工業能源效率對于江西省工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計量模型
國內外研究表明技術水平、技術差距、環境管制和能源相對價格等因素會影響到能源強度。在已有研究基礎上,為了考察垂直技術溢出對工業能源強度的影響,建立如下計量模型:lnEIit=α0+α1Hit+α2FLit+α3BLit+α4P+α5Git+α6Rit+εit(1)其中,i和t分別表示行業和年份;EI為工業行業能源強度;H為FDI的水平關聯效應;FL為外資前向關聯效應;BL為外資后向關聯效應;P為能源相對價格;G為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的技術差距;R為江西省的人均GDP;α0為截距項;ε為誤差項。
二、數據與變量
(一)數據說明
鑒于數據的可獲得性,選擇的樣本是江西省2011年和2012年23個工業行業的面板數據。這23個行業包括:煤炭開采和洗選業、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及其他礦采選業、食品制造及煙草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鞋帽皮革羽絨及其制品業、木材加工及家具制造業、造紙印刷及文教體育用品制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化學工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金屬制品業、通用、專用設備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工業品及其他制造業、廢品廢料、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數據均來自《江西工業統計年鑒》和《江西統計年鑒》。計算外商直接投資(FDI)的前向和后向關聯效應用到的“直接消耗系數”來自江西省統計局提供的投入產出表。2011年、2012年前向和后向關聯效應采用《2007年江西省投入產出表》的直接消耗系數計算得到。
(二)變量構建
1.能源強度(EI)。采用工業各行業全部國有及規模以上非國有工業企業的工業總產值表示各行業的產出。用各行業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將當年價格工業總產值折算成以2011年為基期的可比價。工業各行業能源強度用該行業單位工業總產值的能源消耗量來表示。
2.外資水平關聯效應(H)。用三資企業產出占行業總產出的比重表示FDI水平關聯溢出效應。
3.外資前向關聯效應(FL),它反映了FDI的一種垂直關聯效應。上游行業外資企業對下游行業的垂直關聯效應計算公式為:FLit=∑j(j≠i)αjiHjt式中,FLit表示第t年下游行業i中間投入品中購買到所有上游行業(下游行業i除外)外資的份額;αji表示前向關聯系數,是下游企業i中間投入品中購買到所有上游行業j的份額;αjiHjt表示第t年下游行業i中間投入品中購買到上游行業j中外資的份額。
4.外資后向關聯效應(BL),它反映了FDI的另一種垂直關聯效應。下游行業外資企業對上游行業的垂直關聯效應計算公式為:BLit=∑k(k≠i)αikHkt式中,BLit表示第t年上游行業i中間投入品出售給所有下游行業(上游行業i除外)外資的份額;αik表示后向關聯系數,是上游企業i中間投入品中出售給所有上游行業k的份額;αikHkt表示第t年上游行業i中間投入品中出售給下游行業k中外資的份額。
5.能源相對價格(P)。采用反映工業行業能源消耗成本的江西省燃料、動力購進價格指數來表示能源價格,將其換算成以2011年為基年的定基指數。采用江西省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來表示產出價格,并折算成以2011年為基期的定基指數。能源相對價格用江西省能源價格指數與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之比來表示。
6.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的技術差距指標(G)。借鑒姜瑾和朱桂龍(2007)的做法,采用內資工業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與外資企業全員勞動生產率之比測度內外資企業的技術差距。
7.人均GDP(R)。采用江西省GDP與總人口的比值表示人均GDP。
三、實證結果分析
借助Stata11.2軟件,根據模型(1)研究外資垂直關聯溢出對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的影響。在1%的顯著性水平下,外資水平關聯溢出系數顯著為正,這表明了外資企業通過水平關聯效應提高了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采用產出比表示外資水平關聯溢出效應,主要是從產品的示范效應和行業的競爭溢出效應反映外資水平關聯。這說明外資企業通過競爭效應、示范效應對內資企業技術進步產生不利影響,這與預期的結果相反。原因在于:一是江西省利用外資的技術水平不高,在實際利用外資中港澳臺外資占比均在65%以上,外資企業注重企業效益,忽視能源所產生的污染問題,缺乏責任的行為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內資企業“負”的學習榜樣。二是與行業競爭壓力有關。許和連等(2007)認為FDI企業的競爭壓力過高或過低均不利于FDI企業有效地對內資企業產生積極的技術溢出效應,在我國以產出比表示的外資企業占行業的比重在10%~45%之間是一個相對較優的區域。《江西工業經濟統計年鑒》(2013)的數據顯示,在本文所研究的23行業中,2012年有11個行業外資企業產出占行業產出的比值均在10%以下,有1個行業外資企業占行業的比值在45%以上。因此,江西省外資企業競爭壓力過高或過低導致了外資企業對內資企業技術進步產生了不利影響。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外資后向關聯溢出系數顯著為正,這表明外資企業通過后向關聯效應提高了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也就是說,下游行業外資進入程度的提高將會增加上游行業的能源強度,這與李鎧和齊紹洲(2013)的研究結論一致。原因在于:一是江西省外資工業企業通過產業鏈之間的垂直分工,將高耗能、高污染的中間產品生產轉移給上游行業的內資企業生產,而外資企業只生產低耗能、低污染的產品。二是與下游外資企業相比,出售中間產品的上游內資企業的談判能力不強,內資企業以較低的中間產品價格出售給下游外資企業,造成上游內資企業減少有關提高能源效率的研發支出,間接導致外資后向關聯效應對降低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產生不利影響。外資前向關聯溢出系數為負,但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不顯著。外資前向關聯效應對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的影響不顯著,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上游行業外資企業出售高質量的中間產品給下游行業的內資企業,這些高質量的中間產品很可能會提高下游行業內資企業的生產效率,同時也可能在生產過程中降低工業能源強度。另一方面,下游行業的內資企業缺乏相匹配的技術水平、生產程序及管理人員,造成下游行業內資企業較差的消化吸收能力,生產效率不升反降(Javorcik,2002;Vander,2002),能源效率也可能會下降。因此,外資前向關聯效應對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的影響不確定。人均GDP系數在5%的水平下顯著為負,這意味著人均收入水平越高,公眾改進環境質量的要求越高,就會迫使政府出臺更為嚴格的環境規制政策,企業可能投入更多的研發來降低能源強度。
四、結論及建議
采用2011年和2012年江西省工業行業的面板數據,研究外資垂直關聯溢出對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的影響,研究發現,外資水平關聯溢出、外資后向關聯溢出都顯著提高了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但外資前向關聯溢出對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的影響不顯著。由此提出以下兩點建議:第一,為降低外資水平關聯效應對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的負面影響,在引進外資過程,不僅要注重引進外資質量,還要重視行業中來自外資企業競爭程度的大小。同時,內資企業要加大自主研發投入,縮小與外資企業的技術差距,提高對外資企業技術擴散的吸收能力。第二,為降低外資后向關聯效應對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的負面影響,要密切關注外資企業的采購信息和市場行為,限制下游行業外資企業將部分高耗能生產轉移給上游行業的內資企業,以降低FDI后向關聯效應對江西省工業能源強度的不利影響。
作者:滕玉華 王崢 洪冰然 單位:江西農業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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