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從刑法的角度來反思校園貸的發展亂象,這既可以規范校園貸的良好發展,也可以為刑法的完善提供相應的幫助。下面文章中主要結合校園貸的幾種常見類型,對校園貸的亂象展開詳細分析總結歸納,探究校園貸亂象產生的原因以及對學生的影響。
關鍵詞:校園貸,亂象,刑法,反思
在刑法的視域里反思校園貸亂象,不僅是對如何治理校園貸亂象的客觀思考,而且也是對如何完善刑法的一次探索性嘗試。所以,在此基于刑法的視角對校園貸的亂象進行了如下的反思。
一、校園貸亂象
校園貸在緩解學生用錢困難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良的借貸現象。特別是后者,它更是每一名校園管理者和法律研究者關注的焦點。當校園貸一些亂象被媒體曝光之后,如何治理校園貸亂象的法律思考就成為了一個更迫切的話題。校園貸的亂象總結與歸納應該基于校園貸的類型開始。因此,下面的論述,主要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校園貸的類型,二是校園貸的亂象。
(一)校園貸的類型
有研究者對井噴式發展的校園貸的類型進行了這樣的總結:目前根據“校園貸”的貸款方式和平臺可將校園貸分為三類:一是針對大學生的分期購物平臺,例如分期樂、趣分期等,這類平臺往往也可提供小額度的貸款服務;二是專門提供現金貸款服務的P2P貸款平臺,如投投貸、名校貸等;三是傳統電商平臺提供的信貸服務,如京東白條、螞蟻花狽。在這三種類型的校園貸的發展中,第一種類型是針對購物而設置的貸款。這種資金的用途比較明確,即用于特定貨物的采購;第二種類型是以提供現金為主的貸款形式,它所提供的現金可以用于不同的途徑。因此,這種P2P貸款平臺所遇到的問題相對較多一些;最后一種與第一種基本相似,它也是一種以購物為目的而提供的一貸款服務。
(二)校園貸的亂象
校園貸的亂象發生在以上各種類型的貸款服務里。但是,由于其服務類型的不同,他們各自所帶來的管理亂象也相對不同。下面結合具體的事例對各自的亂象進行逐一的說明:
首先,閃電貸款亂象。由于以上各種校園貸所針對的對象非常明確,因此,各個貸款機構為了獲得最大的貸款市場,于是就紛紛簡化貸款的手續,降低貸款的門檻。從而使毫無能力的學生獲取了其不能償還的資金,這就為后來各種亂象的產生埋下了根源。
其次,高利率與手續費的整合演變成了變相的高利貸。一些校園貸的提供平臺,利用法律監管上的缺失,變相提升手續費,甚至把手續費融入到一些貸款利率之中,雖然這些做法沒有超出法律規定的上限,但它卻加重了學生還款的難度。
再次,償還人的變遷。作為一個學生,他們沒有固定的資金來源,但是,面對需要償還的貸款,他們不得不把還款人的身份轉嫁給自己的父母,或者說是變相地轉嫁給自己的父母。可是又因為這校園貸的資金用途超出了他們父母的準備,因此,這些貸款對于其中某些生活相對貧困的父母而言也是一個困難,從而就引發另一個暴力催貸的亂象。
最后,暴力催貸。是指借貸人采取暴力的方式催還已借出的貸款。例如,那些以威脅把借貸者的信息進行網上曝光的行為,把學生的“裸照”發布到網上的行為,都是這種暴力催貸亂象的具體表現。
二、刑法視角的反思
在刑法的視角下,反思校園貸發展中的亂象,有以下諸多問題值得大家思考:
(一)貸款盈利中的金融欺詐
在這段引文里,作者詳細地介紹了校園貸的盈利模式,而這種模式的實現則涉及到了金融欺詐的問題。首先,罰金的設置。雖然當學生無力償還貸款時,他們繳納一定的罰金是一個正常的行為,但是在校園貸的實施過程中,這種罰金的設置超出了學生所能承受的范圍。特別是當學生償還逾期之后,這種罰金又會與本金、利息混合在一起,使本處于困境的學生更加難以自拔。
其次,變相的高息。雖然也有一些校園貸平臺會按照《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所規定30%左右收取相關的利息,但在收取這些合法、合規利息的同時,有些校園貸平臺也會在其基礎上添加一個變相的收費。
例如,一些高額的成本費、手續費、催繳貸款費用等諸多名目的收費項目。從而變相地提升校園貸款的利息率。然而,對于這些變相的收費行為,一些貸款平臺又往往不事先告之借貸者。因此,它具有金融欺詐的嫌疑。在刑法的視角下,如果校園貸機構通過以上行為為借貸主體的學生造成了一定的人身、財產傷害,從而就構成了法律層面上的因果關系,因此,它就應該承擔一切相關的刑事責任。
(二)變相暴力催款的違法行為
暴力或變相暴力催貸幾乎是眾多校園貸機構普遍存在的違法行為。對此,有研究者對校園貸機構這種行為進行過這樣的總結:校園網貸平臺的催收十步曲,分別為:1.給所有貸款學生群發QQ通知逾期;2.單獨發短信;3.單獨打電話;4.聯系貸款學生室友;5.聯系學生父母;6.再次聯系警告學生本人;7.發送律師函;8.去學校找學生;9.在學校公共場合貼學生欠款的大字報;10.群發短信給學生所有親朋好友。
其中,更有甚者暴力催收或要求以債務人裸照作為抵押物,逾期未還款的,將其裸照及其他個人信息,包括住址、電話等公之于眾。在這一段的引文里,無論校園貸機構采取的哪一種催貸行為,它都違反了法律。無論是校園貸機構公布學生的相關信息,還是發布學生的裸照,都違反了刑法中的相關規定。因此,它也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三)校園貸違法的多維性
雖然并非所有的校園貸都有其客觀的違法行為,但對于一些校園貸的違法行為卻可以進行多維分析:首先,借貸人的違法行為。作為一個借貸主體的學生,如果其明知自己無償還能力還要借貸,甚至是到期還不歸還,那么他的行為也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因此,校園貸里違法的主體,不僅僅是借貸機構,而且還有其借貸人。逾期不還與變相加息、暴力催貸一樣都是違法行為。
其次,違法行為的多樣性。例如,在校園貸亂象中隨意發布借款人裸照是一個典型的行為。但是,在這樣的行為中,既會涉及到被害人的承諾問題,也會涉及到借貸者的違法行為。從某種程度講,校園貸的當事雙方都有違法行為。特別對于校園貸的機構而言,無論是借貸者在事先是否承諾可以發布裸照,他都不能這樣做。因為,這涉及到了傳播淫穢物品罪和傳播淫穢物品謀利罪。在上述這個案例中,如果是校園貸的借貸者憑借自己手中的裸照威脅借貸者償還高額的利息,那么他還可能涉及到敲詐勒索罪的問題。因此這里就涉及到另一個刑法層面上的問題,如何認定敲詐勒索罪的問題。
再次,刑法的完善問題。校園貸是一個新興的借貸形式,因此,早已制訂的刑法已在某些程度對其亂象的規制表現出了相對的不完善。例如,對上邊提及到的,運用裸照脅迫借貸人償還資金的問題,有學者認為如果沒有超出權利的范圍,具有使用實力(如肋、迫)的必要性,而且其手段行為本身不構成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就應認為沒有造成對方財產上的損害,不宜認定為犯罪。但是,何為權利的范圍仍舊沒有明確的認定標準。因此,明確這個標準的過程也就成了完善刑法的過程。在刑法的視角下審視校園貸的亂象,不僅是思考如何治理、規范校園貸的一個過程,也是根據治理與規范過程思考如何完善刑法的一個過程。
推薦閱讀:刑法論文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
這篇刑法論文探討了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我國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存在著很多缺陷,論文探討了我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現狀,分析了完善我國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對策,從而使刑事法律制度真正落到實處。
論文指導 >
SCI期刊推薦 >
論文常見問題 >
SCI常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