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要 傳統農耕社會中用于指稱不同農田地塊的耕地名稱,表現出獨特的農耕文化特質,是一種有待盤活的鄉村農業語言資源。地處豫東南的周口市淮陽區是典型的傳統農耕區,收集其耕地名稱并加以整理分析后發現,耕地名稱主要通過與耕地相關的理性信息命名,理據主要分為方所理據和耕地自身屬性理據兩大類,因此耕地名稱中保留著豐富的鄉村歷史文化、農業知識及耕作經驗等信息。從培育文明鄉風、重塑鄉村文化生態的角度,建議在符合農業領域語言生活實際的情況下,對耕地名稱進行趨雅避俗的更改和記錄,并設立耕地語言景觀,保護和傳承這類農業地名詞匯。耕地名稱不僅保存著傳統農業經驗,承載著鄉村歷史記憶,而且寄托著鄉愁鄉情,在鄉村振興戰略中應注意它們的價值和作用。
關鍵詞 耕地名稱;豫東南;鄉村振興;語言資源;語言規劃
鄭亞豪 語言戰略研究 2022-01-04
一、引 言
耕地是鄉村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傳統農業生產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生產資料。豫東南地區地處平坦開闊的華北平原,各種自然條件適宜農業發展,從古至今都是我國重要的農業生產區。區域內的小農經濟模式決定了以村為單位的土地面積小型化特點(彭兆榮 2021),一塊塊四至分明的耕地環繞村落分布。鄉村農業生產生活中,為了便于指稱、辨識不同的農田地塊,當地農民往往會自發地根據不同理據對耕地進行命名,具體名稱如“東地、南小洼、塔碑樓子、大堿地、翻嘞地、蛇腰地、九畝地、莊戶地、落生茬”等,這些名稱通過村民草根式社會規約模式(劉曉波 2019 :76)約定俗成產生,在傳統鄉村生產生活的口頭交際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是北方傳統農耕區的格局與風貌在語言符號層面的展現。耕地名稱中保存有當地特有的農業知識和經驗,承載著鄉村社群的集體歷史文化記憶,反映了該地區人與耕地、耕地與環境的互動關系,可視為區域特有的農業詞匯和鄉村農業語言資源。陳章太(2008)認為語言承載著豐富、厚重的社會文化信息 , 為社會所利用 , 能夠產生多種效益 , 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資源。李宇明(2008)認為把語言看作人類重要的文化資源乃至經濟資源 , 便于著力保護和開發利用這種資源。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鄉村振興”這一國家戰略,確立了“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又相繼印發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 2022 年)》(以下簡稱《規劃》)。隨著鄉村振興規劃的實施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中國農耕文明幾千年來賴以生存的鄉村正在加速變化或消亡,農業文明賴以生存的環境也在迅速變化(李宇明 2016),現有耕地名稱也可能隨著傳統農耕文明的消亡而變化、消失,因此對耕地名稱的收集、保護和研究顯得更加迫切和必要。
國內從多學科角度對城市中各層級地名的研究成果頗豐,但對鄉村社會內部的鄉土地名,特別是針對某一類鄉土地名的研究尚不多見。趙利亞(2017)以其故鄉村落內部的地名為個案,對鄉土地名進行詳細分類,解釋其命名規律,從集體記憶理論視角闡釋鄉土地名與地方性集體記憶之間的關系,關注城鎮化和鄉土巨變對鄉土地名的影響。楊滿妹、楊主泉(2021)則論述了閩西連南客家村落赤坑村“微地名”的命名規律和文化寓意,指出微地名作為農民豐富的精神文化和村落集體記憶載體,體現了人民傳統生產與生活方式、思維方式與性格特點,并對農村微地名的保護和傳承給出了相應對策。此外,相關學者也開始關注傳統農業詞匯的價值,如付義榮(2011,2020)、劉立婭(2017)等,注重對農業詞匯中蘊含的傳統文化特別是農耕文化信息的發掘,指出非農化和城鎮化等因素正影響著農業詞匯的發展變化。國外對農業地名和土著社會中的地名的研究成果也值得我們關注。Siderius & de Bakker(2003)分析了影響荷蘭農村傳統田地命名的各種因素,如形狀、大小、用途和植被等,還重點闡述了田地名稱與當地土壤命名和分類的關系。文章還指出荷蘭農田的大規模重新分配和數字命名法的引入導致了傳統命名方式和田地名稱的廢棄與消失,這一現象值得我們關注和思考。與之類似的還有 Ernits(2021)對愛沙尼亞舊有的英格利亞語耕地名稱的研究。Henderson & Nash(1997)中提到,澳大利亞國家環境狀況報告把土著地名的使用和保存作為土著語言狀況的一個指標。Boillat(2013)則指出安第斯山脈奎丘亞土著社會中的地名在空間上體現了將生物和非生物、自然與人類融為一體的特征,提供了全面理解社會生態互動的途徑,可以作為一個切入點,實施跨文化對話,實現更可持續的土地管理。
本文通過田野調查收集豫東南耕地名稱,分析其詞匯特征、命名理據,對其中不符合鄉風文明建設要求的部分地名給出規劃、改造意見,從保護和傳承的角度提出設立耕地語言景觀的設想和建議。在鄉村振興戰略和農耕文化傳承保護工程實施的背景下,主要從區域農耕經驗保存、鄉村歷史記憶載體和鄉愁鄉情寄托等方面發掘其語言資源價值,論述對這種鄉村農耕文化因子給予保護和傳承的重要性,以求留住農耕文化之根。
二、田野調查情況
耕地名稱在鄉村普遍存在,但各種地圖或書面材料中卻鮮有收錄或記載,因此我們采取田野調查的方式對其進行收集。本次調查主要在淮陽區(2019 年 12 月撤縣設區,隸屬周口市)境內展開。淮陽地處豫東南,面積為 1334.56 平方公里,耕地 93 763.47 公頃,戶籍人口 149.5 萬人,① 是一個農業大區、人口大區和文化旅游資源大區,曾連續 7 年被評為“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李麗,周中艷 2015),其下轄的 11個鄉是典型的傳統農耕區,是調查、收集耕地名稱的理想區域。具體調查過程中,我們深入到各自然村,采取拉網式、抽樣式調查相結合的方式收集耕地名稱:對筆者所在的鄭集鄉全鄉 120余個自然村 ② 進行拉網式實地走訪調查,每村選取 2~ 3名年長男性 ③ 為調查對象,詢問該村耕地名稱及其背后的歷史文化因素。為確保收集結果的準確性和全面性,調查中注重不同調查結果的相互驗證,同時也會在村內人群聚集處進行談話式收集。對其他 10 個鄉進行抽樣式調查,每個鄉選取 10 個自然村,具體調查過程與前者相同。為了使調查工作順利進行并得到詳盡的結果,我們特別注意田野調查的氛圍成分(Joshua 2017 :361),會根據調查對象具體情況贈予小禮物,拉近社交距離。通過一系列的努力,一共收集到耕地名稱 1194 個。
三、耕地名稱的詞匯特征、命名理據與規劃建議
(一)耕地名稱的詞匯特征
作為鄉村農業生產生活中的地名,耕地名稱詞語表現出一定的類型特征。從音節角度來講,耕地名稱以三音節居多,其次是雙音節和四音節,五音節的很少,如“東地、南洼、冢子洼、大堿地、麥莊家后、電線桿子地”等。整體上來看,二、三、四、五音節耕地名稱分別占 38.7%、49.2%、10.4%、 1.7%。耕地名稱中的類名主要是“地”和“洼”。“地”是最普遍的耕地類名,在各類命名理據的名稱中都有體現,如“東地、九畝地、長身地、自留地”等,共 508 個;“洼”一般只與方位標結合形成耕地名稱,如“東洼、西洼、北小洼”等,共 93 個。從使用范圍和數量上來看,“地”是比“洼”更典型的耕地類名。此外,“洼”包含較為偏遠的意義,如在相對村落的同一方位上的兩塊距離不等的地塊,離村落較近的一塊往往是“地”,較遠的為“洼”,如“東地、東洼”“西南地、西南洼”等。從構詞法來講,耕地名稱一般為合成詞,以偏正式為主,如“南堿地、東窯、老墳院地、廢地、鯉魚窩”等;有一些數量結構為主的地名,如“九畝地、一百二、八十畝”等;還存在少量主謂式名稱,如“老河深、元寶新、牛抵頭”等。張莉萍、陳瑩、朱亞軍(2018)在分析商標名專名的命名義時指出,商標名命名義分為指向主體人和指向客體商品(或服務)兩種。前者具有感性訴求的特點,形成具有主觀表達性的語義特征和語義范疇;后者具有理性訴求的特點,形成具有客觀描述性的語義特征和語義范疇。參照這種語義分析模式,耕地名稱也可以分為語義指向耕作主體(即農民)的具有主觀表達性語義特征和范疇的名稱,以及語義指向耕地的具有客觀描述性語義特征和范疇的名稱兩類。前者主要表達農民的某種情感或意愿等主觀信息,如“元寶新、豐產方、衛星地”等,表達了農民渴望豐收的美好意愿;后者則主要顯示與耕地相關的各種理性信息,如“東地、南窯、谷茬地”等。在我們的統計結果中,僅有 11 個耕地名稱屬于前一種模式,其余均屬于后一種模式。對于耕地名稱所涉及的與耕地相關的理性信息的類別,我們在下一節耕地命名理據中做具體闡述。
(二)耕地名稱的命名理據
豫東南耕地主要是通過與耕地相關的理性信息而命名的,不同的理性信息也正是耕地命名的不同理據。根據這些多樣的理性信息,耕地的命名理據可分為方所理據和耕地自身屬性理據兩大類。其中,方所理據又可分為方位和標志物兩類;自身屬性理據可分為土壤類型、功用、形狀特征和面積等 4 類。方所理據中,方位理據主要通過耕地與參照物之間的位置關系來為耕地命名。豫東南耕地一般環繞村落分布,命名時最常見的參照物便是所屬村落,此時參照物對該村人來說是顯而易見的共識信息,因此往往省去,名稱具體形式表現為“東地、西南地、南洼”等。其他可充當參照物的有周圍其他村落、池塘、河流、道路和建筑物等,這些參照物在耕地名稱中一般不可省去,如“大河西、橫路北、趙莊門兒”等。以標志物命名的耕地名稱直接用標志物轉指耕地,無須使用后置方位標或準標。自然事物和人文事物都可以作為標志物使用,如“東南河、大楊樹、大塘地、麥莊墳院、冢子洼、關爺廟、塔碑樓子”等。
所謂的耕地自身屬性中,經常用來為耕地命名的屬性特征包括土壤類型、功用、形狀特征和面積 4 種。豫東南區域土壤類型主要分為堿、沙、淤及其混合形式,對堿土、沙土等不適宜作物生長的地塊往往更傾向于以土壤類型命名,如“西沙地、大堿地、火截地、翻嘞地”。有些耕地由于水分、土壤、養分構成等因素較適宜某種作物生長,當地農民便經常種植該類作物,長此以往就以耕地的這種功用來命名耕地,如“紅花茬、煙葉茬、瓜茬地、純棉花地、小菜地”,這種命名方式顯示了該地區的種植習慣。耕地形狀和面積也是耕地的命名理據,以形狀命名的有“小斜尖、方塊地、轆轤彎兒、包袱單子、大長身兒”等,以面積命名的有“九畝地、五十畝、一百二”等。各命名理據在耕地命名過程中的能產性有很大的差異,其中依照方位生成的名稱最多,有 550個,占總數的 46.5% ;以標志物命名的共 263 個,占總數的 22.2% ;以土壤類型命名的有 125 個,占總數的 10.6%;根據耕地功用、形狀特征和面積 3種理據產出的名稱分別為 99、94、52個,占總數的 8.4%、 7.9%、4.4%。需要指出的是,一些耕地名稱的命名理據并不單一,可能同時涉及多種理據類型,但我們分類時只根據其最顯著的理據,如“西沙地、南堿地”同時涉及方位和土壤理據,但土壤理據更能突出耕地自身的特點,因此便歸入土壤理據類耕地名稱。耕地命名理據分類和數量統計見表 1。
當地農民為耕地命名的根本目的是為了在交際中指稱、辨識不同的地塊,方所信息最能滿足這種交際需求,因此方所理據類耕地名稱占比最多,這也反映了當地農民為耕地命名時側重為日常交流中的稱說提供便利的實用性傾向(邵則遂,唐磊 2016)。可以認為,以方所為耕地命名時,是把耕地當作地理實體來看待的,側重于突出其地理點位特征;而以耕地自身屬性為其命名時,則更多地是把耕地當作一種農業生產資料來看待,這一類耕地名稱雖然在數量上不及方所理據類名稱,但其中卻保留著更為豐富的鄉村歷史文化、農業知識及耕作經驗等信息,更值得我們關注和重視。
(三)耕地名稱的規劃建議
李宇明(2012,2013)指出,包括鄉村語言生活在內的微觀層面的語言生活傳統上一直以自然方式運行,還沒有真正納入國家語言規劃的視野,是語言規劃中最為薄弱的環節。另一方面,不同行業的語言生活和語言規劃都有各自的特點,是否能處理好這些問題關乎行業的發展和語言生活的和諧。耕地名稱長期以來以一種自治的狀態“野蠻”存在,缺乏統一的規劃和指導。本節在鄉村振興戰略中培育文明鄉風、重塑鄉村文化生態的要求指導下,結合鄉村發展實際情況,對耕地名稱及相關問題的統一規劃提出建議。
1. 耕地名稱的更改和記錄
一般來講,通過草根式社會規約模式約定俗成的地名往往會存在因過于追求接地氣或實用性而格調略低、流于鄙俗的弊端。以北京的胡同名稱為例,最初的“棺材胡同、臭水街、母豬胡同、狗尾巴胡同、王寡婦斜街”等名稱雖然易懂易記、簡單實用,但也會因為附有過于負面、鄙俗的色彩而與新時期精神風貌不符,乃至引來爭議。豫東南耕地名稱中也存在類似的情況,如有些以墳塋為標志物的耕地即得名于一些鄉村負面事件或人物。例如,“老婆(兒)塘”指的是多年前一位老婦人因家庭爭端而投水自盡的事發池塘及附近耕地;“迎墳”指的是新中國成立前一個橫行鄉里的惡霸被村民捉住,處以私刑后所葬之處的耕地;“區長墳”指的是一個作惡多端的國民黨前區長被槍決后所葬墳墓附近的耕地。類似的耕地名稱還有“熊貓墳、瞎老婆墳、老鬼窩、亂葬崗、老現墳、白娃子墳”等等。這些耕地名稱有些體現了舊時村民對苦難人生略顯麻木的消極心態,有些則體現了村民的獵奇心理,格調不高,負面色彩較濃。對于這部分名稱,我們首先要忠實地記錄下來,在鄉村史志相關資料中有所保存;其次也要結合鄉村振興建設所提倡的文明鄉風具體要求對其加以規劃。
諧音是地名由俗化雅的常用手段之一。如上文提到的胡同名稱,后來通過諧音改為“光彩胡同、秀水街、梅竹胡同、高義伯胡同、王廣福斜街”等文雅的名稱,取得了良好的命名效果。對耕地名稱的語言規劃也可以在符合農業領域語言生活實際的情況下,通過諧音等方式對負面色彩過于濃厚的耕地名稱進行改造,趨雅避俗,化丑為美,提升鄉村地名命名的審美格調,體現新時期鄉村精神文化風貌。需要注意的是,原有耕地名稱一般由當地村民自發命名、約定俗成,所以對耕地名稱的規劃也要突出村民的主體地位,尊重村民的意見,貼合當下區域內農業生產實際。由此看來,針對耕地名稱的規劃與改造最好由當地有一定文化知識素養且熟悉農業生產的“鄉村權威人士”來施行。
2. 耕地名稱的語言景觀規劃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鄉村社會正在發生巨大變革,農村人口就業非農化趨勢明顯,傳統農耕作方式也逐漸退出歷史舞臺,這些變革必然會導致包括耕地名稱在內的傳統農業詞匯的變化甚至消失。為了更好地保護、傳承這類特色農業專名詞匯,有必要在田間地頭為耕地名稱設立相關語言標牌。付義榮(2011 :140)在研究安徽無為傅村方言詞匯變遷情況時也指出,老一代傅村人所熟知的一些農業生產詞語到了年青一代這里竟然成了陌生的詞語。青少年的語言態度對一種語言或一類詞匯的發展走向的影響是至關重要的。田野調查中我們曾留心觀察青年人對耕地名稱的認知和態度,發現大多數青年人僅能說出通過方所理據產生的如“東地、西地、南洼”等簡單名稱,而對于通過耕地自身屬性理據產生的名稱及其背后的歷史文化信息則知之甚少,而且不以為意。有些青年人在提及耕地名稱時還會顯露出尷尬的語氣和表情,覺得這些算不上“真正的地名”。本項研究工作前期,我們面向當地中學生以班級為單位發放調查問卷收集耕地名稱,實施過程中卻因學生們大都對本村耕地名稱了解甚少而不得不放棄。這說明當下耕地名稱的使用和傳承情況很不樂觀。尚國文、趙守輝(2014)認為,語言景觀對語言行為具有“激勵效應”:標牌上的語言以視覺信息的形式出現在人們面前,必定影響人們對各語言不同地位的理解,進而影響他們的語言行為,構建新的語言環境。為了保護和傳承這類農業地名詞匯,保留鄉村特色文化因子,有必要在田間地頭設立語言標牌,借助文字手段對耕地進行標記和展示,并附以相關名稱的歷史文化信息介紹,引導鄉村社群重視耕地名稱,改變他們對這類鄉土地名詞匯的語言態度。同時,耕地名稱語言標牌的設立還能發揮這種農業專名詞匯在鄉村社群身份認同建構方面的積極作用(郭熙 2015 ;劉慧 2016),在鄉村振興中起到凝聚人心和增強社群歸屬感的效果。
四、耕地名稱在鄉村振興中的價值
《規劃》指出農耕文化傳承保護工程實施過程中,不僅要對傳統村落、農業遺跡等物質文化遺產進行保護,還要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價值挖掘。語言是一種特殊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孫宏開 2021)。李宇明(2019)認為,從語言資源特別是語言資源功能的視角看,“語言”不只是一個“符號系統”,更是一個“知識系統”。在語言保護過程中,不應只是記錄、保護語言符號,還要記錄、保護人類的語言知識體系及文化體系。豫東南耕地名稱作為傳統農業社會特有的地名專名詞匯,反映了農民對農業用地的認知、創造和利用的過程,蘊含著區域傳統農業生產經驗和鄉村社群的歷史記憶,更是鄉村社群集體記憶和鄉情鄉愁的符號載體,其在鄉村振興和農耕文化傳承保護過程中的價值值得我們重視和挖掘。
(一)耕地名稱中的傳統農業經驗
耕地名稱在指稱農田地塊的同時,還蘊含著區域農業知識和耕作經驗。如以土壤類型命名的名稱中,保留了對特定耕地土壤類型的認識。傳統儒家哲學的生態思想把土地看作有生命的事物,要求用道德的態度對待它,使它能夠實現生養萬物的功效。這種生態思想的具體實踐措施之一就是要根據土地的特點進行種植(喬清舉 2013 :129)。以我們的調查區域為例,除了沙土、淤土以及沙淤混合的兩合土外,還有一些黃河泛濫時造成的鹽堿土壤。當地農民以土壤類型為理據對耕地進行命名,凸顯了其特殊的土壤條件,如“大堿地、三截子地(堿沙淤土各占一部分的地塊)、火截地(指土壤條件上淤下沙,水分容易流失導致干旱的地塊)、蓮花土地(沙淤土壤混合的地塊)”等。因地制宜的農業思想既是傳統儒家農業生態思想的精髓,也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基本要求。這些復雜多樣的土壤知識通過耕地名稱保留下來,對細致了解當地土壤類型和生態狀況、因地制宜地發展當地農業都有很大的幫助。此外,諸如“紅花茬、純棉花地、老落生茬”等以耕地功用命名的名稱則直觀展示了區域的種植習慣和相關農田地塊適宜種植的物種,對發掘當地農業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構建優勢區域布局和專業化生產格局具有參考作用。
(二)耕地名稱對歷史記憶的保存
周振鶴、游汝杰(2006 :123)認為,地名具有頑強的延續性和穩定性,變化相對較慢,可以較好地保存文化史中的某些本來面目。傳統鄉村社會及其文化以生態、生活、生產三位一體的方式存在(溫鐵軍 2018),農業生產與日常生活緊密結合,密不可分。這一特點使得耕地名稱中保存了豐富的區域歷史文化信息和鄉土記憶,諸如村址變更和人口遷徙、歷史災害以及相關傳統器物等。
耕地名稱中承載著許多村址變更和人口遷徙的歷史信息,這在以標志物為理據的名稱中體現得較為充分。例如,調查發現,區域內普遍存在“莊戶”類耕地名稱,如“東莊戶、老莊戶、莊戶地” 等。“莊戶”一般指農戶,這里代指農民居住的村落,“莊戶地”是在村落遺址上開墾出來的耕地。有些舊村落由于移民、交通、洪水等原因敗落后,遺址被周圍村落的村民平整開墾為耕地來使用。“墳塋類”耕地名稱在區域內的使用也較為普遍,如“李家墳、龔墳、劉墳、麥莊墳院”等,受語言本位觀思想的影響(邢福義 2002),村民往往只以外族外姓的墳塋來為耕地命名,如“李家墳、麥莊墳院” 分別指保留有李氏墳塋、麥氏祖墳的耕地。這些族群的后裔一般已遷徙至他處居住,遷徙信息便通過 “墳塋類”耕地名稱保存了下來。這一類歷史信息往往由于過于微觀、瑣細而被縣志年鑒等史料所忽略,但卻可成為當地鄉村史志修編工作的重要信息來源和歷史佐證,具有重要的保存和傳承價值。
一些以土壤類型命名的耕地名稱還記錄了區域內的歷史災害信息。豫東南地區處于黃泛區腹地, 1938 年“花園口”決堤事件給黃泛區人民帶來了巨大的悲痛和苦難,同時也造成區域內農業土壤生態的全局性改變。黃水流經處,盛產小麥的黑土被淤沒,土壤沙化、鹽堿化嚴重;沒有被黃水淤積的土地,變成了易澇低洼區,產生了鹽堿次生災害(肖銘 2004)。時過境遷,雖然經過了歷次土壤生態改造,黃水造成的土壤性質惡化仍然影響著當地的農業生產,如“西沙地、南堿地、大堿地”等土壤性質較差耕地的形成大都與黃河泛濫有關;而區域內普遍存在的“翻嘞地”這一耕地名稱,則是對黃泛區 “翻淤壓沙”這一農業土壤改良壯舉的忠實記錄,見證了黃泛區人民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的奮斗精神。
此外,耕地名稱中還保存有傳統器物信息。當地農民善于用生活中常見的傳統器物的形狀作類比為耕地命名,給形狀不規則的耕地命名時更是如此。隨著鄉村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有些傳統器物早已在現實生活中不復存在,但相關器物信息卻仍在耕地名稱系統中保留,如“轆轤彎兒(汲水裝置的手柄)、布衫襟子(傳統女性服飾)地、羅圈地、包袱單子地、馬鞍子地”等。這些耕地名稱充滿了傳統鄉村社會的生活氣息,是鄉村社會生活方式變遷的重要佐證,可與鄉村經濟社會發展變遷物證征藏工程相互照應,勾勒傳統鄉村生活的原生態畫卷。
(三)耕地名稱的鄉愁寄托價值
耕地名稱除了承載農業經驗和歷史文化記憶信息外,還寄托著鄉村社群的鄉愁情思。《規劃》指出,要把鄉村歷史記憶、地域特色融入鄉村建設與維護中,重現原生田園風光和原本鄉情鄉愁。鄉愁是內心深處一種對家鄉、對曾經生活過的地方的記憶、懷念與向往,是內心深處一份最柔軟的情感,是一種精神需求和文化認同感(劉沛林 2015)。鑒于地名在保留鄉愁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越來越多的專家學者呼吁保留、恢復傳統地名,讓出門在外的游子們鄉愁情結有所寄托,也更容易找到回家的路。耕地名稱在寄托鄉村社群的鄉愁鄉情方面具有自身獨特的價值。傳統鄉村社會中,農耕活動占據了農民的絕大部分時間和精力,農民的大多數日常活動也都限于農業耕作半徑之內,每個耕地名稱都見證了一系列的勞動耕作場景,反映著該地區人與耕地、耕地與環境的互動關系,承載著豐富的鄉土記憶。隨著城鎮化步伐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背井離鄉涌入城市謀求發展,鄉村本身的環境與格局、農業生產方式、社群生活方式等各方各面也都在逐漸發生變化,傳統鄉村社會逐漸變化、解體。這種情況下,耕地名稱就成了處在身份轉變過程中的農村人鄉愁情結的寄托。在鄉村振興建設過程中,通過對耕地名稱這一鄉村農耕文化因子的保護和傳承,可以讓農村人的鄉愁情懷有所寄托,滿足鄉村社群內心深處對傳統社會的文化依戀和精神需求。
五、結 語
語言,特別是詞匯,是人類編織文化世界的絲線,是觀察文化現象的棱鏡,而傳統農業詞匯則是我們觀察中華傳統文化特別是農耕文化的一個重要棱鏡(邢福義 2000 :110 ;付義榮 2021)。本文注意到豫東南傳統農耕區耕地名稱這一特殊鄉村語言資源,在田野調查的基礎上對其詞匯特征、命名理據進行詳細的介紹,結合耕地名稱在使用、傳承中的具體情況做出規劃,從區域農耕經驗和知識保存、鄉村歷史記憶載體和鄉愁鄉情寄托等方面挖掘其價值和作用,突出其在以鄉村振興戰略為總目標的傳統農耕文化保護工程中的特殊意義。重視對耕地名稱這種傳統農耕文化因子的保護和傳承,有助于保持鄉村文化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延續性,留住農耕文化之根,留住鄉村社群的田園鄉愁。當下鄉村社會正在加速變革轉型,我們不得不承認和接受的是,受城鎮化的推進,耕地的整合改造、出讓流轉以及鄉村自然人文景觀的變化等因素的影響,相當一部分耕地名稱會逐漸失去其在交際中的指稱作用,傳統的命名方式也會發生相應的改變。這就要求我們在發掘、利用耕地名稱語言資源價值的同時,注重其語言文化遺產屬性,把它作為一種農耕文化符號、一種傳統農耕社會的象征進行收集和保存,在繼承的基礎上建設符合鄉村實際的新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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