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重點描寫男性人物的《水滸傳》中,作者塑造了為數不多的女性形象,其中潘金蓮可謂是一個婦孺皆知的人物。其形象一直都是負面的,是“淫婦”的代名詞,是一直被譴責的對象。但從社會歷史的角度來看,潘金蓮其實是一個悲劇人物。造成她悲劇命運的原因,一方面是她的個人因素,另一方面則是封建社會文化的壓迫,在這兩方面的共同影響下,使她一步步地走入絕境。
《杉鄉文學》(月刊)創刊于1987年,是由貴州黔東南州文聯主辦的文學性期刊。是反映黔東南原生態文化的重要名片,是培養黔東南州文學藝術人才的重要陣地,也是黔東南州對外宣傳的重要窗口。設置的欄自主要有“走讀社會”、“原創文學”(小說、詩歌、散文)、“心靈旅游”、“歷史回放”、“論壇”、“文化遺產”、“藝術空間”和“文學校園”等。
在《水滸傳》所塑造的一系列女性形象中,潘金蓮無疑更具有代表意義,在歷史上所產生的影響也極為深遠。與《水滸傳》中的其他男性形象相比,潘金蓮只是一個小人物。小說中對潘金蓮的著墨并不多,但通過“反抗張大戶”“挑逗小叔子”,“私通西門慶”,“毒殺武大郎”這四個主要情節,精彩并真實地刻畫了潘金蓮的行為、心理以及性格。站在社會歷史的角度來看,潘金蓮其實是一個悲劇人物,那么,造成潘金蓮命運悲劇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自身因素
造成潘金蓮悲劇命運的自身因素,可以從以下兩方面進行分析:
(一)叛逆的性格
一個人的成長環境是能夠改變其性格的,改變了性格也就改變了命運。尤其對封建制度下的女性而言,壓抑的環境,使她們的性格隨著環境、地位、時間的變化而改變。但不可否認,塑造性格的主動權卻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水滸傳》是這樣推出潘金蓮的:“那清河縣里,有一個大戶人家,有個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喚作金蓮;年方二十余歲,頗有些顏色。”從這幾句概括性的描寫中,可以看出潘金蓮出身低微,社會地位低下。正因為她長期生存在這樣受壓迫的環境中,使她的性格中存在一定的叛逆性。如果說性格決定命運,那女性的叛逆性格更是無法忽視的。她們的叛逆性格比男性更突出、更鮮明,采取反抗的方式就越直接,社會環境給予的壓制就越強烈。潘金蓮性格中的叛逆性在經過長期的壓抑后,終于在一個適當的時機全面爆發。在她的整個悲劇命運中共有三次叛逆,也正是這三次叛逆使她最終走向深淵。
1.反抗張大戶
一個面容姣好的婢女,自然而然會成為窺視的對象,“因為那個大戶要纏她,這使女只是去告訴主人婆,意下不肯依從。那個大戶以此記恨于心,卻倒賠些房奩,不要武大一分錢,白白地嫁與他”。在那個時代,主人收用使女是社會慣例。而使女面對這種情況,一般呈現為三種選擇:一是主動獻身,自愿依附,換取財富;二是自身不情愿,但迫于主人的身份壓力只好就范;三是誓死不從,勇敢反抗。潘金蓮既不借助色相順勢攀援,又不在強勢的主人面前低頭就范,而是勇敢反抗,但在那個男權社會里,她的反抗注定是失敗的。
2.勾引小叔子
《水滸傳》中是這樣描寫武松的“身軀凜凜,相貌堂堂。一雙眼光射寒星。兩彎眉渾如刷漆,胸脯橫闊,有萬夫難敵之威風;話語軒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氣。心雄膽大,骨建筋強”。潘金蓮在樓上,看了武松這英俊威武的身姿,自心里尋思道:“武松與他是嫡親一母兄弟,他又生的這般長大。我嫁得這等一個,也不枉了為人一世!你看我那三寸丁谷樹皮,三分像人,七分似鬼”。可以想象,長期備受壓抑的潘金蓮在看到武松時,心中是何等的悸動。
3.通奸西門慶
潘金蓮與西門慶的相遇是由于一個偶然的關窗舉動所引起的,內心空虛寂寞的潘金蓮遇到了陽谷縣第一大惡人、第一大流氓西門慶,潘金蓮的全部生活由此改變。不可否認,潘金蓮的“墮落”“荒淫”,是與王婆、西門慶的“合謀陷害”有關的。通過書中的描寫,看得出王婆真是費盡了心思、絞盡腦汁,那一環扣一環的計劃可謂是天衣無縫。這對于潘金蓮來說真是無法逃脫的天羅地網了。當然,潘金蓮與普通人一樣有著自己人性中難以克服的弱點,而這恰恰就是王婆和西門慶的突破口。
(二)面對情欲時的盲目
潘金蓮的淫蕩、弒夫的行為是被世人所不恥的。但是從人類的本性理解,她之所以做出上述行為又似乎是理所當然的。在封建社會中,婦女社會地位的低下,無法像現代女性一樣自由生活。潘金蓮和武大郎之間不僅缺乏正常的性生活,感情交流方面更是無從談及。在漫漫長夜中,潘金蓮所忍受的“性寂寞”和情感上的空虛是我們無法想象的。對于一顆年輕而悸動的心來說,這種煎熬對潘金蓮無疑是一種巨大的傷害。女人在面對情欲時是盲目的,潘金蓮在遇到武松時,被武松所吸引,希望與他有肌膚之親,奈何武松卻不為所動。武松的拒絕更加猛烈的點燃了潘金蓮內心對情欲的渴望。乃至在遇到西門慶時很快被其吸引,徹底地喪失理智。
二、社會文化的壓迫
一方面,潘金蓮的悲劇始于張大戶強迫潘金蓮嫁給武大郎為妾。她因不屈從于主子的糾纏,而被主子以報復心理嫁給了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武大。但作為一個使女,她連自己的人身自由都無法主宰,更談不上婚姻自主。她可以憑借自己的智慧擺脫主子的糾纏,但卻擺脫不了強權社會強加給她的不合理婚姻。在這一點上,她是無辜與無助的。封建宗法制度賦予女性在婚姻上只能“從一而終”“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丈夫可以休妻,妻子卻不能棄夫。武大雖可憐,但在這一點上他是具有決定權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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